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预备培训是怎么样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5 19:00:18 154 人看过

在劳动培训过程中,根据目标,选择适当的技法或技法组合是非常重要的。常用的劳动培训技法主要有以下一些:

1、讲义法,是指就一定论题,由专门教师讲授。但在讲授过程中注意对听讲者能力进行了解,听写和调配听讲者,保证取得良好的效果。

2、讨论法,是指就具体、现实的问题,以见习、实习、调查研究等为前提,对问题的发现和问题的解决进行充分讨论,在体验讨论的同时,期待由此而带来态度变化的效果。由此有自由讨论、小组讨论和座谈会等方法。

3、事例研究法,是指以一个事例为材料,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启发处理问题的能力。

4、角色演技法,是指以包含问题的简单场面作基础,使参加者给登场人物分派角色,并试作出实际结论。这对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训练和工作技能的提高是很有效的,有利于迅速适应实际工作环境。

5、业务竞赛,是指使用企业经营实践模型,进行实际模拟,其结果被作为实际业绩来反映的一种竞技。

6、整个工作场所的训练,是指将同一工作场所的全体人员集中起来,在整个工作场所进行训练的项目,它超越了原来的教育、训练概念,以工作场所的组织风气的变革作为最终目标。原则上,各工作场所的管理、监督者是训练有素的领导人。

一、劳动预备培训类型及培训期限

1.职业技能培训

职业技能培训分为技术工种培训和非技术工种培训两种,技术工种培训设立初、中两个技术等级的培训,不进行高级培训。

进行技术工种培训的,根据培训等级和培训工种技术复杂程度及培训对象的文化程度,培训期限定1年半至3年;进行非技术工种培训的,根据培训对象文化水平,培训期限定为1年左右。

所有适合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人员,均可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其中,初中毕业生可参加第二年技工学校职业能力测试入学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被技工学校录取的劳动预备人员,可取得技工学校籍,随录取学校新生一同入校学习,享受技工学校学生的有关待遇。

2.职业技能与高等职业教育自学考试接轨的培训

职业技能与高等职业教育自学考试接轨的培训,以培养具有一定专业技术理论基础的技能型人才为目标,劳动预备人员一方面在技工学校学习职业技能接受技术等级培训,另一方面在高等院校按照国家自学高考有关专业的要求进行专业技术理论学习,培训期限不少于2年,其中在技工学校进行技术等级培训的时间不少于半年,在高等院校进行专业技术理论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半。

职业技能与高等职业教育自学考试接轨培训,主要应在电子技术与计算机应用、机电一体化,餐饮服务与管理,物业服务与管理、商品营销与导购等五个专业进行,培训对象限定在高中毕业生。

二、劳动预备培训内容

1.劳动预备人员培训,主要是加强基础文化理论培训,为他们的职业发展打下基础。同时,又要使他们真正掌握某一职业领域的专业技能,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2.职业技能与高等职业教育自学考试接轨培训,按市教委与市劳动保障局共同确定的培训内容进行培训(具体内容和要求另文下达)

3.劳动预备制度的职业培训内容主要包括:①基本素质知识;②职业知识;③专业知识与技能;④社会实践。其中,基本素质知识、职业知识,由市劳动保障局确定课程设置、课时安排及使用的教材;专业知识与技能,由培训学校参考培训专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应知、应会内容自行确定课程设置、按时安排及使用教材、社会实践,由培训学校按照专业(工种)培训需要,组织学员到有关企业试工、实习。

