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辞职单位竟要求返还培训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21:56:14 261 人看过

自从本报与市人社局开设本专栏后,不少市民和我们反映,自己从中学到了不少知识,尤其是认识到与单位之间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只有双方签订正规劳动合同,在发生争议需要维权时,才能有据可依。并且,无论是对企业还是对劳动者来说,双方都需要依法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否则争议产生需要维权时,可能会被对方反维权。长春市绿园区人社局仲裁员艾秋霞说。

案例回放:

单位要求补偿反被员工维权成功

申请人某公司于2012年1月4日,聘用被申请人陈某到其公司负责电液伺服设备的软硬件研发、研制、调试等工作。2012年1月14日,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12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4日。合同约定:被申请人每月工资4000元,申请人依法为被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双方劳动关系确立后,申请人一直未按劳动合同约定,依法为被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被申请人于2014年4月16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终止与申请人的劳动关系。2014年11月26日,申请人某公司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被申请人陈某承担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申请人为其提供的专项培训费用48000元,并承担因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400000元。被申请人陈某不同意申请人某公司的要求,其主张:申请人未能依法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为被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被申请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被申请人从未接受过申请人任何形式的培训,也没有因离职而给申请人造成任何经济损失。

同时,被申请人在答辩期提出反申请:要求某公司支付其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3250元。

仲裁委员会查明事实后依法裁决:驳回申请人某公司的仲裁请求;申请人某公司支付被申请人陈某经济补偿金11377.90元。

焦点1: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是否返还劳动合同终止前用人单位为其提供的专项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的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本案中,申请人没有与被申请人签订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约定服务期限的协议,且在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没有对提供专项培训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以及约定服务期限进行规定,也未能主张提供专项培训及培训费用的任何有效证据。所以,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承担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申请人为被申请人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的请求,无事实依据,应不予以支持。

焦点2:劳动者单方面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中,由于申请人没有按照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的约定,依法为被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为此,被申请人在多次与申请人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三)款之规定,递交离职申请后,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合同。所以,被申请人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合法的;在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第二十八条约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保密协议》,约定具体保密范围、保密时限和赔偿标准并执行。但是,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就此事项在《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也没有另行签订《保密协议》。所以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承担因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的请求,无事实依据,应不予以支持。

焦点3:被申请人的反申请以及要求申请人给予经济赔偿金是否合法?

《劳动人事争议办案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反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决定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将反申请和申请合并处理。

