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房屋拆迁规定时间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4 15:33:02 223 人看过

一、房屋拆迁规定时间是怎样的

1、房屋拆迁时间规定如下:

(1)符合房屋征收拆迁条件的,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2)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有一年的房屋拆迁冻结期。在冻结期内,不得房屋过户等的手续。

(3)房屋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4)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在征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第十六条、第十九条

二、对拆迁补偿不满意,该怎么办

实际中,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要按照以下处理:

首先,先不要签订任何拆迁安置协议。

因为拆迁安置协议属于合同,一旦基于自主的意思签订之后,意味着双方都要受契约的限制,即使事后反悔,到时候可能还得承担违约责任,最终将导致得不偿失的后果。

所以,既然对拆迁不满意,那么建议现在最好不要签订任何拆迁安置协议。

其次,提起行政裁决或行政复议,重新制定拆迁补偿方案。

实践中,如果对政府提出的拆迁补偿不满意,那么可以及时提起行政裁决或行政复议,一般地,要在拆迁补偿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并且,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提出重新制定拆迁补偿方案,还可以从中提出自己的主张。

最后,可以至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般来说,如果是跟开发商因拆迁补偿起纠纷的,那么便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赔偿纠纷。不过,即使是跟政府部门起的纠纷,也可以通过起诉处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n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6日 05: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拆迁合同中房屋拆迁的规定
    拆迁协议书一般情况下应使用省、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文本,其内容主要包括: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安置用房的面积、地点和层次,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违约责任,当事人认为应当订立的其他条款。拆迁协议书签订后,必须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并可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但在拆除依法代管的房屋时,代管人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应当办理证据保全。同时,被拆迁人应将原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使用证明交给拆迁人,由拆迁人交房地产权属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房屋拆迁合同纠纷要去哪里起诉1、民事诉讼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以下两种情形:(1)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
    2023-07-11
    224人看过
  • 2023拆迁房屋补偿有哪些规定
    拆迁房屋补偿有哪些规定征收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一、产权交换式补偿;二、货币补偿。产权交换式补偿: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该费用针对
    2023-05-04
    314人看过
  • 拆迁时租赁房屋有何规定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一、折迁店面怎么补偿对店面进行拆迁的时候,租赁店面的租赁方是可以获得一定赔偿的,而具体的赔偿标准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二、拆迁过程中,承租人的损失是否可以得到赔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2023-06-28
    226人看过
  • 房屋征收拆迁时间是多久
    房屋拆迁征收诉讼时效是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房屋征收拆迁评估流程是怎样的房屋拆迁评估程序是:选择评估机构;签订书面拆迁估价委托合同;向估价机构如实提供拆迁估价所必需的资料,协助估价机构进行实地查勘、勘察测量;公示初步估价结果;复核申请或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1、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接受评估任务。专业评估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的委托后开展具体评估工作。2、房屋评估前的准备。就是准备好产权登记资料、房屋建筑资料、土地资料等必须的资料。3、评估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就是指评估人员对被拆迁房屋的各项技术资料进行现场测定。4、相关资料的综合
    2023-08-02
    423人看过
  • 国家目前对拆迁房屋的置换是怎样规定的?
    一、国家目前对拆迁房屋的置换是怎样规定的?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拆迁方若是选择产权置换的方式获得补偿,拆迁方可能需要支付安置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2、安置费的支付期限,是可以协商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二、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属于行政类型的协议吗?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行政类型的协议。如果因为协议发生争议,需要提起行政诉讼。2、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内容包括:(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等信息;
    2024-01-31
    125人看过
  • 房屋拆迁的拆迁户怎样维权
    一、房屋拆迁的拆迁户怎样维权房屋拆迁维权有三种方式:分别是行政裁决、行政或司法强制、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首先可以申请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二、拆迁赔偿和补偿的区别是什么1.两者性质不同。拆迁补偿突出的是补字,带有明显的补充性,是对损失的一种弥补,而拆迁赔偿突出的是赔字,带有明显的惩罚性和偶发性,是对有过错一方的经济惩罚。比如地方政府在征收土地时,需要对原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进行拆除和搬迁,给予权属人的补偿,属于拆迁补偿支出;但是在拆迁过程中损坏了权属
    2023-08-13
    344人看过
  • 拆迁公告期间房屋可否买卖,房屋征拆流程是怎样的
    一、拆迁公告期间房屋可否买卖在拆迁公告期间,房屋是不能买卖的,房屋暂停交易的期限是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二、房屋征拆流程是怎样的1、拆迁单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取得拆迁许可证。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4、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
    2024-01-05
    335人看过
  • 拆迁补偿有哪些方式,房屋拆迁补偿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拆迁补偿有哪些方式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1、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2、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3、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
    2023-04-30
    293人看过
  • 房屋拆迁赔偿是怎样的怎么对房屋拆迁进行赔偿
