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事局行政复议程序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1:32:17 420 人看过

昆明市人事局

地点:昆明市东风东路17号

二、受理范围

对人事局下级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对行政许可调整决定不服、认为其侵权、未履行义务、不作为的事项。

对于不属于受理范围的行政复议申请,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对于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行政复议申请,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向市人事局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

四、申请期限

行政复议申请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

五、申请材料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

2.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

3.申请行政复议的请求和理由。请求主要包括要求撤销或者改变被申请人的何种具体行政行为,要求被申请人履行何种法定职责,要求被申请人给予何种赔偿等。理由主要包括被申请人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时间、地点等事实和与请求相应的法律依据及必要的证据。

4.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间。

六、审理期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做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法律法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最多不得超过三十日。

七、送达

1.宣读后当场送达;

2.当事人不在场的送达可在做出行政复议决定后7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将行政复议决定送达当事人。具体有6种送达形式。

(1)直接送达;(2)留置送达;(3)委托送达;(4)邮寄送达;(5)转交送达;(6)公告送达。

八、执行

被申请人应当自觉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的期限应当自被申请人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计算,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被申请人对行政复议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省人事局提出,但不影像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

被申请人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市人事局应当发出责令履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履行。

申请人如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人如未在法定期限内起诉的,应当自觉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可由市人事局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08: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复议程序相关文章
  • 生态环境部行政复议的程序有哪些
    行政复议程序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所遵循的步骤。它在性质上属于行政程序。行政程序与司法程序相比,具有简易、高效等特点。但是,行政复议作为一种行政裁判制度,又具有准司法性,所以在程序上应尽量司法化,以保证复议活动的公正性和合理性。申请与受理(一)申请行政复议是依申请行为。它以行政相对人主动提起为前提,即相对人不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不能主动管辖。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申请复议范围。5.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根据《行政复议法》第9条和第16条的规定,申请复议还须符合下列程序条件:(1)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2)申请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复议。(二)受理申请人提出
    2023-05-27
    255人看过
  • 行政复议有哪些简易程序审查模式
    1.书面审查。行政复议机关在审查行政复议案件时,仅就案件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的模式。这是行政复议的主要审查方式,其本身实质就是简易程序。2.当场复议。当场复议,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在行政争议现场,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就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当场处理不服的投诉,当场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审查模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范围包括:①行政机关适用当场处理的行政程序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②在行政复议机关的监督活动中发现的,行政机关没有正当理由的行政不作为的案件。③行政争议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不及时处理会引发矛盾冲突严重的案件。3.和解。行政复议和解,是指在行政复议中,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就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协议,从而结束行政复议程序。我国的行政复议应确立在行政复议期间行政争议双方自行和解或允许双方协商在非行政复议机关的主持人主持下的和解制度。我国正处社
    2023-06-13
    85人看过
  • 行政复议程序环节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相关的定义行政复议机关对已经受理的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案件进行审查是行政复议程序的中心环节,其主要任务是审阅案卷材料,核对证据,审查案件事实和法律问题,为正确裁决奠定基础。需要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审查范围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不仅审查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的合法性,也审查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的合理性;不仅审查具体行政行为,还可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的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以及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这些抽象行政行为。需要强调的是,这里纳入行政复议审查范围的抽象行政行为仅限于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不包括国务院各部门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行政复议法》第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
    2023-06-13
    187人看过
  • 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及行政复议程序的探讨
    性质不同。税务行政复议是属于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税务行政诉讼是属于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管辖机关不同。税务行政复议原则上由原处理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管辖;而税务行政诉讼则由人民法院管辖。审理方式和程序不同。人民法院审理税务行政案件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两审终审和辩论制度;而税务复议机关审查税务复议案件以书面审查为原则(必要时才采取其他方式),且实行一级复议制度。效力不同。人民法院对税务行政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具有终局性,当事人对裁决和裁定不服只能进行申诉,且申诉不影响法院裁决的执行力;税务行政复议则不同,除国务院所作的裁决外,其他复议机关所作的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不具有终局性,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一)行政复议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税务机关内部负责行政复议的工作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应当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2023-07-16
    258人看过
  • 行政复议终局的情况有哪些?行政复议终局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在实践中,行政复议终局是指复议后不能再提起诉讼,那么行政复议终局的情况有哪些?行政复议终局如何维护合法权益?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一、行政复议终局的情况有哪些?行政终局裁决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规定,受公安机关罚款或拘留处罚的外国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起申诉,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选择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诉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的行政决定,不得再向人民法院起诉;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作了与上相同的规定;3、《中华人民共和国复议法》第30条规定,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用土地的决定,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决。4、《行政复
    2023-04-24
    397人看过
  • 人社局行政复议程序的具体流程是怎么样
    一、申请1、申请时效。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2、申请条件。(1)申请人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相对人;(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依法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5)相应行政复议申请属于受理行政复议机关管辖;(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申请方式。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4、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人采取书面方式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时,所递交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1)申请人如为公民,则为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申请人如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023-06-02
    98人看过
  • 公安局刑事复议程序
    刑事赔偿复议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赔偿请求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或自复议决定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与复议机关所在地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赔偿请求。一、申请国家赔偿期限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
    2023-03-10
    171人看过
  • 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程序
    行政复议程序
