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中如何辨别对方伪造债务及如何应对
1.举证债务不存在。例如,债务人只能提供债务凭证,无法查实债权人的;
2.举证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例如,该借款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需要的;
3.离婚证明对方伪造债务的其他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债务离婚分割方式
夫妻债务离婚分割方式是需要依法确认债的承担主体。即共同债务,一般由双方共同承担,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双方可以协议清偿,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个人债务,一般由债务人自行承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原则
1.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共同债务共同清偿,还规定了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由此,夫妻共同债务,双方也有平等的清偿权,在与债权人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可由夫妻双方约定各自的责任和清偿日期,也可约定由其中一人全部清偿,而后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清偿一方向另一方追讨。
2.协商一致的原则。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双方应从各自的实际承担能力和经济来源出发,协商一致解决,可多可少,也可由一人全部承担。如果协商不成,可向人民院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
3.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
4.坚持男女平等与保护妇女利益相结合、考虑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能力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n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离婚诉讼期间,女方如何应对伪造的债务?
176人看过
-
离婚时,如何证明债务是对方伪造的
472人看过
-
离婚后如何避免共同债务被对方伪造
252人看过
-
如何辨别伪造病历
315人看过
-
离婚时一方伪造债务如何分辨真伪并追究责任
276人看过
-
如何应对夫妻伪造债务的情况?
390人看过
-
如何做好离婚中对方的伪造债务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09离婚中对方伪造债务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对于夫妻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如何应对对方转移财产、伪造债务的行为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6如果可以确定银行账户里面有现金的情况下,可以在提起离婚诉讼之初将该银行账号通过保全的方式将该资金查封,避免对方进行转移,如果发现账号的钱已经转移了,应当马上起诉,因为只有在诉讼过程中才可以通过律师或法院调取相关的资金交易明细,进一步查明资金的去向,如果有不当的大笔转出,对方又不能给出合理的解释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话,该转移的资产应当被认定为共同财产,一方的单独处分行为无效,该资金应当被依法追回按
-
伪造欠条如何辨别宁夏在线咨询 2023-04-23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如果一方对欠条的真实性提出质疑,认为欠条存在伪造情形,可以申请进行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在民间借贷案件中,针对借据、欠条、收条等债权债务凭证而展开的笔迹司法鉴定较为普遍。 申请鉴定需要注意如下问题, 1、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实践中,一旦当事人对解决等债权债务
-
离婚时如何对对方编造虚假债务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231、完善夫妻家事代理。夫妻之间仅相互享有日常家事代理权,对于日常家事以外的重大事务,如贷(借)款、租赁房屋、处分不动产等,由于处理后果对另一方生活影响巨大,共有权极易受到侵害,因此,必须以双方名义或在取得另一方授权的情况下进行处理,否则另外一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除非当事人予以事后追认,以此限制夫妻一方乱以个人名义出具虚假借据。2、严格证据审查。从债务形成的时间、原因、地点、用途及借款的细节
-
离婚诉讼双方如何应对对方债务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4离婚时对方伪造债务企图侵占财产,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