犯罪行为的特征主要包括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8 17:31:22 393 人看过

犯罪行为的特征是主体性,即将一定的行为归属于人;举止性,即是行为人在意欲的支配下,引起外界的变动;自愿性,即是在意志自由的情况下实施的行为;和实行性,即作为罪体之行为具有实行行为的性质,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构成要件的行为。

一、处罚原则是什么?

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是犯罪未遂的特征与处罚原则。犯罪未遂所具有的三个构成要件或特征也是与故意犯罪的其他停止形态相区分的标志:

第一,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与犯罪预备相区别;

第二,犯罪未完成(未得逞)而停止下来,这与犯罪既遂相区别;

第三,犯罪停止在未完成形态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导致的,这与犯罪中止相区别。

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都是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的犯罪未能得逞,是否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区分的关键点。

所谓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构成要件中的犯罪行为,如《刑法》第236条强奸罪的着手实施行为就是对被害妇女实施暴力、威胁等手段,以达到强行奸淫的目的。可以这样认为,犯罪预备行为是为分则具体犯罪构成行为的实行和犯罪的完成创造便利条件,为其实现创造可能性;而犯罪实施行为则是要直接完成犯罪,变预备阶段实行和完成犯罪的现实可能性为直接的现实性。

从时空阶段上看,犯罪预备只存在于预备阶段,犯罪未遂只存在于实行阶段,而犯罪中止则既可以存在于预备阶段,也可以存在于实行阶段。

二、怎样算强奸未遂

强奸未遂是指违反妇女意志直接意在侵犯妇女的性器官而因受到外因条件的限制没有得逞的。

强奸未遂特征是: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2、强奸犯罪没有得逞,指强奸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对于结果犯,行为人仅仅实现了其实施犯罪的故意,没有实现其犯罪的目的或犯罪结果的故意。

对于实行犯,其实施犯罪行为的故意也没有完全实现,即行为人欲实施完毕的行为没有实施完毕。不论行为和结果,都是刑法规定的作为犯罪客观方面要件的必要组成部分;

3、强奸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

三、教唆犯主要特征

(一)主观方面

必须有教唆故意,教唆犯主观上反社会,激励他人犯罪,显示出强烈的主观恶性和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过失不能构成教唆犯。即明知自己的教唆行为会引起他人产生犯罪的意图,进而实施犯罪,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他人去犯罪。如果仅由于言词不慎或表达不当,无意间引起了他人的犯罪意图,导致了犯罪的不幸发生,不能认为是教唆犯。

(二)客观方面

必须有教唆他人行为并且教唆的是犯罪行为,教唆犯的成立,必须以实行犯的行为构成犯罪为要件,即实行犯行为须符合中国犯罪理论的平面构成要件。教唆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教唆犯。

从教唆方法上来看,可以是明示也可是暗示,包括收买、劝说、利诱、威胁、命令、强迫、请求、激将、挑拨、怂恿、嘱托、诱骗、授意、迷信、嘲弄、蔑视等等,可以是口头教唆,书面教唆,还可以通过打手势、使眼色等形体语言进行动作教唆。如果教唆的方法使被教唆人丧失了意志自由或者身体能力和意志能力完全被控制或强制,被教唆者没有意志表达的自由,完全成为教唆犯利用的工具,不具有主观过错,不再是教唆犯,可以认为被教唆者是不可抗力或紧急避险,教唆者也就变成了间接正犯。

