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彩薇与介玉生、潘会兰赠与合同纠纷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08:51:45 401 人看过

原告赵彩薇诉被告介玉生、潘会兰赠与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09年4月10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赵彩薇的委托代理人韩文朝、被告介玉生、被告潘会兰及其委托代理人徐文献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赵彩薇诉称,1995年7月25日,被告介玉生从案外人孟四毛手中购买了位于城壕路70号的砖混结构平房四间及院落一处,县政府给介玉生颁发了鲁阳房字第9531号房屋所有权证。但是1996年12月14日被告介玉生之父介保安伪造了一份赠与书将该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现请求确认该赠与合同无效

被告介玉生辩称,该赠与合同自己不知道,也未在该合同中签名,因此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被告潘会兰辩称,2001年被告介玉生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其父介保安返还财产纠纷一案时,已将该份赠与书作为自己的证据向法庭提供,且其父介保安亦当庭认可该赠与书中的赠与人介玉生三个字非被告介玉生本人所写。该事实被告介玉生是明知的,事隔八年且在其父介保安死亡之后,被告介玉生串通其妻(原告)再次提起赠与书效力确认之诉,于法无据。原告赵彩薇不具有本案的合法主体资格,且本案已超过诉讼时效,应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院根据原、被告的诉辩意见、举证质证及庭审调查,认定本案事实如下:

原告赵彩薇与被告介玉生系夫妻关系(1996年12月16日登记结婚),被告潘会兰与被告介玉生系母子关系(介玉生系潘会兰次子)。因为家庭矛盾,被告介玉生与全家人关系不睦,并数次引发诉讼。起因均为全家位于鲁阳镇老城墙处和城壕路的两处房产。2001年5月15日,被告介玉生作为原告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介保安(系介玉生之父)返还位于城壕路70号的一套房产价款28000元,在审理过程中,介玉生向法庭出示了一份自己认为系其父介保安伪造的赠与书,内容为:赠与书,我叫介玉生,有房地产一处,座落鲁阳镇城壕路,自愿赠与我的父亲介保安为业,永不反悔,立此据为证。赠与人:介玉生(签名、签章),1996年12月14日,右下角还有同意,王,96.12.16的字样。经庭审质证,介保安当庭认可该赠与书不是介玉生书写,其名字亦非介玉生所签。该案在审理过程中,介玉生撤诉。

另查明,介保安于2008年10月1日去世,至今被告介玉生与其弟兄们尚未分家析产。

本院认为,原告赵彩薇在本案中提起的是合同纠纷诉讼,即对赠与书效力的确认之诉,不是对诉争房产所有权的确认之诉,合同效力的确认不能等同财产所有权的确认。本案中,作为该赠与合同的主要当事人和权利人是赠与人即被告介玉生,而原告赵彩薇不是合同的当事人。如果被告介玉生认为该合同系他人冒用或伪造自己的签名所致并导致自己的财产可能受到损害,则应以原告身份主张权利。而其8年前提起返还财产纠纷诉讼时就知道该赠与书的存在并知道它并非自己所出具,但对它的效力一致未提起确认之诉。现由原告赵彩薇提起对该赠与书效力的确认之诉,主体实属不当。尽管原告与被告介玉生系夫妻,但介玉生早知该赠与书并非出自本人之手,同时自己也并不认可其效力,但也一直未请求确认其效力,原告作为其妻在观点与丈夫介玉生一致的情况下代为主张该赠与书无效于法无据。另外,被告介玉生与其弟兄们尚未分家析产,位于城壕路70号的房产是否系原告与被告介玉生的夫妻共同财产仍需依法确认。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原告赵彩薇的起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8: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赠与合同纠纷如何反诉?赠与合同纠纷的规定是什么?
