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终止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7 08:00:32 94 人看过

(1)再犯新罪。这里的新罪,是相对于已判之罪而言的,它既包括故意犯罪也包括过失犯罪,既包括同种之罪也包括异种之罪。只要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间再犯新罪,就应当依法撤销缓刑,对新罪和原判之罪实行数罪并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案(三)》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执行原判刑罚,是以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不再犯罪为条件的,如果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即便该犯罪是在考验期满后才发现,只要尚未超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应当撤销缓刑。

(2)发现漏罪。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说明犯罪分子隐瞒了部分罪行,没有认罪服法和真诚悔罪,应当依法撤销缓刑,对漏罪和原判之罪实行数罪并罚。

(3)严重违法。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也应当依法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一、缓刑的适用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至于罪行相对更轻的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于管制刑的特点即对犯罪人不予关押,仅限制其一定自由所决定,故无适用缓刑之必要。

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因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推测或预先判断,这种推测或判断的根据,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

在这两个因素中,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已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应当综合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两个方面加以综合评判。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属于未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人的再犯可能性较小,应当根据犯罪人的罪后各种表现,并适当考虑犯罪人的一贯表现作出评判。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21: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缓刑相关文章
  • 有哪些情形专利权终止
    1、期限届满终止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20年,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专利权期限届满依法终止的,专利局应当通知专利权人,并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之后,将专利申请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库管理,并且至少再保存3年。2、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终止;3、专利权人主动放弃专利权,专利权人自愿将其发明创造贡献给全社会,可以提出声明主动放弃专利权。专利权人主动放弃专利权的,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定的表格,提出书面声明。【法律依据】《专利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一、哪些情形会导致专利无效宣告审查终止专利无效宣告审查程序的终止,主要有以下几种事由:1、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审
    2023-03-16
    248人看过
  • 合同终止的内容有哪些,终止情形是什么?
    一、合同终止的内容有哪些合同终止的内容有:1.明确协议终止的具体合同,由什么时候哪一方跟哪一方签订的合同,建议列入协议书附件中。2.终止合同的原因,如不可抗力或者是双方情绪发生变化,履行合同已经不必要。3.终止合同造成的具体损失。4.终止合同损失的赔偿数额方式及期限。5.违约责任。6.生效条件。二、合同的终止情形是什么合同的终止情形是:1.合同已经履行;2.合同债务相互抵销;3.合同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4.合同债权人免除债务;5.合同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6.合同解除的;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条规定,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三、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主要为:1.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
    2023-06-27
    193人看过
  • 提存公证处有哪些情形可终止公证
    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证处无法工作期间,不计入上述工作期限。第四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证处应当终止公证:(一)因当事人原因致使在六个月内不能办结的;(二)公证书生效前当事人撤回申请的;(三)因当事人死亡(法人终止)不能继续办理或继续办理已无意义的。第四十六条终止公证的,承办公证员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批准。终止公证的决定应通知当事人。第四十七条对不真实、不合法的行为、事实和文书,公证处应拒绝公证。拒绝公证的,承办公证员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批准。拒绝公证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告知对拒绝公证不服的申诉程序。第四十八条公证处对审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责令当事人或有关人员予以改正,并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当事人弄虚作假、提供伪证或阻挠、妨害公证处查证工
    2023-06-13
    411人看过
  • 有哪些情形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有哪些情形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2、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可以是原则性的,如不可抗力或事故;3、用人单位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要给予补偿。解除劳动合同分为法定解除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订立后、全部履行前因某些情况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在具备特定条件时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自劳动合同终止以来就失效。4、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6、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7、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8、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需要视情况支付经济补偿《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第309号)第38条规
    2024-01-17
    446人看过
  • 有哪些情形的,监护关系终止
    监护关系成立后,得因法定缘由而终止。出于监护人方面的原因有:死亡,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法定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亲属关系消灭,监护人因正当理由而辞去监护职务或依法被取消监护人资格等。出于被监护人方面的原因有:死亡,已成年,为他人收养,父母不能行使的原因消灭,撤销无行为能力的宣告等。(一)被监护人获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未成年人成年取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成年精神病人恢复健康状态时,监护即告终止;(二)监护人或被监护人一方死亡。监护人或被监护人一方死亡的,监护关系不复继续,当然终止;(三)监护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为条件,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也即丧失监护能力,监护关系理当终止;(四)监护人辞去监护。监护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辞去监护。在指定监护人,辞去监护须经协商或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擅自辞去的不发生辞去效力;(五)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监护人不履行监护义务或损害被监护人利
    2024-08-02
    453人看过
  • 多次盗窃的终止情形有哪些
    二年内三次以上盗窃均未遂,不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不负刑事责任。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4-05-07
    320人看过
  • 适用缓刑的情形有哪些哪些情形不适用缓刑
    一、适用缓刑的情形有哪些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来判决的刑罚。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适用缓刑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类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都比较轻,如果罪行较重,判处的刑罚在3年以上的,或者是累犯的,都不能适用缓刑。2、该犯罪分子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于再危害社会。是否可以适用缓刑的关键是该犯罪分子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只有不予关押不会危害社会的,才能适用缓刑。如果犯罪分子有可能危害社会,即使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而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要综合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以及其他情况综合认定。对犯罪分子适用缓刑要由人民法院来决定,也就是说,缓刑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判决,并由人民法院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到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在缓刑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进行考察,由所
