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土地抵押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08:43:36 458 人看过

商品房预售完成后,土地使用权仍属于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有权以预售商品房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但是,预售商品房中,部分购房户如果进行了预告登记,开发商就不能将预告登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依据相关规定,预告登记后具有保全效力和排他效力,预购人在签订预购合同时的预期是没有负担的房地产所有权,开发商在将建设中的房地产进行预售后,受预告登记排他效力的制约,其处分不动产的权利受到限制,不得再以预售的商品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因此,房屋预售后土地使用权可否抵押,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能否转让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允许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转让。

首先,没有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比较简单。开发商、买受人、受让人协商一致后,解除买受人与开发商原先签订的预售合同,再由新的受让人与开发商另签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即可,不须经过房屋主管部门的批准和履行预售商品房转让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2日 00: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预售合同存在诈骗风险吗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商品房预售合同在经由依法达成并签订之后,随即获得法律效力,并且自买受人和出卖人正式签署并加盖了有效的印鉴证件之日起,这份合同便宣告成立。对于已经依法成立的合同来说,从其真正成形的那一刻开始,立即具备了法律上的约束力。然而,如果法律或行政法规明确规定需要经过批准、备查乃至登记备案等手续才能生效的话,则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执行。但是,如果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话,那么相应的预售合同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2024-05-01
    285人看过
  • 抵押小产权房是否存在风险?
    在银行抵押的实际操作中,因为小产权房并没有房产证,取而代之的是土地权利证书,说明小产权房其实并没有可以用于交易的产权,也就不符合商业银行贷款对抵押物的最低要求。没有产权的小产权房不符合能够正常流通的标准,进而也就不能在银行进行抵押。但是商品房就因为具有产权,可以流通交易,因此可以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小产权房能按揭贷款吗1、这样房屋不能办理贷款,产权房是一个狭义概念,通过政府批准有正规建设手续的新民居是合法的,可以长久拥有居住。对没有合法建设手续的房屋,不要去买这个才是真正的小产权,它不合法随时会被强制拆除。2、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房,国家不发产权证的叫、小产权房、乡产权房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者,外村农民根本不能够购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3、《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小产权房不得
    2023-07-01
    345人看过
  • 预售商品房预抵押购房合同怎么处理
    关于设立抵押权的房产交易行为实施规范如下:当事人需事先征得抵押权人的许可,并前往银行办理已还清贷款的有效证明或者是变更抵押权人的申请表格,然后再向房地产抵押登记机关申请解除抵押登记手续,在解押完成之后,再到房屋管理机构进行所有权变更和过户手续的相关办理工作。《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因依法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抵押当事人应当自处分行为生效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贷款通则》第五十三条贷款人对产权有偿转让或申请解散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在产权转让或解散前必须落实贷款债务的清偿。
    2024-05-14
    180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合同内抵押情况能否取消
    抵押协议可以解除,这需要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来实现;或者当在合约中事先规定的解除条件得到明确满足后,将解除协议的通知送达给另一方,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抵押协议就会自动生效并解除。《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2024-04-28
    357人看过
  • 预售商品房抵押有什么法律效力?
    一、预售商品房抵押有什么法律效力1、优先受偿的效力。房地产抵押以后,债务人如果不按期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或折价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2、追及的效力。房地产抵押以后,抵押人并未丧失法律上的处分权,只是受到一定的限制。追及效力是指抵押人将已抵押的的房地产让与他人时,抵押权人可以追及抵押物而行使其权利,如抵押物依法被继承或者赠与的,抵押权不受影响。3、物上请示权。抵押权人对抵押的房地产享有物上请求权。即包括抵押人在内,无论谁非法侵害抵押,抵押权人都可以以权利的名义独立请求法律保护。二、预售商品房抵押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双方的基本信息,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身份证号、住所以及联系方式;(二)主债权的种类、数额,。(三)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等房地产的具体信息;(四)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具体价值可以请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2024-01-15
    474人看过
  • 预售证能否在土地抵押后办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抵押并不是限制商品房预售的条件之一,所以土地使用权抵押后,符合其他条件的,商品房是可以预售的。前提是要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预售部分进行解押。因为办理预售后,预售的房产也可以办理抵押,为了避免重复抵押,需要抵押权人的同意解押。土地使用权设立抵押权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在抵押合同签订后15日内,将被抵押土地使用证、抵押合同、地价评估及确认报告。土地抵押证明怎么写债权人xxx(以下简称甲方)债务人xxx(以下简称乙方),兹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经双方同意订立各条款如下:第一条乙方所有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第二条本约抵押借款金额人民币xx万元。第三条本约抵押借款期间,自xxxx年x月x日起,至xxxx年x月x日止,共计x年。期限届满之日清偿。第四条本约抵押借款利息,依国家银行核定的放款利率计算,并于每月一日计提利息。第五条本约抵押借款的土地应提向政府主管机关办理抵
    2023-07-01
    435人看过
  • 土地抵押后如何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提交的材料1.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4.国有土地使用证;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提交《北京市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5.已交清全部出让金证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及地价款交纳情况核实函);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提交市物价局、市建委关于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批准文件6.市或区(县)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总平面图7.市或区(县)建设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8.工程施工合同(复印第一部分)9.房地产开发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按申请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投资总额25%以上的证明材料10.商品房预售方案11.预售商品房的分层平面图12.属于绿化隔离地区内的项目提供市绿化管理部门认可机构出具的确认商品房范围的证明文件一、土地抵押后办理预售许可证的流程是什么土地抵押后是能够办理预售证的,不过先要办解押
    2023-03-21
    203人看过
  • 售房合同履行存在风险,是否值得?