    一、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程序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依法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提出申诉,由受理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认定、评价并作出决定的一种行政法律活动。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以该机关为被告依法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裁决的司法活动。二、法院行政复议程序有哪些步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以下申请复议的程序:(1)申请复议的形式。要求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口头申请复议的,应告知其提出书面申请,未提出书面申请的,不视为复议申请。(2)申请复议材料的提交。规定既可以通过执行法院转交,也可以直接项执行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交。(3)复议材料报送的期限。要求执行法院收到复议申请后,将有关案件材料在五日内报送上一级人民法院;上
    2023-06-06
    192人看过
  • 行政复议程序中,关于工伤认定的程序有哪些?
    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程序为:1、当事人收到工伤认定相关文件后六十日内,向上一级劳动部门或主管劳动部门的政府法制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2、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五日内审查是否受理,受理后六十日内依法处理。法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和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工伤认定程序有哪些1、申请环节。工伤保险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出具《收件回执》,如材料不齐的出具《补齐材料告知书》;2、受理环节。基本资料收齐核实且符合受理条件后,工伤保险经办部门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3、承办环节。如申请人为受伤害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工伤保险部门应向用人单位发出《关于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通知》,核实有关情况。收到用人单位书面回复后,如双方有争议,工伤部门进行调查、核实;4、办
    2023-07-04
    306人看过
  • 哪些是行政复议的当事人
    行政复议当事人包括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行政复议中的第三人是指同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经复议机关批准而参加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政复议需要的资料有哪些呢行政复议申请包括以下材料:(1)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二份。被申请人是两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应当增加一份行政复议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公民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提交有关机关批复成立该组织的文件和负责人的身份证明;(3)被申请人作出的所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行政不作为的证明材料;(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复议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委托代理文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并载明委托代理权限。二、行政复议期限有哪些?1、行政复议有申请复议的期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
    2023-02-24
    245人看过
  • 北京市体育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程序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北京市体育局行政复议工作的正确实施,提高行政复议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北京市体育局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第三条北京市体育局法规宣传处是北京市体育局的行政复议机构(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机构),负责行政复议案件的审查、受理和审理工作。第二章受案范围第四条对北京市区县体委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申请。第五条对北京市体育局授权执法机构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申请。第三章行政复议申请第六条行政复议申请人自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60日内,可以向行政复议机构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应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正、副本;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其他有关材料。行政复议申请人按规定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行政复议机
    2023-04-24
    196人看过
  • 行政复议参加人的分类,行政复议参加人有哪些?
    一、行政复议参加人的分类,行政复议参加人有哪些?行政复议参加人是指参加行政复议的当事人和与行政复议当事人地位相类似的人。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参加人包括行政复议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以及行政复议代理人。行政复议参加人的分类:1、行政复议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人,是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是指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处于相对地位,其具体行政行为被行政管理相对人认为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机关一方。3、行政复议第三人行政复议第三人,是指同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参加到正在进行的行政复议活动中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4、行政复议代理人行政复议代理人,是指以行政复议申请人或者第三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进行行政复议活动的人
    2023-04-24
    288人看过
  • 昆明民政局离婚材料准备哪些
    一、昆明民政局离婚材料准备哪些1、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申请人双方);2、申请人双方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有效的临时身份证);3、申请人双方户口簿;4、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5、结婚证(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结婚证遗失声明);6、现役军人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现役军人申请);7、现役军人军人证件(现役军人申请)。二、昆明民政局离婚登记地点(五华区)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191号万彩城市花园小区6栋二楼五华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62至63号窗口。三、昆明民政局离婚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023-05-14
    262人看过
  • 行政复议程序是哪种情况
    一、行政复议程序是哪种情况(一)复议申请1、申请人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二)复议受理1、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2、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复议机关提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且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三)行政复议1、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2、复议机关自复议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或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3、被申请人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4、复议机关法制工作机构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提出复议意见,报经复议机关负责人同意或集体讨论通过。5
    2023-06-06
    164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复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复议程序是行政复议申请人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至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的各项步骤、形式、顺序和时限的总和。行政复议程序是行政复议行为的重要环节,也是行政复议合法、高效进行的重要保证。行政复议程序大体上依次经过五个阶段,即申请、受理... 更多>

    #行政复议程序
    相关咨询
    • 行政机关行政复议程序法有哪些程序呢?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7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另外,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管理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除了按照以前的规定向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复议外,还可以向同
    • 行政复议如何进行行政复议行政处罚的程序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17
      不服行政处罚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符合本法规定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
    • 行政复议法中止复议程序有哪些情形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0-26
      行政复议法中止复议程序可以申请人延期执行复议,或者案件外的人对复议的执行标的提出有理由的异议的情况,可以中止复议程序,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情况等。
    • 在工商管理局的行政复议程序中有哪些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9
      申请人对经国务院批准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省、自治区、直辖市另有规定的,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办理。
    • 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事先告知程序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15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程序是一项基本的行政程序制度,其价值就是为公民实现行政法上的实体权利提供有力的程序依据和制度保障机制,体现现代行政法制的公平正义精神。本文通过对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程序的内涵、渊源、法律价值等进行阐述,介绍其在我国的确立和发展的历史背景,对告知方式不统一、告知期限、对象的缺失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完善进行探讨,旨在促进行政程序法制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