本案中,被申请人是在收到应诉通知的同时提出反申请,反申请中,要求本案中的申请人支付其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此项请求符合《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五)款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一)款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被申请人在申请人处的工作年限为二十七个月。所以,本案中被申请人的反申请请求,应予以支持。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银行流水明细,被申请人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4551.16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4: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辞职相关文章
  • 单位有错,应返还职工培训的费用与违约金
    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也可以根据工作需求对单位职工进行岗前培训。但是,用人单位既不能在培训前向职工收取培训费,更不能未培训而要求职工支付违约金。这两种侵害劳动者利益的行为均为劳动法律所禁止。1、单位违约,应向职工返还违约金单位未出资对职工进行专项培训,仅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向职工收取违约金。近日,中院终审判决,单位做法违法,应返还职工。2007年9月8日,林某到荣成某医院从事医师工作,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于2015年12月31日到期。劳动合同第20条约定:林某履行服务期的年限不少于10年,如违反约定,需支付违约金8万元。2013年4月25日,双方解除了劳动合同,医院向林某收取违约金5万元。事后,林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医院返还违约金。仲裁委裁决支持了林某的申诉请求,医院不服,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医院虽在劳动合同中与林某约定了服务期,但未提供证据证实出资对林某进行
    2023-04-28
    54人看过
  • 员工辞职,培训费应否由员工返还
    [案情与问题]1998年6月,某合资企业诉董某在合同期内接受厂方的培训后不辞而别,并带走技术资料,要求董某赔偿培训费和给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退还技术资料。经查,1997年10月,董某被该企业招聘,双方签订了4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8个月;若乙方(劳动者)被甲方(用人单位)送外学习培训必须安心在甲方工作,擅自违约应赔偿培训费,并不得出卖、转让甲方技术资料。合同签订后,企业因生产需要,送董某到广州学习技术,回厂后从事车间管理与技术工作。但合同履行7个月后,董某受某市同行厂家高薪诱惑,不辞而别,并声称:试用期内有权解除合同;学习培训获得的技术资料是自己劳动所得。企业经多方努力无效,遂申诉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分析与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审理后认为,《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董某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约定8个月试用期已超出《劳动法》规定
    2023-06-09
    67人看过
  • 用人单位有培训劳动者的义务吗?
    陕西工人报百事通先生某科技开发公司经过筛选,选拔了20名应聘者,并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公司负责对员工进行职业培训。员工上岗后,公司一直没有对这20名员工进行培训。由于工作技术含量较高,这20名员工感到工作压力越来越大,遂要求公司对他们进行培训。请问用人单位必须履行对劳动者进行培训的义务吗?职工小郑小郑同志:用人单位必须履行对劳动者进行培训的义务。职业培训,是直接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要求就业和在职劳动者以培养和提高素质及职业能力为目的的教育和训练活动。对职工进行职业培训,加强职工的职业技能,使职工能够更好地完成业务,此举不仅可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还可以提高企业素质,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是一举多得的措施。该公司应当对这20名新进职工进行职业培训,使这些人更快地熟练业务,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如果公司拒绝,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权利保护。百事通
    2023-06-05
    271人看过
  • 签劳动合同辞职将扣除培训费
    1.如果入职时接受过公司使用专项培训费用进行的培训,则会在劳动合同中,或专门签订的培训协议中有明确约定,即需要设定服务期。在服务期履行完毕前离开公司,需支付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2.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一旦签了劳动合同,辞职就必须赔偿违约金吗一旦签了劳动合同,辞职不一定需要赔偿违约金(约定培训服务期,未完成培训服务期,劳动者需要支付对应的培训费用折算部分除外),解除劳动合同通常包含如下内容:1.企业无违规情况,劳动者自己提出离职的,企业不支付补偿金;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中华人民共
    2023-07-07
    476人看过
  • 单位不办保险,员工辞职遭索培训费
    我在一家商场做专柜营业员,当时应聘时,该专柜厂家的负责人要求先交保证金600元,如果一年内我不在这干了,要从中扣除培训费200元。同意这一要求后,就开始了上班。但过了试用期后,厂家仍不给上保险,说是得干满一年后再给交。而比自己早来没多久的员工,在工作3个月后就有保险了,我于是要求厂家就不给自己上保险一事,写出书面证明,被厂家拒绝。因为受到不平等待遇,很生气,就向厂家提出辞职,要求厂家返还当初缴纳的保证金600元,厂家却说,退钱可以,但得扣除200元培训费,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律师回答:厂家让你交600元保证金以及扣除培训费的做法都是不对的,你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
    2023-06-15
    386人看过
  • 员工辞职必须赔付单位培训费吗?
    一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经常会因为培训费的赔偿问题发生争议。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在处理培训费问题时往往简单草率,出现了很多不规范或不合理的做法。例如,有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规定,只要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调离原单位,不论单位是否出资培训过,均要交纳一定数额的培训费;有的企业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不顾劳动者工作时间长短,对其出资培训过的职工一律要求全额赔偿等。那么,劳动者离职时是否应支付培训费?支付培训费应当具备哪些要件?培训费的具体支付标准究竟如何把握和计算?围绕这些问题,法治新报记者采访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相关专家,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予以阐释,希望能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所帮助。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应返还培训费用李某系某公司安全监管员。2013年5月19日至7月23日,李某参加了该公司为其提供的专项安全业务培训。培训结束后,李某与该公司约定了3年的服务期。2013年8月3
    2023-06-09
    449人看过
  • 职工辞职单位无权要求返还工资和社保费
    职工于某提出辞职后,单位要求其返还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的工资和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并为此诉至劳动仲裁部门。近日,仲裁委依法裁决驳回了其申诉请求。2007年11月7日,于某与济南市某交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于某的工作内容为营运驾驶,服务期限自2007年11月7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止。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交通公司为于某提供过学驾培训,并为其报销培训费用3800元、考试费710元。2007年11月,交通公司收取于某技能培训费438元、资信保证金1000元。自2007年12月至2009年1月,交通公司为于某发放生活补贴(工资)12085元、年终奖奖金2943.59元、高温补贴600元。2009年1月16日,于某提出辞职申请,当天,交通公司为其出具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交通公司诉至济南市历下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于某返还学驾费用、各种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费。对此,
    2023-06-09
    119人看过
  • 培训公司要求求职者办理培训贷可以投诉吗
    一、培训公司要求求职者办理培训贷可以投诉吗可以投诉,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进行诉讼维权。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的,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强买强卖商品的;(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二、培训贷属于诈骗吗培训贷属于诈骗。建议报警处理。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提供相关的证明,说明缘由经过,有助破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2023-04-20
    417人看过
  •  "职业培训与劳动者权益"
    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是一项重要的责任,企业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职工提供职业培训的机会,以保障他们享有接受职业培训的权利。职业培训旨在培养基本职业技术或提高职业技能,是对即将就业的人员和已经就业的职工进行的培训活动。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是一项应尽的责任。为了创建和谐的社会和和谐的劳动关系,企业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职工提供职业培训的机会,保障他们享有接受职业培训的权利。职业培训是对即将就业的人员和已经就业的职工,以培养其基本职业技术或提高其职业技能为目的而进行的技术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的教育和训练的活动。 劳 动 者 的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权 是 法 律 规 定 的 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因此,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权是法律规定的。然而,从现实情况来看,
    2023-09-14
    298人看过
  • 培训后离职会被要求支付培训费吗
    1、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约定培训费是不合法的,一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合同中约定培训期限。劳动者离职,只有劳动者违反培训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才会要求支付相应培训费用的。2、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培训协议的相关条款,并且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业的技术培训,并且支付了培训期间的费用以及能提供培训费用期间的发票的,劳动者辞职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一、劳动合同里有违约金正常么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上是有违约金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
    2023-03-12
    471人看过
  • 上班期间公司出钱培训,离职时要求返还培训费和工资,违法吗?
    一、1、劳动者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工资;2、劳动者依法提起申请的离职,用人单位应在离职日开具离职证明,办理离职相关手续,并结清工资;3、劳动者如果因工作交接未完成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了,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可以依法按比例扣款,扣除全部工资违法;4、发生争议了,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造成损失的举证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充足理由证明劳动者交接工作没做好,劳动者可以主张限期支付克扣工资。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依据法律规定大致可能可以争取的权益有:鉴于您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您可以要求单位离职当日一次性支付清您的工资。二、具体法律依据如下:1、《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
    2023-02-25
    162人看过
  • 《劳动法》如何计算工人单方面辞职的培训费
    评估与分析:劳动部颁布的《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4条规定,如果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规定或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发包人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补偿费用。由此可见,张小姐应该赔偿公司为她支付的培训费用。张女士在公司工作的头两年,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本事实劳动关系因双方签订劳动合同而终止,双方的权利义务消灭。劳动合同的签订仅对合同期限内的行为进行限制。因此,在事实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员工没有义务支付公司为其支付的两项培训费,但有义务支付接下来的两项培训费,当然,根据张小姐在公司的服务期限,支付的费用应逐步计算法院最终裁定张小姐赔偿公司2000多元培训费,并撤销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
    2023-05-07
    247人看过
  • 单位要求离职员工赔偿培训费,该如何应对?
    只有职工单方面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企业才可以要求职工赔偿培训费,一般不得要求其赔偿已出资的培训费。除非职工因违纪等重大过错而被企业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则有权要求其赔偿有关培训费用。劳动者赔偿培训费的具体支付办法是:如约定服务期的,则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照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单位辞职了社保怎么办单位辞职了社保会中断,已经离职的员工,原单位就不会继续为交社保了,原公司会去社保局办理减员的手续,这样操作的话社保就自动封停了。如果需要将社保转移至外地的新单位,则只需将原交费地的社保局开具的缴纳凭证带到新单位,就可以了。如果转移到本地的新单位,只需要将社保号告知新公司,单位就可以办理社保续交手续,不知道自己的社保号凭身份证到社保部门查询即可。但是离职以后没有单位
    2023-07-19
    358人看过
  • 劳动者向用人单位递交辞职报告的要求
    一、劳动者向用人单位递交辞职报告有哪些要求?根据《劳动合同法》要求,劳动者向用人单位递交辞职报告具有如下要求:1、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辞职报告)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用递交辞职报告:(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
    2023-02-23
    423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辞职
    词条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 更多>

