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借款引发夫妻矛盾,女方是否需要偿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19:52:05 145 人看过

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是,夫妻一方借的钱,另一方是否要还,取决于这部分借款是不是要算成夫妻共同债务。这部分债务是双方共同知情的,用于夫妻双方或者家庭生活相关的,不管是为了子女教育、父母赡养、医疗、或者从事生产、经营等事情。

儿子借高利贷未还失踪,放贷人追债,父母要还吗?

我们一直都说父债子还,但现在有些儿子不成事,为了满足自己的需求,就去外面借高利贷,等到最后没法还的时候,就玩失踪。对方找不到人,就只好上门找家人。这种时候,儿子的债,父母要不要还得看实际情况。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儿子已经成年,也就是已经年满18周岁,或是已经年满16周岁但能通过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生活主要来源的,那么,做父母的就没有责任和义务要为儿子偿还债务,这个属于儿子的个人行为。

如果放贷人上门讨债的话,做父母的话可以拒绝还,要是对方抢夺家中财物的,建议可以及时去报警。

当然,要是儿子还是未成年人,也就是还没有年满18周岁,那就需要父母承担高利贷债务。不过,要是父母实在还不出高额利息,对方扬言要告上法院的,那么也不用怕,法院不会支持他们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所以,你只需要还清本金,并且最多给对方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就行了。

不过,实际中,经常出现放高利贷的上门讨债的时候有暴力行为,或是非法侵入住宅,赖家里不肯走,所以要是债主打扰老人的正常生活,也可以选择及时报警解决。

还有就是,儿子在外面借高利贷,债主找父母讨债的时候,父母通常以为高利贷的债违法,不用还。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高利贷的借条并非完全不受法律保护。按规定,无论利息多高,借贷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就要受到法律保护,债务人要及时偿还借款的本金。

所以,只要父母现在还有义务要为儿子的高利贷还债的话,那就需要按照约定还上,而超出央行同期基准利率的那部分,也可以不还,不会承担法律责任的。要是借高利贷较多,而且实际中有其他约定情况的,建议最好就是及时找个专业律师问下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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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3日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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