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2 23:50:34 478 人看过

我国的关于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竞业限制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仅有司法解释作支撑。

因此,当事人可以约定的是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标准和支付形式,若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就适用司法解释。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7日 05: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竞业限制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工资福利包括竞业限制补偿金吗
    竞业限制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工资福利包括竞业限制补偿金吗?一、竞业限制补偿金的规定(一)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二)竞业限制协议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等未作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当事人由此发生争议的,可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及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应当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期限竞业限制要求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支付已经履行部分的经济补偿金。(三)竞业限制协议生效前或者履行期间,用人单位放弃对劳动者竞业限制的要求,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二、工
    2024-03-29
    255人看过
  • 劳动合同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金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金有哪些1、劳动合同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是通过对劳动者自由择业权利进行一定程度的制约来保护商业秘密的一种手段,制约的对象包括在职职工和离职职工。2、对在职职工而言,竞业限制属于默示的法律义务,对离职职工而言,则必须来源于竞业限制协议的设定,而竞业限制协议的签订一般要以用人单位支付一定的补偿金为代价。3、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既有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地方,也有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内容,有些时候还可以通过司法裁定解决。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概括:(1)在支付时间上法定。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即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2)支付标准和支付形式属于约定内容。当事人可以约定的是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标准和支付形式。(3)对支付标准无约定的,可以通过劳动争议处理机构裁量确定。对经济补偿金支付形式无约定的,支付形式为一次性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
    2024-01-22
    98人看过
  • 处理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方法有哪些?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争议的处理是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生效前或者履行期间,用人单位放弃对劳动者竞业限制的要求,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劳动法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是多少钱?竞业禁止是通过对劳动者自由择业权利进行一定程度的制约来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一种手段,制约的对象包括在职职工和离职职工。对在职职工而言,竞业限制属于默示的法律义务,对离职职工而言,则必须来源于竞业限制协议的设定,而竞业限制协议的签订一般要以用人单位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为代价。目前我国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对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在什么范围内约定该项经济补偿,法律并未做明确规定。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
    2023-07-05
    320人看过
  • 未约定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能不能获得补偿
    未约定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能获得补偿,只要是竞业限制就需要给补偿。法律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不给的,可以提起仲裁,之后起诉。合同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可以变更。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求变更合同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或者行业限制范围的,如果劳动者从事的劳动不可能对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害,可以根据该地区或者该行业的实际情况,对竞业限制的期限或者行业限制范围予以调整。能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在解除合同时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的;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3.未足额支付劳动工资或者克扣工资的;4.未及时支付劳动工资的;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6.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7.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8.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2023-07-28
    426人看过
  • 经济补偿金是竞业补偿金吗
    一、经济补偿金是竞业补偿金吗关于员工在离开公司或劳动协议到期之后,前往与原公司存在类似产品或业务竞争的其他企业进行工作,或者选择自立门户自行创业,双方达成的竞业限制期限原则上不能超过两年。这实际上是用人单位为防止员工离职后从事竞业行为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而采取的保护措施,同时也是对员工遵守竞业限制义务所给予的补偿。然而,解除劳动合约的经济补偿则是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来计算和发放的,两者之间并无直接关联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
    2024-04-19
    310人看过
  • 竞业限制中没约定经济补偿咋办
    1、劳动关系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由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忠诚义务演化出的保密义务,并进而扩展为竞业限制制度,蕴含了用人单位财产权益和劳动者劳动权利两者之间的矛盾,成为一个必须予以调整的法律问题。竞业限制的重要内容主要有两个:一是劳动者应当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二是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不能包含在工资中,只能在劳动关系结束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2、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虽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经济补偿,而劳动者又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的,此时,如果认定竞业限制无效,则对劳动者不公平。因此,在承认双方的约定有效的前提下,责令用人单位承担支付经济补偿的责任,更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由于双方未事先约定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因此,司法实践中可以借鉴市场实践中的一些既有做法,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一年的月平均工资的3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参照计算的依据。一
    2023-03-27
    432人看过
  • 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标准
    一、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标准经济补偿金的标准规定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付给劳动者半个月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经济补偿金是按应发还是实发工资经济补偿是按应发工资计算,而不是按实发工资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
    2023-04-13
    344人看过
  •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最高能赔多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类似产品、从事类似业务的其他有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或者自行开业生产或者经营类似产品、从事类似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因此,在竞业限制期内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但离职后不得超过两年。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付多久竞业限制补偿金支付期限与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两年。用人单位应当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双方一开始就未约定经济补偿,但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要求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
