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倒置解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20:14:05 398 人看过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

侵权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某些案件的诉讼中,如果仍按“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去要求主张事实的人承担举证责任,他们客观上难以或根本无法提供证据。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在我国民事实体法中已有明确规定。

但举证责任倒置并不是意味着事实主张者丝毫不承担举证责任,而要求原告必须举出作为一个诉讼能够成立的必要证据,否则被告的举证证明就失去了合理的前提。

这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原告权利受损的事实及受损程度的证据;原告权利受损原因方面的证据;有关致害源的证据等。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被告证明自己无过错或损害系由原告或第三人故意所为导致的情况下,举证责任则重又转换到原告,原告同样负有举证义务。

相关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

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由于被告制造了与原告相同的产品,被告是否使用了原告的方法专利,原告不易举证,如果被告提不出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的证明,则推定其行为为侵权行为。

(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加害人能举证自己的安全措施绝对到位,而是由于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加害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加害人能够证明污染环境造成损害是不可抗力或受害人自己及第三者故意或过失所致,加害人可不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4: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用人单位相关文章
  • 举证责任倒置的适用范围,举证责任倒置的具体情形
    一、举证责任倒置的适用范围举证责任倒置主要适用于如下范围:1.实行过错推定的侵权诉讼。如因医疗纠纷提起的诉讼。2.实行因果关系推定的侵权诉讼。如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3.难以收集证据,难以举证的诉讼。如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新《民法典》颁布后,高空抛物的侵权也属于此类举证责任倒置的范围。4.对方妨害举证的诉讼。二、举证责任倒置的具体情形举证责任倒置的具体情形如下: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6.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7.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8.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三、举证责任倒置的法理举证责任倒置有如下法理:1.举证能力的强弱。不同
    2023-04-25
    153人看过
  • 举证责任倒置
    举证责任倒置
    举证责任的倒置,是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由于案件事实的特殊性,法律在确定举证的顺序时,免除了由原告对其主张的事实首先进行举证的责任,而确定由被告人承担举证责任。即是指对一方当事人提出的权利主张由否定其主张成立或否定其部分事实构成要件的对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的一种证明责任的分配形式。它是基于现代民法精神中的正义和公平而对传统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补充、变通和矫正。因诉讼是因原告的起诉而发生,事实上的主张是有原告首先提出的,因此,在通常情况下,有原告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先提供证据,原告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提供了证据并说明了这些证据具有证明这些事实的证明力的时侯,被告对原告的主张予以反驳时,才由被告对反驳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举证责任的倒置是属于举证责任分配中的一种特殊情况,是一种例外。举证责任的倒置适用于特殊侵权案件。因被害人对由加害人控制的危险领域里发生的侵权事件难于知晓,也难以举证证明;其
    2023-06-11
    146人看过
  • 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
    1、劳动者已举证证明在用人单位处劳动,但用人单位主张劳动关系不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交反证2、用人单位应就劳动者已领取工资的情况举证3、用人单位延期支付工资,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系无故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就延期支付工资的原因进行举证4、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就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记录举证一、加班不给工资怎么办?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补偿金。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含加班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加班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随时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不受时效的限制;在劳动关系结束后一年内,如果劳动者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用人单位同意支付的,则仲
    2023-03-23
    214人看过
  • 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第2款规定了职工与用人单位的主张不一致时,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这样规定,主要考虑在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单位处于管理者的地位,职工对单位具有依附性和从属性。与职工有关的各种文书、文件是由用人单位拟订并由其保管的,如职工花名册、工资支付单等。当职工与单位的主张不一致时,双方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而这些证据往往涉及上述文书、文件。《工伤保险条例》从保护弱者的角度出发,规定由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而没有实行一般诉讼中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2023-06-10
    412人看过
  • 医疗举证责任倒置的理解
    一、医疗举证责任倒置的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此规定明确规定了医疗侵权纠纷中举证责任倒置的范围,就是医疗机构对在医疗活动中不存在过错以及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医疗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倒置有以下两个特征:其一,医疗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倒置为法定举证责任倒置,必须适用,法官没有自由裁量权。其二,医疗侵权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为部分反驳主张举证责任倒置,即过错和因果关系反驳主张举证责任倒置。人民法院要想在审判工作中正确处理好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的医疗纠纷,首先应该分清两者在诉讼中所承担的举证责任,即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第一,患者的举证责任。《若干规定》规定了在医疗侵权纠纷中,医疗机构对医
    2023-06-01
    418人看过
  • 医疗举证责任倒置的理解
    一、医疗举证责任倒置的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此规定明确规定了医疗侵权纠纷中举证责任倒置的范围,就是医疗机构对在医疗活动中不存在过错以及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医疗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倒置有以下两个特征:其一,医疗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倒置为法定举证责任倒置,必须适用,法官没有自由裁量权。其二,医疗侵权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为部分反驳主张举证责任倒置,即过错和因果关系反驳主张举证责任倒置。人民法院要想在审判工作中正确处理好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的医疗纠纷,首先应该分清两者在诉讼中所承担的举证责任,即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第一,患者的举证责任。《若干规定》规定了在医疗侵权纠纷中,医疗机构对医
    2023-06-01
    158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自其依法成立之时产生,自其依法撤消之时消灭。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 更多>

    #用人单位
    相关咨询
    • 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的倒置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17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
    • 用人单位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29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
    • 用人单位举证责任倒置是什么原因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18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
    • 举证责任倒置名词解释举证责任倒置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14
      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由被告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1、是指在侵权诉讼案件中。 2、不是所有侵权案件都采取举证责任倒置,法律直接规定了8种情形。 3、由侵权人负责举证。 4、侵权人举证的目的,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 5、不举证、举证的结果,证明不了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
    • 举证责任倒置。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0-27
      所谓举证责任倒置,指基于法律规定,将通常情形下本应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一般是原告)就某种事由不负担举证责任,而由他方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就某种事实存在或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该方当事人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推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立的一种举证责任分配制度。在一般的证据规则中,谁主张谁举证是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举证责任的倒置是这个原则的例外。举证责任倒置适用于以下情况:(1)实施错误推定的侵权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