从教唆对象来看,笔者认为不一定是具体、特定的,明确的,除了刑法分则对个别煽动型教唆犯罪规定为独立的犯罪,教唆不特定的多数人去实施犯罪也构成教唆犯。

(三)客体方面

教唆犯罪并无特定的和统一的直接客体,具体的教唆行为侵犯的客体,就是所教唆之具体犯罪侵犯的客体。要成为教唆犯,教唆者与被教唆者就要构成相对因果关系内的共犯。

对于教唆的内容要具体特定,教唆内容不特定不具体的不构成教唆罪。即应该是教唆他人实施某种具体的犯罪行为或者依据一般社会观念能够推测出得某种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教唆他人实施一般的违法行为或者反道德的行为。教唆具体,并不要求面面俱到,如教唆去实行盗窃罪或伤害罪,不问被教唆者实行犯罪的手段、方式、时间、场所,在教唆中给予明确的指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1日 21: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构成相关文章
  • 犯罪预备的特征应包括什么犯罪预备的特征有哪些的
    一、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犯罪中止具有:中止的时间性、中止的自动性、中止的客观性和中止的有效性四个特征。1、中止的时间性;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预备的特征应包括什么犯罪预备的特征有哪些的犯罪过程中犯罪预备的特征应包括什么犯罪预备的特征有哪些的即:犯罪中止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犯罪实行阶段;犯罪还没有形成结局,既不是未遂,也不是既遂。犯罪既遂后自动恢复原状的,不成立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后也不可能出现犯罪中止。2、中止的自动性;即行为人认识到客观上可能继续实施犯罪或者可能既遂,但自愿放弃原来的犯罪犯罪意图。3、中止的客观性。4、中止的有效性。犯罪中止,必须是没有发生作为既遂的犯罪结果,否则就不成立犯罪中止。犯罪中止的成立并不要求没有发生任何犯罪结果,而是没有发生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我国《刑法》第24条规定:犯罪预备的特征应包括什么犯罪预备的特征有哪些的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
    2023-03-01
    106人看过
  • 融资租赁的主要特征包括哪些?
    融资租赁(FinancialLeasing)又称设备租赁(EqipmentLeasing)或现代租赁(ModernLeasing),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融资租赁的主要特征是:由于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只是出租人为了控制承租人偿还租金的风险而采取的一种形式所有权,在合同结束时最终有可能转移给承租人,因此租赁物件的购买由承租人选择,维修保养也由承租人负责,出租人只提供金融服务。租金计算原则是:出租人以租赁物件的购买价格为基础,按承租人占用出租人资金的时间为计算依据,根据双方商定的利率计算租金。它实质是依附于传统租赁上的金融交易,是一种特殊的金融工具。融资租赁的特征一般归纳为五个方面。一,租赁标的物由承租人决定,出租人出资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且在租赁期间内只能租给一个企业使用。二,承租人负责检查验收制造商所提供的设备,对该设备的质量与技术条件出租人不向
    2023-06-09
    480人看过
  • 合同担保的法律特征主要包括
    1.担保合同的从属性。担保合同是为担保债权的受偿而由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另为提供的担保而形成的合同,它从属于担保债权基于产生的主合同。2.担保合同的补充性。这是指债权人所享有的担保权对于债权实现仅有补充的意义。债权人行使担保权的前提是债权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且债务已届清偿期,尤其在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合同中,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一、保证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则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两种方式的不同在于: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
    2023-03-06
    169人看过
  • 行政不作为的主要特征是
    (一)违法性违法性是行政不作为的本质特征。由于行政主体没有在法定期限或合理期限内履行其行政义务,所以,行政主体一旦被认定构成行政不作为,就意味着这种行政不作为必然违法,从理论上讲根本不存在合法的行政不作为,合法的行政行为必然不构成行政不作为。行政不作为在本质上是对其应该保护的法益的一种放弃,必然会造成一定的危害后果,因此,行政不作为只能是一种违法行为。(二)消极性行政不作为是行政主体对其职权职责的放弃,客观上表现为怠于履行职责的消极性。行政不作为的消极性在主观上表现为行政主体对其行政职权的放弃,在客观上表现为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所承担的行政义务。(三)程序性判断行政主体的行为是作为还是不作为,最基本的是要看其是否启动并完成了行政程序。只要行政主体启动并完成了行政程序,行政主体的行为都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积极作为行为,不构成行政不作为。(四)非强制性行政作为一经作出就产生法律上的公定力、确定力、拘束
    2023-08-05
    231人看过
  • 虚假宣传行为的主要特征
    (一)宣传的内容。其内容主要包括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成分、用途、性能、产地、价格、生产者、有效期、制造方法、售后服务等,经营者对于这些信息向购买者作不恰当传递,诱引购买者产生错误的行为。虚假宣传的直接受害者是消费者或同业竞争者。(二)宣传的形式。其包括在商品上、通过广告和其他方法,这实际上已经涵盖了所有能够使社会公众知悉的宣传形式。(三)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对此,有多种理解,一种观点认为虚假和引人误解是表示宣传的限定词,只有虚假的,并且实际已经产生引人误解的效果的宣传行为才构成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意义上的不正当竞争。第二种观点认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一类是虚假宣传,一类是引人误解的宣传。虚假宣传是指商品或服务的宣传内容与商品或服务的客观情况不符。如将未获奖的产品宣传为获奖产品。引人误解的宣传是指可能使宣传对象或受宣传影响的人对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产生错误的联想,从而影响其购买决策的宣传。