    2023-08-18
    292人看过
  • 竞业限制期限内的补偿标准,竞业限制的适用人员
    竞业限制期限内的补偿标准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自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相应的政策确定,而各地对于竞业限制的补偿标准有着不同的规定,如上海的标准为劳动者此前正常工资的20-50%。竞业限制的适用人员包括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一、竞业限制期限内的补偿标准竞业限制期限内的补偿标准可以由当事人进行约定,约定不明确或者没有约定的,按照各地的政策确定,而各地归于补偿标准有着不一样的规定,如《上海高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此前正常工资的20-50%支付,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限制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年;《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年经济补偿额不得低于该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前十二个月从该用人单位获得的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一。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通常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二、竞业限制的适
    2022-06-07
    146人看过
  •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过低可能导致竞业限制条款无效
    竞业限制条款是指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禁止条款,限定劳动者在离职后的一定期间内不得从事与用人单位存在竞争关系的业务,以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经营利益。劳动者通常都有一定的专业,其专业又往往与用人单位所经营的业务存在一定的联系,其求职就业要以本人专业为依托。劳动者从原用人单位离职后,为了个人及其家庭的生活需要,通常要寻求新的工作,如果履行竞业禁止义务,在一定期间内可能难以找到新的工作,因此影响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的生活。正是考虑到涉及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生活的实际问题,上述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约定竞业禁止义务的同时,还应当约定在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由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竞业禁止经济补偿。所以没有约定竞业禁止经济补偿或者补偿数额过低、不符合规定的,竞业禁止协议没有法律约束力。补偿金每个省市规定不同,就
    2023-03-25
    184人看过
  • 竞业限制应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
    由于竞业禁止限制了劳动者的择业自由权,必然会给劳动者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严重的甚而影响劳动者的生存,所以我国及外国的法律均规定约定竞业禁止条款须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至于补偿的标准,可根据公平原则确定,一般应相当于竞业禁止条款适用期限内员工原有收入的一半为宜。如员工认为数额过低,可根据公平原则要求予以增加。对补偿标准我国没有统一规定。《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规定:企业应当依照竞业限制合同的约定,向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按年度支付一定的补偿费,补偿数额不得少于该员工在企业最后一年年收入的二分之一。《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第17条规定:竞业禁止协议约定的补偿费按年计算不得少于该员工离开企业前最后一个年度从该企业获得的报酬总额的2/3。竞业禁止协议没有约定补偿费的,补偿费按照前款规定的最低标准计算。珠海市有关条例规定:企业与员工约定竞争限制的,在竞争限制期间应当按照约定向员工支付补偿费;
    2023-06-09
    86人看过
  •  竞业限制与经济补偿:最低与最高标准何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三条,当事人可以事先协商约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以及支付方式。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就适用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三条,当事人可以事先协商约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以及支付方式。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就适用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 竞 业 限 制 经 济 补 偿 协 议 是 否 需 要
    2023-09-06
    466人看过
  • 竞业限制期内是否支付经济补偿
    一、竞业限制期内是否支付经济补偿竞业限制期内支付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期限内的补偿标准可以由当事人进行约定,约定不明确或者没有约定的,按照各地的政策确定,而各地归于补偿标准有着不一样的规定,如《上海高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此前正常工资的20-50%支付,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限制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年;《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年经济补偿额不得低于该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前十二个月从该用人单位获得的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一。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通常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二、竞业限制的适用人员根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竞业限制适用于下列人员:1.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2.高级技术人员高级研究开发人员、技术人员、关键岗位的技术工人等容易接触到
    2023-05-31
    290人看过
  • 竞业限制与经济补偿金的争议要如何解决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求助,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劳动关系当事人可以签订竞业限制的协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结束后,按协议约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的业务,当然
    2023-06-13
    31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的确定是怎样的, 如何确定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8
      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的确定: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但是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补偿金额或者标准,合理的补偿应当与员工的收入情况相一致,还应综合考虑到这一商业秘密带给用人单位的利益,竞业限制的时间长短,区域范围的大小等情况。
    • 竞业限制补偿金如何计算, 如何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22
      竞业限制补偿金计算方法: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但是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补偿金额或者标准,合理的补偿应当与员工的收入情况相一致,还应综合考虑到这一商业秘密带给用人单位的利益,竞业限制的时间长短,区域范围的大小等情况。部分法
    • 仲裁规定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04
      关于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争议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之内,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下争议都属于劳动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其他。
    • 竞业限制条款中的补偿金和经济补偿金是否属于竞业限制条款的无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04
      其一:广东省《广东省技术秘密保护条例》、深圳市《深圳技术秘密保护条例》、上海《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江苏省《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中关于竞争限制的期限、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支付方式等方面均有不同规定,须考虑你所在地区,才能作出更加准确的判断。其二:经济补偿金是否作为竞业限制条款有效的必要条件,我国法律法规对此还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只要企业未约定经济补偿金即认定竞业限制条款无效
    • 竞业限制补偿金如何确定, 如何约定竞业限制协议中的经济补偿金条款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13
      竞业限制补偿金由双方约定,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法释〔2013〕4号)的规定,双方协商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法释〔2013〕4号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