    一、房屋拆迁怎么赔偿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赔偿金。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被拆迁人除了应得的房屋补偿费以外,还可得到: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过度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二、房屋拆迁赔偿纠纷怎么处理由于拆迁人占比例较多的是房地产开发公司,这些部门的性质,决定其必须追求最大利润,因此,实践中这些部门往
    2023-03-17
    297人看过
  • 拆迁时房屋同住人是怎么认定的
    一、拆迁时房屋同住人是怎么认定的?1、在本市有常住户口;2、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时在该房屋处已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3、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但是结婚、出生可以不受上述居住一年和他处有无住房条件的限制。二、拆迁房屋需要公告哪些基本信息?(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三、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2、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
    2023-04-19
    352人看过
  • 13比例是房屋拆迁的规定吗?
    房屋拆迁1:3指的是原来房屋的面积与拆迁之后房屋置换的面积的比例。常见的拆迁补偿有:1、拆迁办会指定评估公司所拆房子进行市场价评估,评估的是单价,实地测量所拆房屋面积,最后用评估的单价测量的面积计算拆迁赔偿款。2、或是给房屋所有人赔付一套拆迁恢复房,一般是原有面积的1.3到1.4倍不等。00公司与个人的社保比例是什么公司与个人的社保比例如下:1、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2、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20%;3、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4、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5、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而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费用均由单位承担;6、公积金缴费比例:5%到1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职工应当参
    2023-07-07
    90人看过
  • 《最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是怎样的?
    最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是怎样的相关的规定请看下文。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第四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互相配合,保证房屋
    2023-08-05
    104人看过
  • 北京市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规则的规定是怎样的
    《北京市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规则》第一条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拆迁集体宅基地房屋的补偿价(以下简称房屋拆迁补偿价),按照本规则计算。第三条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宅基地面积按照《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确定;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由区县人民政府以乡镇为单位,依本规则第四条的规定确定并公布,报市国土房管局备案。第四条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按下列公式计算: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情况综合确定。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户均安置面积,按
    2023-08-12
    356人看过
  • 怎样确定房屋拆迁范围
    房屋拆迁范围
    拆迁范围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划用地红线范围确定。为保证房屋安全须跨规划用地红线进行拆迁的,拆迁范围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商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确定。一、红线内房子能提出申请征收吗不可以。红线是指已经发布拆迁公告之后,正式确定要推进拆迁项目之后的拆迁范围。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1)新建、扩建、改建房屋;(2)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3)租赁房屋;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二、现在无证房产拆迁怎么办房屋建筑面积一般指的是房地产权证上所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无房地产权证的,以相关批准文件所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建筑面积小于相关批准文件所记载的建筑面积的,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最后还可以由具有测绘资质的专业测绘部门进行测绘确定,以及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双方协商确定。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产权也就是所有权进行的补
    2023-03-30
    29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房屋拆迁诉讼时效起算时间怎么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31
      下面我将详细解答一下。目前法律规定,补偿是由多个行政程序组成的,行政行为起诉的期限,有规定的一般是6个月,没有规定的,一般起诉时间是1年。在这里要注意,起诉期间不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止、中断、延长的,但是这里的起诉期间叫除斥期间,是不能中止、中断、延长的,没有任何理由中止、中断、延长。法律规定如果有正当理由才可以延长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
    • 房屋拆迁赔偿新规定,拆迁决定下达了时间是多久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19
      拆迁令下达后的诉讼期限为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房地产诉讼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20年以上,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5年以上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房屋拆迁赔偿纠纷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呢,2023最新规定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8-10
      安置补偿诉讼为行政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2023年房屋拆迁时的户口政策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7-15
      确定拆迁范围后,所在地公安部门在接到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通知,暂停办理拆迁范围内的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和分户手续。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可准予办理常住户口迁入手续: 1、居住在拆迁范围内,有常住户口的妇女所生的婴儿; 2、按规定分配的高等院校、中等院校的毕业生和批准退学、休学以及取消毕业分配资格的学生迁回拆迁范围家中的; 3、未安置住房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迁回拆迁范围家中
    • 房屋交房的时间规定是怎样?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1
      有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由于开发企业的原因,承购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开发企业和承购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