    2023-03-31
    52人看过
  • 哪些情形会导致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权提前终止
    一、哪些情形会导致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权提前终止专利权提前终止的情形是:1.专利权人采取书面形式,向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放弃专利权请求的;2.专利权人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3.其他情形。二、专利申请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1.专利申请要注意当事人需在提交申请文件之日起的三年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实质审查的申请;2.申请的专利不能违反法律、社会公德;3.申请专利需要缴纳申请费用;4.需要完整提交相关申请文件。三、申请专利需要准备哪些证明文件材料1.申请文件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有附图的,应当提交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必要时应当有摘要附图)等文件。涉及氨基酸或者核苷酸序列的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中应包括该序列表,并把该序列表作为说明书的一个单独部分提交,同时还应提交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记载有该序列表的计算机可读形式的副本。2.申请实用新型专
    2023-09-12
    313人看过
  • 竞业禁止协议终止有哪些情形
    竞业禁止协议无效的情形包括:1、竞业限制的期限超过两年;2、没有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3、竞业协议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一、商业秘密是否是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不是知识产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
    2023-03-28
    242人看过
  •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可以提前终止的情形
    在哪些情形下,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可以提前终止?根据建设部《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第26条的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可索赔损失:(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2)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4)无正当理由拖欠房租累计6个月以上的;(5)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累计6个月以上的;(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7)故意损坏公有房屋的;(8)擅自买卖公有房屋使用权的;(9)其他严重损害出租人利益的。
    2023-06-04
    257人看过
  • 监护关系终止有哪些情形
    一、监护关系终止有哪些情形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4、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5、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学习的;6、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7、有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二、谁可以申请撤销不合格父母的监护权1、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2、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
    2023-06-18
    311人看过
  • 有哪些情形委托代理终止
    委托代理,又被称为意定代理,是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所发生的代理。(一)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五)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律师补充:委托人解除合同需要通知吗解除委托合同时,应当通知合同另一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到达时,解除合同的一方需要向对方明确提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解除合同的意思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生效。不通知的话,不对对方产生效力。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因为委托合同是以当事人的相互信任为基础的。如果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信任有所动摇,就应允许其随时终止委托合同。否则,即使勉强维持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也会影响委托合同订立目的的实现。因此,委托合同的任意
    2023-05-06
    324人看过
  • 提前终止合同有哪些解释?
    提前终止合同有以下条件:(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存放标的物;(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归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终止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提前终止合同告知函的法律效应终止合同告知函的效力是,告知函送达到当事人后,合同就终止,合同权利和义务就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2023-08-05
    56人看过
  • 行政复议终止有哪些情形?
    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终止:(一)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四)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照本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五)申请人对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因申请人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该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变更为刑事拘留的。依照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中止行政复议,满60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的,行政复议终止。一、申请行政复议需要注意什么申请行政复议的步骤如下:1、确认执法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通俗说,就是执法机关已经向你送达具有决定性的法律文书,如:处罚决定书
    2023-04-02
    33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缓刑
    词条

    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更多>

    #缓刑
    相关咨询
    • 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哪些情况提前终止合同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07
      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条件 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中有租期规定的,承租人、出租人双方不得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否则即是违约行为,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出租人、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
    • 法人终止的情形有哪些,法人中止的情形分类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10
      根据我国民法,法人终止的情形包括: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 哪些情形下商标许可协议可以提前终止?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8-27
      商标许可协议提前终止的材料申请书、终止协议、备案、委托书等,在高枝许可协议提前终止的情况下,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对相关事项进行明确,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处理和认定。
    • 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权利义务终止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7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包括:债务已经履行的,债务相互抵销的,合同解除的,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的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
    • 有哪些商标权终止的情形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13
      (1)因注册商标法定有效期限届满又末办理续展注册,导致注册商标注销,商标权因而终止。 (2)因商标注册人自动申请注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3)因注册商标争议被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商标,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4)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5)因商标注册不当,被商标局撤销注册或者经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6)因商标注册人违反商标法规定被商标局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