4.基本素质知识、职业知识两部分内容培训时间,不少于总培训期限的1/3,专业知识与技能,社会实践两部分内容的培训时间,应占总培训期限的2/3左右(具体培训内容及要求另文下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10: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预备培训相关文章
  • 劳动法规定有专项培训吗
    一、劳动法规定有专项培训吗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2、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的规定签订的,符合法律规定。4、培训服务协议与劳动合同到期日不一致的,以最后到期时为准(培训服务协议),如你所述,如劳动合同到期,你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如用人单位同意终止劳动关系,则不用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是放弃要求履行剩余服务期的权利,你也不用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用人单位需支付工作三年的经济补偿金,工作一年按一个月计算
    2023-04-12
    150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者培训?对劳动者进行培训有哪些形式
    培训的形式可以是脱产、半脱产或非脱产。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会因为某个项目或某种技术创新而为员工提供昂贵的培训,但脱产时间一般不会很长,更多的是采用非脱产的专业技术培训。如果法律硬性规定服务期必须经过一定时间以上的全日制培训,很多接受培训的工人不履行约定的服务期而离职,会给用人单位造成很大损失。这一规定表面上保护了劳动者的培训利益,实际上使用者对劳动者的培训有顾虑,不利于劳动者的发展。一般情况下,人才越是不可或缺,单位越不可能长期进行脱产培训,只能采用非脱产的方式。总之,无论是否全日制,只要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提取的员工培训费用之外,花更高的钱送劳动者进行定向专业培训,就可以与劳动者达成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培训服务期未满是否要求人解除合同劳动者在接受专项培训后服务期未满的,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按应当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2023-08-07
    348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员工培训费是如何规定的
    一、劳动合同中员工培训费是如何规定的劳动合同中员工培训费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
    2024-01-17
    330人看过
  • 武汉培训机构劳动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武汉培训机构劳动合同一、_________培训学校聘请_________籍_________(外文姓名)_________(中文姓名)先生/女士/小姐为_________语教师,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保证认真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二、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三、受聘方的工作任务:四、受聘方的薪金按小时计,全部以人民币支付。五、社会保险和福利:1、聘方向受聘方提供意外保险。2、每年聘方向受聘期满的教师提供一张_________至_________的来回机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元整)或教师凭机票报销_________元人民币。六、聘方的义务:1、向受聘方介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聘方有关工作制度以及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2、对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024-01-22
    371人看过
  • 培训行业劳动合同中的费用规定是哪些?
    一、培训行业劳动合同中的费用规定是哪些?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不能收取劳动者培训费;1、岗前培训,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得收费,更不得约定违约金和服务期;2、专项培训,也叫专业技能培训,企业应垫付培训费,但是可以和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如果劳动者在服务期内离职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劳动者按照双方的约定支付相应违约金;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本人注:不包括一般的入职培训),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2024-01-21
    426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中培训期的规定有哪些?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年限的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年限的规定是:一般签几年,没有具体的规定,依据具体情况签订合同。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合同的有效时间,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任何劳动过程,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中进行的。在现代化社会中,劳动时间被认为是衡量劳动效率和成果的一把尺子。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是劳动合同的一项
    2023-07-03
    70人看过
  • 劳动者单方辞职培训费劳动法是怎么算的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劳动部关于发布《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通知第二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一)、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二)、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四)、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三条: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二)、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三
    2023-06-13
    353人看过
  • 劳动法岗前培训政策:最新调整是怎样的?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发展职业培训事业,开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发展职业培训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划,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进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劳动法有关于实习期的规定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
    2023-07-10
    376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对于培训服务期的起算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2024-05-13
    60人看过
  • 培训合同条款是怎么样的
    一、培训合同条款是怎么样的条款项目包含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与住所;注意事项如下1、个人姓名应与身份证一致,不能用笔名、曾用名、别名或绰号;2、个人住在和身份证或户口本一致,如个人常住地与身份证或户口本中登记的地址不一致,可以用常住地址;3、单位到全称,不能用简称,企业法人名称及住址应与营业执照一致。二、培训合同的范本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职位:_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2023-04-23
    223人看过
  • 医院感染培训制度是怎么规定的
    ​一、医院感染培训制度是怎么规定的1、感染管理部门定期为全院各科室下发医院感染知识相关学习资料及医院感染监控现状和监测结果,通过组织学习和自学等方式提高医护人员知识水平。2、定期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及工勤人员参加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相关知识的继续教育课程和学校交流活动。3、进修、实习、新聘用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医院感染知识岗前培训。4、定期组织全院性的专题讲座,如遇突发事件随时组织培训;及时传达国内外医院感染控制新进展、国家有关政策法规。5、每年至少举办1次全院感染兼职监控员学习班,举办1次住院医生培训班,及时更新感染监控知识。6、感染管理专职人员每年参加省、市以及国家级的培训及学术研讨会,不断进行知识更新;不定期地有针对性的组织业务学习或专题讲座,探讨当前医院感染发展的新动向。7、临床科室每月进行医院感染知识的业务学习,根据本科室医院感染发生情况和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措
    2023-06-08
    271人看过
  • 培训违约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培训服务,劳动者因自身原因未能履约的,应赔付单位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用人单位只能在两种情形下约定违约金,即: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与劳动者签订服务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劳动者违反协议规定的;除这两种情形以外,不得约定违约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
    2023-04-16
    442人看过
  • 劳动关系协调师培训鉴定
    一、培训内容和申报条件目的借助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帮助我国企业培养和造就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劳动关系协调人才队伍,从而对我国企业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产生积极促进作用。内容由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的劳动关系管理专家及劳动保障部门有关官员按照《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六大职业功能进行授课。授课内容注重案例分析,突出可操作性。具体内容如下:职业功能一:劳动标准实施管理;职业功能二:劳动合同管理;职业功能三: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职业功能四:劳动规章制度建设;职业功能五:劳资沟通与民主管理;职业功能六:员工申诉与劳动争议处理。对象企业人力资源总监(或分管劳动人事工作的副总经理)、工会主席(或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负责人)、人力资源部经理(或人事部主任、劳人处处长)以及其他从事劳动人事管理或专门负责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高级职员。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
    2023-02-11
    438人看过
  • 培训合同条款的规定是什么
    一、服务期条款是什么服务期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劳动者必须为用人单位提供服务的期限。服务期可以长于劳动合同的期限,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通过合同固定下来,则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二、培训合同条款的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中服务期条款主要的内容包括三个部分:一为服务期限,即劳动者应为用人单位提供的服务时间;二为用人单位就服务期限应对劳动者提供的培训及其他额外福利待遇;三为劳动者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目前实际处理中主要的争议在于后两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正常的工资
    2023-02-15
    175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预备培训是指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按照职业分类和职业技能标准,对劳动预备制人员进行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进行职业技能和专业理论学习,并进行必要的文化知识学习和创业能力提升。... 更多>

