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死亡两人的赔偿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6 21:14:09 440 人看过

交通事故造成死亡两人的赔偿标准为,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

两个人则需要按上述标准赔偿两份钱。一般按二十年计算赔偿,死者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违约的赔偿标准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如果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实际损失来计算。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0日 00: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续履行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造成两人死亡有何刑事责任
    一、交通事故造成两人死亡有何刑事责任交通事故导致两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涉嫌交通肇事罪,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于交通肇事案件是否决定立案,一是要分清事故责任,二是要看是否符合《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具体标准。如果行为人只有违章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不以犯罪论处,不予立案。交通肇事罪应当满足以下构成要件:1、交通肇事罪的客体。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上所保护的重大交通运输安全。因为只有交通肇事并产生重大后果的,才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仅仅是交通肇事而没有造成重大后果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同样也不是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客体;2、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
    2023-08-17
    306人看过
  • 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人身死亡
    1、死亡赔偿金:上年度该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城镇),上年度该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农村);2、丧葬费:上年度年该地区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3、被抚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5、住宿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一、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赔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赔偿标准的内容有: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根
    2023-06-25
    239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两人死亡次要责任赔偿标准是什么
    1、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计算方法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
    2023-06-02
    201人看过
  • 保险公司赔偿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
    3月13日,泾县法院对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泾县分公司在10日内向原告泾县**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保险赔偿金77478元。2006年3月20日,原告泾县**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泾县分公司签订机动车保险合同,原告作为被保险人在被告所在地为皖p41732货车投保机动车保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原告还为被告投保了无赔付率的特别附加险。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限为2006年3月24日至2007年3月24日。2006年5月16日,万p41732货车的实际车主戴某在江苏溧阳发生交通事故,致冯某当场死亡。2006年5月31日,冯某的亲属共同将本案原告、被告起诉至溧阳市法院。2006年6月30日,溧阳市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受害人物质损失共计291303.78元。根据江苏省有关规定,本案被告直接赔偿受害方5万元
    2023-05-31
    403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两人死亡重大事故什么标准
    一、交通事故两人死亡重大事故什么标准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立案追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
    2023-06-05
    478人看过
  • 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项目,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项目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项目为:1.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2.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二、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量刑标准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
    2022-06-09
    178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死亡计算标准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
    最新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个别地区对于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不再区分城市、农村,统一按城镇标准计算)1、受害人为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符合按照城镇居民索赔条件)年龄≤60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20(年)。年龄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20-(实际年龄-60)}年。年龄≥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5(年)。2、受害人为农村居民年龄≤60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元/年)×20(年)。年龄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元/年)×{2
    2023-03-06
    439人看过
  • 交通意外死亡事故赔偿标准
    1、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2、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3、直接损失的赔偿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024-04-13
    499人看过
  • 造成患者死亡的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造成患者死亡的医疗事故赔偿标准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造成患者死亡的医疗事故赔偿标准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
    2023-06-08
    267人看过
  • 交通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死亡赔偿金赔偿标准
    (一)概念:死亡赔偿金是指在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失去生命的情形下,由赔偿义务人给予其家属的一定赔偿费用。(二)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残疾赔偿金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一)概念:死亡赔偿金是指在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失去生命的情形下,由赔偿义务人给予其家属的一定赔偿费用。(二)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残疾赔偿金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三)计算公式: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赔偿年限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赔偿年限就减少一年,最少5年。
    2023-06-08
    378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死亡)是怎样的?
    1、医疗费。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如化验费、检查费等);2、误工费。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乘以误工时间;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乘以住院天数;4、护理费。①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②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费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乘以护理天数;5、丧葬费。丧葬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个月;6、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扶养年限注:扶养年限:①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②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
    2023-04-10
    235人看过
  •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如何索赔?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索赔可以直接向对方索赔,如果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发生交通事故需要调解吗发生交通事故并不是必须调解,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可以选择调解也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并且如果交通事故没有造成人身伤亡的,也可以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二、交通肇事中对方全责时如何处理交通肇事中对方全责时,对方应当赔偿受害人的人身损失和财产损失,在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外的部分,由全责方
    2023-03-28
    363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死亡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死亡赔偿金一、医疗费用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如化验费、检查费等)注: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二、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注:计算误工费的基数(误工收入)按照以下方法统计①受害人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②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③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注:各地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是不同的,需要根据各地相关的法规来确定,具体的建议咨询当地律师。四、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①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
    2023-06-02
    429人看过
  •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负主责要判刑吗,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负主责要判刑吗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负主责要判刑,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二、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医疗费用,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三、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驾照吊销吗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如果承担主要责任,就构成犯罪,驾驶证吊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2023-06-28
    20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续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继续履行可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出现违约行为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并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 更多>

    #继续履行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按照死亡两个参加人员赔偿, 赔偿标准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6
      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1.以死者当地生活水平为基准。如果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经济水平较好的话,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基数就会比较高,从而死亡赔偿金的总数就会比较高。2,死亡赔偿金与死者户口有关。同一地区,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不一致的,往往有时还会存在着巨大的差别,导致死亡赔偿金的数额相差几倍也有可能。3,死亡赔偿金与死者的生理年龄有关。当受害人年龄较大
    • 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般赔偿多少钱,车祸死亡赔偿标准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05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赔偿抢救期间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其中: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
    •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死亡的,第三人造成死亡的,如何赔偿?如何赔偿?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24
      涉及第三人的。涉及第三人的死亡赔偿,请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
    •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中造成人员死亡赔偿什么意思?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01
      1、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应当根据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标准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8
      应当根据交通事故死亡赔偿。 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标准: 1、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死亡赔偿金(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被抚养人生活费(1)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