    2023-06-07
    132人看过
  • 犯罪的概念及其主要特征
    犯罪构成的概念,是指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构成某一具体犯罪所需具备的一切主客观要件。犯罪构成的特征:主体要件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主观要件是故意或过失的主观心态;客体要件是被侵害的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客观要件是犯罪行为、结果或危险性。一、破坏武器装备罪怎么构成的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破坏武器装备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防建设秩序;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武器装备的行为;3、主体要件,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为故意。二、犯罪构成4要件第一,说明某种犯罪危害了什么样利益的要件,在刑法学中称之为犯罪客体。犯罪总是侵害了一定利益的。故意杀人罪侵害了人的生命权,故意伤害罪侵害了人的健康权,盗窃罪侵害了公私财物所有权,等等,诸如此类。犯罪所侵害的利益实质都是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因此,犯罪客体就
    2023-03-11
    256人看过
  • 侵权行为的客体包括哪些,侵权行为的特征
    一、侵权行为的客体包括哪些侵权行为侵犯的客体是民事权益,而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大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债权责任的承担】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定义】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侵权责任编的调整范围】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侵权行为的特征(1)侵权行为是一种单方实施的事实行为。侵权行为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的,且侵权行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后果并不是当事人所预期的,因
    2023-06-17
    54人看过
  • 继续犯的特征包括什么?
    1、继续犯必须是基于一个犯罪故意实施一个危害行为的犯罪。所谓一个危害行为,是指主观上出于一个犯罪故意,为了完成同一犯罪意图所实施的一个。如果行为人实施了数个危害行为,则不构成继续犯。2、继续犯是持续地侵犯同一或相同直接客体的犯罪。所谓持续地侵犯同一直接客体,是就特定犯罪的直接客体为简单客体而言。所谓持续地侵犯相同直接客体,是就特定犯罪的直接客体为复杂客体而言的。若行为人持续实施的行为侵犯了作为某一犯罪必备要件之外的他种犯罪的直接客体,则不仅成立以继续犯为特征的具体犯罪,而且同时构成了另一犯罪,构成想象竞合犯。若行为人在持续犯罪的过程中,又以其他危害行为侵犯了其他的直接客体,则构成数罪,应当并罚。3、继续犯是犯罪行为及其引起的不法状态同时处于持续过程中的犯罪。首先,继续犯的犯罪行为必须具有持续性;其次,继续犯的犯罪行为及其所引起的不法状态必须同时处于持续状态;再次,继续犯的犯罪行为及其所引起
    2023-04-16
    228人看过
  • 商业秘密主要特征包括什么
    一、商业秘密主要特征包括什么商业秘密和其他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相比,有着以下特点:1、非公开性商业秘密的前提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而其他知识产权都是公开的,对专利权甚至有公开到相当程度的要求。2、非排他性商业秘密是一项相对的权利。商业秘密的专有性不是绝对的,不具有排他性。如果其他人以合法方式取得了同一内容的商业秘密,他们就和第一个人有着同样的地位。商业秘密的拥有者既不能阻止在他之前已经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也不能阻止在他之后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3、利益相关能使经营者获得利益,获得竞争优势,或具有潜在的商业利益。4、保护期限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限不是法定的,取决于权利人的保密措施和其他人对此项秘密的公开。一项技术秘密可能由于权利人保密措施得力和技术本身的应用价值而延续很长时间,远远超过专利技术受保护的期限。二、商业秘密损失计算商业秘密的损失计算大致分为以
    2023-04-14
    312人看过
  • 招摇撞骗罪的主要犯罪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不成立本罪,而成立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一般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冒充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人员;二是此种国家机关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职务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是指以假冒的身份进行炫耀、欺骗,关键在于“骗”,如骗取金钱、爱情、职位、荣誉等,从而获得非法利益。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其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国民对国家机关的信赖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有关招摇撞骗的犯罪事实认定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与电信诈骗在相关情况的认定上也是不一样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来
    2023-08-15
    65人看过
  • 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的先行行为的特征
    不纯正不作为犯罪中的特定义务是由犯罪人的先行行为引起的。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的先行行为具有以下内在特征:第一,危险性。在客观上,行为人的先行行为要导致刑法所保护的某种社会关系处于危险状态。第二,过错性。行为人的先行行为的过错性或是明显表露于外,或是隐藏于内,需要结合其后续的不作为才能予以判断。但无论如何,具有过错性方成其为先行行为。第三,举动性。消极的不作为不称其为先行行为。如果先行行为是不作为,则意味着法益危害结果均系不作为所导致,对行为人定罪就须依刑法的明文规定。这样定罪就是纯正不作为犯罪问题,而不是不纯正不作为犯罪问题。第四,意志性。该先行行为必须处于行为人的意志控制之内,并体现行为人的意志,即主观方面。第五,同一性。先行行为体现出来的行为人主观状态,同定罪罪名所要求的犯罪行为的主观状态必然一致。先行行为是过失导致危险状态的,只能定行为人不纯正不作为的过失犯罪;反之,故意造成危险状态的,