    一、合同纠纷案件中如何提起反诉?(一)本诉正在进行中,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反诉。(二)反诉不属于其他法院专属管辖,如果反诉属于其他法院专属管辖的,审理本诉的法院因为无权管辖,则反诉不得与本诉合并审理。(三)反诉能够与本诉适用同一程序。(四)反诉请求与本诉请求互不相容或其中一个请求为另一个请求的先决问题。(五)反诉需由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二、在合同纠纷中,被告提起反诉的时间节点是怎样规定的?的在合同纠纷中,被告提起反诉,需要在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另外,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反诉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或者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无关联的,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2023-06-29
    198人看过
  • 秦某附义务赠与合同纠纷一案
    原告肖义青,男,1956年1月16日出生。委托代理人肖敬雷,河南省汤阴县司法局五陵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秦现齐(又名秦贝牛),男,1957年6月10日出生。被告秦小妞(又名秦妞妞),女,1986年6月28日出生。委托代理人元国平,河南精忠事务所律师。原告肖义青诉被告秦现齐、秦小妞附义务赠与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肖义青及其委托代理人肖敬雷,被告秦现齐、秦小妞及其委托代理人元国平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肖义青诉称,2003年12月经人说和,原告肖义青之子肖志国与被告秦现齐之女秦小妞相识成婚。婚前经介绍人和原告肖义青、被告秦现齐协商,原告肖义青给肖志国、秦小妞二人存入信用社10000元生活保障金,存期为5年,若无天灾人祸、在双方家长在场且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方可支取。另外还约定,秦小妞与肖志国解除婚姻关系,存入信用社的10000元,秦小妞无权
    2023-04-23
    368人看过
  • 赠与合同纠纷一案被告代理词
    发生保证合同纠纷时,书写被告代理词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抓住争执点,鲜明地提出代理意见,并围绕这一观点从多角度、多侧面展开论证。要从事实、证据、法理、逻辑等多方面进行分析。然后立足于事实和法律,针对实质性委托,支持其诉讼请求。一、抢劫未成年辩护意见应该怎么写抢劫罪辩护意见的写法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刑事案件的辩护意见需要根据案件的详细情况分析,一般辩护词的结构写法是:(一)标题。可写“关于案的辩护词”。(二)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三)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
    2023-03-04
    239人看过
  • 范传玉与顺义区南彩镇坞里村委会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
    原告范传玉,男,1960年6月1日出生,汉族,北京市顺义区南彩镇坞里村村民,住该村。被告顺义区南彩镇坞里村委会,住所地北京市顺义区南彩镇坞里村。法定代表人范润昌,主任。原告范传玉与被告顺义区南彩镇坞里村委会(以下简称坞里村委会)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李红艳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范传玉,被告坞里村委会的法定代表人范润昌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范传玉诉称:我于2006年11月30日与坞里村委会签订了26.6亩土地承包合同书。按合同约定我于2007年3月间交纳了5年的承包费。2007年6月14日,由于坞里村委会占我承包地,用占我的承包地折交了5年承包费。在开始丈量土地时,我曾经对东边坑南头,东西长38米的东头危墙提出过质疑,当时的回答是“那到没关系,该拆就拆。”自合同生效起,我多次找坞里村委会协商未果。2007年8月中旬,危墙部分倒塌,将我的树
    2023-04-24
    160人看过
  • 离婚引发赠与合同纠纷
    【案件回顾】原告赵某与被告李某、被告王某是岳母与女婿、女儿的关系。被告李某于2006年8月与原告女儿王某登记结婚。2006年4月,原告以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购买了婚房,并于10月份与被告李某签订了《房屋所有权赠与协议书》,约定将该房屋赠给被告李某所有。但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中载明:以后婚姻如有变故,房产权愿归还原主。备注中亦写明:女儿结婚,愿将房屋赠与女儿女婿。因女儿没有工作,不能承担取暖费用,因此房屋所有权改为女婿李某名下。该《房屋所有权赠与协议书》有原告与被告李某的签名。该《房屋所有权赠与协议书》经过了公证机关的公证。公证处人员给被告李某做了谈话笔录,询问被告李某对赠与协议是否有不明确的地方,被告李某表示没有不明确的地方。原告与二被告办理了房屋产权证,将公证赠与的房屋登记在被告李某名下,与被告王某共同所有。后被告李某与王某于2012年离婚。现原告赵某要求解除赠与合同,二被告返还房屋。【以案说
    2023-04-23
    355人看过
  • 俞薇与柯慎一、江人杰不当得利纠纷案
    时间:1999-11-23当事人:柯慎一、江人杰、俞薇法官:文号:(1999)沪一中经终字第1265号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999)沪一中经终字第1265号上诉人(原审被告)俞薇,女,1971年6月3日生,汉族,住上海市南京西路1025弄67号。委托代理人袁季雨,上海市经建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柯慎一,男,1943年7月29日生,汉族,商人,住中国台湾省台北市中山北路7段190巷103号。委托代理人周梅英,上海市震旦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高飞,上海市震旦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江人杰,男,1958年9月24日生,汉族,住上海市永嘉路573弄3号。上诉人俞薇因返还钱款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1997)徐经初字第123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委托代理人袁季雨,被上诉人柯慎一的委托代理人周
    2023-06-08
