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能否独立约定效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3 16:42:33 498 人看过

担保合同不能独立约定效力。《民法典》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也无效。因此担保合同不能独立约定效力,该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一、履约担保有哪些形式

履约担保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等形式。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二、民法典担保合同司法解释诉讼标准和定义

因抵押、质押、留置、保证等担保发生的纠纷,适用本解释。所有权保留买卖、融资租赁、保理等涉及担保功能发生的纠纷,适用本解释的有关规定。

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或者约定担保人对主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承担担保责任,该有关担保独立性的约定无效。主合同有效的,有关担保独立性的约定无效不影响担保合同的效力;主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抵押是否有效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抵押一般是无效的。法律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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