    2023-03-30
    427人看过
  • 传销犯罪行为特征概述
    1、组织严密、行动诡秘。2、杀熟:以“找工作”、“合伙做生意”、“外出旅游”、“网友会面”等为借口,诱骗亲戚、朋友、同乡、同事、同学到异地参与传销。3、编造暴富神话:利用一套貌似科学合理的奖金分配制度的歪理邪说理论,鼓吹迅速暴富,鼓动人员加入。4、洗脑:对加入传销组织的人以集中授课、交流谈心等方面。传销、直销与非法传销的区别传销和非法传销就是一个合法一个不合法。非法传销与直销六大区别:区别一:有无入门费非法传销通常有几大明显的特点,首先是有无相对高的入门费。一些非法传销公司会收取硬性的入门费,数额在三五百到千元不等。当然还有一些“聪明”的非法传销公司,他们会有其他的变通形式,比如:以入门认购产品为由来收取几百到千元不等的费用。据了解,这些非法传销企业参加者通过缴纳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等变相缴纳入门费的方式,取得加入、介绍或发展他人的资格,并以此获得回报。而在正规的直销公司是没有这一块费用的。
    2023-07-14
    138人看过
  • 盗伐林木犯罪构成特征包括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犯罪的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的森林及其他林木,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不属于《森林法》调整范围的个人房前屋后种植的零星树木,不属于本罪的犯罪对象。个人承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承包后种植的树木归承包个人所有,但这些林木已构成国家林业资源的组成部分,这些林木同样可作为盗伐林木罪的犯罪对象。此外,被盗伐的林木,必须是正在生长着,如果将他人已经砍伐下来的树木偷走,应以盗窃罪定。(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护森林法规,盗伐国家、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森林及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具体表现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的林木的;擅自砍伐他人依法承包经营管理的国家、集体所有的林木的;擅自砍伐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国家或集体所有的林木的;违反林业行政主管都门及法
    2023-02-24
    198人看过
  • 盗窃罪的行为范围主要包括哪些
    包括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盗窃车辆怎样量刑盗窃车辆的量刑,具体如下:1、盗窃车辆,数额较大的,或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二、挑打烊餐馆偷手机被抓了怎么处罚偷手机如
    2023-06-26
    401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犯罪构成
    相关咨询
    • 什么是犯罪行为?犯罪的主要特征有哪些?犯罪的基本特征主要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22
      总的来说,犯罪是指违反国家法律、给社会造成一定危害、并根据法律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刑法除了在分则中对每一种具体的犯罪行为作了规定,在总则中对犯罪的性质和特征还作了概括性的规定,即对犯罪的基本概念作了规定。根据刑法关于犯罪概念的规定,犯罪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具有社会危害性。即行为人通过作为或者不作为的行为对社会造成一定危害,攻哗掇狙墀缴峨斜法铆这是构成犯罪最本质或最基本的特征。一种行为对社会没
    • 涉嫌计算机犯罪的行为主要包括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2-05
      计算机犯罪主要包括以下行为:1。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行为;2、违反国家规定,故意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技等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功能、相关数据、应用等行为。
    • 重婚罪主体包括哪些重婚罪的犯罪行为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01
      重婚罪,即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智他人有配偶的与之结婚的行为。 重婚罪的犯罪主体既包括重婚者本人,也包括与之结婚的相婚者,当然,前提是相婚者明智对方有配偶还与其结婚的。而婚姻有两种,法律婚姻与事实婚姻,法律婚姻就是进行了结婚登记,有结婚证书的。事实婚姻就是以夫妻名义同居,且为一定范围内的公众所知晓,而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婚姻。
    • 仲裁主要特征包括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1-18
      仲裁有以下几点特征: 1、仲裁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前提; 2、仲裁机构是民间性的组织; 3、仲裁的裁决具有强制性的法律效力; 4、仲裁过程和结果具有保密性; 5、仲裁具有快捷性。
    • 代位权的主要特征包括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08
      一、代位权具有哪些特点 代位权的行使是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之位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主张权利。这种权利来源于法律的规定,属于债权人自己的权利,而不是债权人以债务人的代理人身份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因而,债权人代位权不同于代理权。 代理权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的权限是委托受权或者是在指定、法定的范围之内,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后产生的法律效果归于被代理人。 1、代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