    240人看过
  • 潘忠翠与吴永清等继续履行合同纠纷
    上诉人潘忠翠与被上诉人吴永清、{张0X}、原审被告{吴2X}继续履行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利川市人民法院(2003)利民初字第7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查明:原、被告系兄弟关系,且相邻居住,原、被告原共建一楼一底房屋位于利川市胜利路,原告所有一间,被告所有两间,楼梯间和院坝共用。1994年,被告在整栋楼上加层(即三楼)并全部由其居住。1997年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进行地籍调查时,将原告后一间房屋12平方米认定为原、被告共有。2003年6月6日,原、被告双方因院坝有争议,经相关部门主持调解达成宅基地调解协议,协议中对12平方米的房屋变更为原告所有,院坝21.6平方米,由原告补偿给被告人民币3240元后归原告使用。2003年5月31日,经原、被告协商,双方达成地基买卖及房屋交换协议,协议约定:一、因乙方(即原告)需要修建楼梯间,自愿向甲方(即被
    2023-06-09
    60人看过
  •  赠与合同纠纷如何维权?
    根据赠与合同产生的纠纷属于自然人、法人或自然人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纠纷。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受理此类纠纷案件。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根据赠与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从本质上而言,因此产生的纠纷是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或自然人与法人之间因财产关系产生的纠纷。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人民法院可以受理财产纠纷。财产纠纷如何解决?财产纠纷是指在财产权益方面发生的纠纷,例如财产权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等。解决财产纠纷的法律分析如下:1. 协商解决:财产纠纷的解决通常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来达成解决方案。双方可以友好协商,寻求达成互利的解决方案。如果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调解解决。2. 诉讼解决:协商和调解都不成,财产纠纷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在诉讼中,当事人可以通过
    2024-03-10
    87人看过
  • 刘玉亭与李祥峰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6)东民四终字第68号上诉人(原审原告):刘玉亭,男,1954年5月21日出生,汉族,山东省临朐县卧龙镇牛山东头村农民,住东营市正农高科技农业园。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李祥峰,男,1968年8月10日出生,汉族,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街道办事处南李居民委员会居民,住该居民委员会。委托代理人:樊霞,女,1969年10月3日出生,汉族,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街道办事处南李屋居委会居民,系被上诉人之妻。上诉人刘玉亭因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东营区人民法院东民初字第248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在审理本案过程中,上诉人于2006年7月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经审查认为,上诉人的撤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百五十六条、第一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上诉人刘玉亭撤回上诉,双方均按原审判决
    2023-04-24
    105人看过
  • 赠与纠纷合同律师的作用
    律师是精通法律,能够为社会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的人员。律师经过系统的法律理论和法律条文的学习,通过了国家举办的律师资格考试或司法考试,持有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律师执业证书。因此,当事人在寻求法律帮助时,一定要找准持有上述两证的真律师,不要被无证而自称“律师”的人蒙骗,否则你的案子就很可能“身处险境”了。律师既然经过专业和系统的法律学习,加上处理案件积累的经验,律师就能为实现当事人的请求找到一条合法而快捷的途径。许多当事人无从下手或多方求助无门的案子,来找律师后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有的甚至达到了一个非常理想的结果。因此,建议当事人在有法律问题时,能多多寻求律师的帮助。那么,当事人打官司要不要请律师呢?本人建议,除非当事人经济确实很困难,否则应考虑请律师。当事人打官司没有委托律师的原因很多,大多数人都是为了想省一笔律师费。殊不知,这一“节省”,反而使当事人付出更多。一、农村房屋无
    2023-04-05
    483人看过
  • 左增跃与赵建华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上诉人(原审原告)左增跃,男,1935年10月17日出生,汉族,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古城村农民,住该村。委托代理人杨秀云,女,1961年9月6日出生,汉族,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古城村农民,住该村。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赵建华,男,1952年10月18日出生,汉族,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古城村农民,住该村。委托代理人卢艳玲,女,1981年3月17日出生,汉族,庞艺亚太(北京)有限公司职员,住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古城中街66号。上诉人左增跃因与被上诉人赵建华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2008)通民初字第01631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8年9月16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法官周荆担任审判长,法官芦超、郑亚军参加的合议庭,于2008年9月22日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左增跃在一审中起诉称:1985年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古城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分