    #劳动预备培训
    相关咨询
    • 怎样在我们的劳动合同中规定培训费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9
      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可见,
    • 什么是培训费,如何支付劳动者的培训费呢?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7
      一、什么是培训费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对于什么是专项培训费用,一般来讲值得使公司每年从工资总额中划拨的培训经费,即只有对员工提供了培训经费,才能认定为专项培训费用。实践当中,一些公司存在“师傅带徒弟”的培训方式,即由老员工带新员工的方式手把手教员工。对于这样的培训方式,只能认定为业务培训,而不能认定为专业技术培训。此外,一般公
    • 劳动合同法规定什么是教育培训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23
      熟练培训是指受训人连续脱离管制岗位工作一定时间后,恢复管制岗位工作前须接受的培训。熟练培训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连续脱离该岗位90天以下的,由管制单位培训主管决定其是否需要进行熟练培训以及培训时间。经培训主管决定免于岗位熟练培训的,应当熟悉在此期间发布、修改的有关资料、程序和规则;(二)连续脱离岗位超过90天未满180天的,应当在岗位培训教员的监督下进行不少于40小时的熟练培训;(三)连续脱离岗
    • 预备役军官的培训机构是哪个部门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6
      服第一类军官预备役的人员的培训,由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或者所在部队组织实施;服第二类军官预备役的人员的培训,由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和县人民武装部组织实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和军兵种、军区根据需要组织预备役军官的培训。预备役军官所在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和协助预备役军官培训工作,保证培训任务的完成。军队院校、预备役军官训练机构、现役部队、预备役部队和有关的普通
    • 那个劳动合同专业培训是怎样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02
      对劳动者进行的是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比如从国外引进一条生产线、一个项目,必须有能够操作的人,为此,把劳动者送到国外去培训,回来以后干这个活,这个培训就是本条所指的培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不可以约定服务期,也就是说不包括职业培训。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