    #辞职
    相关咨询
    • 劳动者离职后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培训费和培训费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06
      劳动者离职,只有劳动者违反培训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才会要求支付相应培训费用的。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培训协议的相关条款,并且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业的技术培训,并且支付了培训期间的费用以及能提供培训费用期间的发票的,劳动者辞职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
    • 辞职要从单位收培训费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4
      在劳动者辞职后,单位无权向劳动者收取培训费,除非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且在这期间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了培训,则此时劳动者提前辞职的需要支付违约金,可按照培训的费用来适当地支付。
    • 劳动者可以要求劳动者返还培训期间的工资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25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6条规定,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以及因培训而产生的用于劳动者本人的其他直接费用。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是基于劳动合同关系产生的,而不是基于培训产生的。所以,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返还培训期间的工资没有法律依据。
    • 辞职了培训费应该返还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7
      一般来说,单位为员工提供培训是需要签订培训协议或者服务期限协议的,并且,单位应当持有的是培训发票。你需要仔细看下你们所签订的劳动合同,里面是否有类似的约定。如果没有单位要求全部退回2800元培训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但是,因为你们双方合同没有到期,你提出解除合同,势必会给单位造成一定损失,单位为你支出的培训费用,全部不予退回有失公平,但补偿公司的费用不应超过合同期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 试用期内辞职需要赔偿培训费吗?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08
      试用期内辞职需要赔偿培训费吗?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指出,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涉及的培训费用问题,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相关知识链接: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