    2023-04-24
    280人看过
  • 黄陵惠与赵德华返还钱款纠纷案
    时间:1999-03-25当事人:赵德华、黄陵惠法官:文号:(1998)沪一中经终字第1654号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998)沪一中经终字第1654号上诉人(原审被告)黄陵惠,男,1968年6月23日生,汉族,住上海市奉贤县贝港小区419号201室。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思特经济技术开发公司,住所地:上海市丹阳路140号。法定代表人李根长,经理。原审被告赵德华,男,1966年2月14日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东塘路330号。上诉人黄陵惠因返还钱款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1997)浦经初字第314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认定,1996年12月,巴西里奥科丽轮停泊在黄浦江15-16#浮筒上,由被上诉人承担物资供应,此间双方谈及修船业务,被上诉人曾与求新造船厂修船分厂供应科联系,并由该厂对修理项目进行报价。19
    2023-06-08
    239人看过
  • 齐跃生、付玉祥与李俊英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案
    上诉人(原审被告)齐跃生,男,1969年7月22日出生,汉族,东营市利津县陈庄镇前进一村人,司机,住该村。上诉人(原审被告)付玉祥,男,1968年12月23日出生,汉族,东营市利津县陈庄镇卞庄村人,农电工,住该村。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李俊英,女,1939年1月29日出生,汉族,东营市利津县陈庄镇中古店村农民,住该村。委托代理人桓召利,男,1970年10月1日出生,汉族,东营市利津县陈庄镇中古店村农民,住该村。委托代理人臧成文,山东利顺律师事务所律师。案由: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上诉人齐跃生不服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2002)东民初字第132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请求二审法院查清事实、依法改判。经审理查明,2002年6月18日下午,被上诉人乘坐上诉人合伙经营的客车(车号鲁E-80519),当车行驶至六干桥以南时,上诉人的司机踩了刹车,被上诉人吐血上诉人送往胜采医院,后又转至胜利油田中心
    2023-06-09
    427人看过
  • 赠与合同纠纷如何算损失
    合同纠纷一般需要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财物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赠与合同纠纷是如何产生的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纠纷是指关于赠与合同内容、履行等发生的纠纷。附义务赠与又称附负担赠与,是指赠与人要求受赠人负担一定义务的赠与。在一般的赠与关系中,受赠人仅享有权利,不负担任何义务:附义务赠与,受赠人则按约定必须负担一定的义务,该负担条款是赠与合同的组成内容。《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
    2023-08-01
    420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赵某与他人合同纠纷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30
      1、赵某和王某是应收款纠纷 2、张某和王某是投资款纠纷 张某想要要回钱需要证明如下事实: 1、张某委托赵某向王某投资,应补充授权委托书,另外,需要赵某的继承人证明此款项60万是张某委托赵某投资的,当然具体内容还要看合同约定,故一定要合同原件。 2、如果没有合同原件,就先与赵某继承人签署一份协议,然后以赵某继承人的身份告王某,然后退还60万予张某
    • 与中介的合同纠纷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20
      属于对方违约,你可以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 怎样处理赠与合同纠纷,如何解决赠与合同纠纷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16
      解决纠纷的方法有以下几种:1、协商。在友好的基础上,合同当事人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是最好的办法。如果合同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可以要求相关机构进行调解。如果一方或双方都是国有企业,可以要求上级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当在平等的基础上区分是非,而不是行政干预。如果合同当事无法协商或调解,可以根据合同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同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
    • 赠与合同纠纷与赠与人瑕疵担保问题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6
      根据《合同法》第191条之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可知,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一般不需要承担瑕疵担保责任,除非其存在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的情形。
    • 如何避免与中介发生纠纷,与中介发生纠纷如何维权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如何避免与中介发生买房纠纷1、了解产权状况。查看产证,有无他项物权(抵押等),买卖合同上卖方应由产证上所有人签字。2、了解房屋内户口状况。由于我国目前还实施户籍管制制度,因而,房屋信息内一般都挂有户口。在买二手房时,应当将卖家的户口何时迁走、违约责任等列明,如可以要求中介协助,将部分房款扣留作为户口迁出的保证金。根据我国目前法律规定,房子上的户口虽不具备产权人性质,但在一定程度上有居住权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