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宅基地征地补偿有哪些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6 14:43:29 344 人看过

一、适用范围

本征地补偿方案适用于昆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征收集体土地时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测算。

二、征地补偿标准的应用

(一)征地补偿标准为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统称。本标准只包括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等费用。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由各县(市、区)根据区域内实际情况依法制订后公布执行,并报市政府备案。

(二)该征地补偿标准不采用修正系数进行修正。

(三)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不适用于占用基本农田的补偿。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标准按法定最高标准执行。使用国有农用地参照同一区域相同地类的征地补偿标准测算补偿费用,征收耕地以外的其它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涉及征地补偿的,参照同一区域相邻地类的征地补偿标准测算补偿费用。

(四)林地、林木补偿费用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测算。

(五)对于征地区片,直接按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补偿;对于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各地可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工作实际,对年产值和补偿倍数进行修正,但修正后的年产值标准和补偿倍数不得低于本次修订公布的标准。若修正后的补偿倍数确需超过30倍的,须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六)重点工程、线型工程或跨区域的项目征地,线型工程或跨多个

征地补偿标准测算区域的项目,统一按此次修订公布后的补偿标准执行,市政府不再单独出台针对线性工程及其它重点项目的补偿标准。

三、征地补偿标准的实施

(一)调整和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确保征地补偿费支付到位,事关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严格执行征地补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履行有关程序,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各项工作。

(二)各地要加强政策宣传,提高依法征地、依法补偿安置的自觉性,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述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认真做好新老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新的征地补偿标准顺利实施。本标准公布实施后,各地新报用地必须严格执行修订后的补偿标准。在此之前经依法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项目,按原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各县(市、区、管委会)要结合新征地补偿标准实施中可能发生的情况和问题,建立纠纷处理和协调机制,对征收土地过程中因执行新补偿标准发生争议的,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积极协调,确保新老标准顺利衔接过渡。

(四)严肃纪律,规范土地审批管理,不允许在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实施前突击批地,不允许采取变通方式降低补偿安置标准、延迟支付补偿安置费用。

(五)(五)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统一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并做好风险评估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征地补偿安置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不落实的,不得强行实施征地。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管理,确保征地补偿安置落实到位。

