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分销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生产(包括配制)和销售劣药,若涉嫌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死亡的情形之一,应予立案追诉。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和按劣药论处的药品。因此,生产、销售劣药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需要依法立案追诉。
根据《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分销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生产(包括配制)和销售劣药,若涉嫌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死亡的情形之一,应予立案追诉。
(二)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和按劣药论处的药品。
什 么 情 况 下 涉 嫌 生 产 销 售 劣 药 罪 ?
生产销售劣药罪是指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劣药罪有三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以销售为目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第二种情形是以销售为目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造成严重损害;第三种情形是以销售为目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首先,生产销售劣药罪需要满足“生产、销售劣药”这一条件。其次,这种行为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包括对人体的器官、组织、功能造成损害,或者导致人体内部发生病变。最后,这种行为需要以销售为目的,即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才能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生产销售劣药罪是指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三种情形,才能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
生产销售劣药罪是一种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犯罪行为,只有同时满足“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的器官、组织、功能造成损害”、“导致人体内部发生病变”和“以销售为目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这三种情形,才能构成该罪。
《刑法》第142条,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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