本标准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市人民政府将根据昆明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适时安排调整征地补偿标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9日 15: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履行职责相关文章
  • 广西宅基地征地补偿如何确定?
    一、广西宅基地征地补偿如何确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国务院制定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规定补偿安置具体标准。征收土地的按被征收土地原始用途给予补偿,补偿费用应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三十倍。1、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
    2024-01-26
    230人看过
  • 农村征收宅基地,宅基地有补贴吗
    空白宅基地与宅基地的性质是一样,所以农村征收空白宅基地有补贴的,一般补偿的费用有: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3、耕地开垦费。4、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5、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政府补贴部分。6、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补偿金额提升。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补偿标准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
    2023-04-03
    78人看过
  • 宅基地政府收回补偿规定是哪些
    一、宅基地政府收回补偿规定是哪些按照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2024-01-19
    352人看过
  • 宅基地使用权规定的限制有哪些,宅基地使用权的特征有哪些?
    一、宅基地使用权规定的限制有哪些宅基地使用权规定的限制包括:1.宅基地转让、出租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2.权利人转让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将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建房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成员;3.转让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后,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并涉及受让人取得新的宅基地,故应当依法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宅基地以及住宅房屋,不仅可以用于居住,也可以用于从事家庭生产和经营活动。4.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福利性,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满两年未建设房屋的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其宅基地使用权由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收回二、宅基地使用权的特征有哪些宅基地使用权的特征包括:1.宅基地使用权主体严格:仅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该制度设立的目的在于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居住问题。2.客体:仅限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3.内容:以“户”为单位。1.取得:
    2023-07-12
    323人看过
  • 宅基地征用补偿遵义有补偿吗
    一、新农村建设宅基地有补偿吗一看你们和村里签了协议没,有协议,按照协议办;二看你们当地政府是否出台相关政策没有,宅基地是免费提供还是按照建筑面积给与补贴。二、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怎么补偿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2、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2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二是置换补偿。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你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直接付钱
    2023-02-24
    424人看过
  • 宅基地征地补偿遗产算吗
    算遗产,应当由继承人依法继承,这个在民法典里有明确的规定,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合法的动产,不动产,有价证劵等都应当算在遗产继承范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宅基地可以继承吗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不能被继承。《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六十二条规定:农
    2023-04-22
    387人看过
  • 宅基地有哪些特征,宅基地报建新政策
    一、宅基地有哪些特征宅基地有如下特征:1.实行一户一宅制。即每户农村村民只能在一个地方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的宅基地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2.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只能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的土地。3.农村村民建住宅,由县级人民政府审批。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二、宅基地报建新政策宅基地报建新政策主要有以下内容:1.遵守一户一房。对于个别情况有必要事先申报和批准。2.对于建筑面积有规定。不同地区有不同的面积要求,必须根据当地的宅基地政策检查并批准特定要求。3.符合建筑标准。农村房屋每层建筑高度不得超过3.3米。4.保证农村户口。这项政策出来后,对于买卖的宅基地,非农村户口的人将不被允许。5.禁止在7个地区建房。即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区、有安全隐患的区域、生态保护红
    2023-05-30
    401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政策法规(房屋征地补偿标准明细)
    一、民法典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根据每个地区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其补偿标准也不一样。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的。“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2、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2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二是置换补偿。3、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4、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
    2023-06-04
    446人看过
  • 大兴宅基地补偿补助规定
    博主提示:大兴区宅基地拆迁补偿补助规定网上无法搜到,以下电子版文件是博主多方努力的成果,因未与纸质文件核对,仅供参考,最终以纸质文件为准。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文件京兴政发[2004]2号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大兴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及补助费标准有关规定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大兴区关于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及补偿费标准的有关规定》已经2003年10月31日第41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经2003年11月3日第77次区委书记办公会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二○○四年一月二日大兴区关于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及补助费标准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我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体系,保证集体土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发展,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24号)、《〈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2023-04-22
    479人看过
  • 昆明征地补偿金额怎么算
    征地补偿计算一、土地补偿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二、青苗补偿费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三、安置补助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
    2023-04-17
    468人看过
  • 征地补偿时,宅基地补偿如何计算
    一、征地补偿时,宅基地补偿如何计算征地补偿时,宅基地补偿的计算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宅基地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宅基地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二、国家征收土地的手续国家征收土地需要如下手续:1.预征告知。国土行政主管部门不履行这一法定职责就是行政不作为。2.现状调查及确认。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以及地上附着物的现状进行调查。3.征询意见,组织征地听证。4.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5.征地的审核、报批。市县人民政府上报的征地材料,由省级国土资源厅审核。6.征地公告。7.两公告后告知被征地农民的权利。8.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和交付土地。三、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满意怎么办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满意,在不同的阶段可以采取不同的方式维护权益。1.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
    2023-04-25
    74人看过
  • 无房宅基地有征收补偿吗
    一、无房宅基地有征收补偿吗在以货币形式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补偿的同时,也对其所占用的宅基地进行了补偿。除此之外,若村民选择异地重建的安置补偿措施,那么在其原有的宅基地被政府征收之后,村集体有义务保障其能够获得新的宅基地用于重建住房,并且,这部分重建房屋所需的费用应当足够农民建设与被征收房屋同等规模的新房。当宅基地被纳入到征收范围之内时,宅基地补偿以及地上房屋补偿将被合并计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二、政府征收宅基地多少钱一平方宅基地征收补偿标准多由地方政府依法拟定,且随地域差异而变化。中国境内,宅基地征补通常包含土地补偿金及安置补助金,但各
    2024-07-25
    93人看过
  • 土地征收后宅基地怎样安置,宅基地征收如何补偿
    一、土地征收后宅基地怎样安置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村民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兴建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的灭失和重新分配】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二、宅基地征收如何补偿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
    2024-01-24
    176人看过
  • 最新!政府明确农村宅基地征收标准及宅基地有何规定
    按照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农村宅基地未确权遇到征收如何认定对宅基地进行征收时,如果宅基地使用权存在争议的,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等宅基地确权后,再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
    2023-07-03
    17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提前履行合同如果符合当事人约定的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当事人提前履行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在合理情况下让其进行赔付、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如下: 1、要... 更多>

    #履行职责
    相关咨询
    • 昆明郊区买宅基地有哪些条件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5-04
      1.购买农村宅基地要注意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 2.农村宅基地也因所有权的不同而分为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建设用地属于国家所有,宅基地则属于集体所有。 3.还需注意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有限性,即宅基地原则上只能由宅基地使用权人利用宅基地建造住宅及附属设施,供其居住和使用,不能将宅基地使用权出让和转卖。
    • 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时,农村宅基地征用补偿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28
      一、农村征用宅基地的补偿方案如下: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
    • 昆明郊区买宅基地规定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17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这是禁止性规定,违反这一规定的就是违法。该法第八条第二款还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宅基地,是村集体按“一户一基”规定划拨给村民建房的,宅基地集体所有的性质不变,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更不得非法买卖。如非法买了宅基地,会被土地管理部门查处没收。
    • 昆明宅基地征收可以怎样给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8-21
      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出台关于宅基地拆迁补偿的法律法规,我们国家实行的是房地一体化原则,征收农村房屋,对房屋进行了补偿,也就是对房屋下边的宅基地使用权进行了补偿,因此不再单独对宅基地补偿。 但是一些地方农村房屋修建的层数较多,于是就出现了宅基地面积小,房屋面积大的情况,为降低拆迁成本,拆迁方将房屋评估一个较低价格,然后再对宅基地进行单独补偿,这种补偿方案,看起来房地都有补偿,实际上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 农村宅基地住房拆迁补偿相关规定有哪些,农村宅基地拆迁有哪些补偿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8
      一、农村宅基地住房拆迁补偿相关规定 1、在补偿标准上,草案删除了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以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内容。 2、在补偿程序上,修正案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给予公平补偿,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 3、在补偿制定上,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