    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后,买方想违约,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依照法律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签完购房合同后的流程购房合同签订后,需要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向开发商或代理人登记备案。否则,合同将不会生效。双方在签字盖章后,最好再复印一份,以免丢失。然后按照住房贷款申请流程,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下一步就是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签订贷款的申请。在签完购房合同以后,购房者还需要看自己的房子有没有备案,只有房子备案以后,才能进行贷款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
    2023-07-15
    136人看过
  • 抵押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法律争议?
    合法。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但必须是建筑用地。土地使用权抵押是土地使用权人把土地使用权作担保财产以保证自己或第三人履行债务的行为。通过土地使用权抵押,债权人可能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变价处分权和就卖得价款优先受偿权。能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吗是否能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需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能抵押;2、但是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经发包方同意,则可以抵押。农村土地承包流程,具体如下:1、承包方与受让方就流转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等进行自愿平等协商,达成流转意向;2、报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对受让方情况进行审查;3、经审查后在乡镇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监督下,双方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的条件,具体如下:1、转让方必须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只
    2023-07-06
    337人看过
  • 如何预防房屋交房中存在法律风险
    交房法律风险的防范:1、项目开发过程中对开发商应尽的提示责任。2、把关房屋销售合同是顺利交房的保证。3、预留充足交房期限能避免被动。4、小区规划报批前考虑完善,批准后尽量避免调整和变更。5、发现纠纷苗头及时处理。6、合理安排交房流程。7、交房前后关注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如何预防债权转让风险1、针对表见让与的风险,让与人在未如数收到受让人对价的情况下,不向债务人送达债、权让与的通知,这样也可以防范受让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损害债权让与人合法权益的风险。表见让与,即当债权人将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后,即使让与合同未成立或未生效,但债务人基于对通知事实的信赖而向受让人履行仍然有效。表见让与情况下,债务人向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债权人无权再向债务人主张权利。2、受让人对债权让与法律风险的防范:避免签订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让与的风险,受让人在与债权人进行谈判时,应尽量聘请律师参与谈判和调查。签订
    2023-07-22
    461人看过
  • 商品房开发商土地使用权抵押还可以预售吗?
    商品房开发商土地使用权抵押还可以预售吗?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中第三十七条做了明确的规定“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地产可以转让或出租,所得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偿还所担保的债权,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因此商品房在抵押后是可以销售的。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不过对于购房者来说,存在的风险就是开发商到期不能还款银行行使抵押权时,地上的建筑会一起拍卖。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提供抵押房屋的当事人称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屋抵押权人。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
    2023-06-03
    102人看过
  • 期限是否可以附加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
    商品房预售合同能为附期限的合同。附期合同是指以一定期限的到来作为合同效力开始或终止的合同。延期合同已经成立,但没有法律效力。双方不需要履行义务,也无权要求对方履行义务。有终止期限的合同不仅成立,而且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已开始履行义务。到期时,双方不再履行义务,合同终止。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双方同意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交付房屋,但这一期限绝不是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商品房预售合同能否转让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允许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转让。首先,没有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比较简单。开发商、买受人、受让人协商一致后,解除买受人与开发商原先签订的预售合同,再由新的受让人与开发商另签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即可,不须经过房屋主管部门的批准和履行预售商品房转让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2023-07-05
    170人看过
  • 浅析房地产抵押中存在的风险及控制
    房地产开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以及其他贷款,通常将房地产作为抵押物。而房地产抵押价值如果过高,就容易造成信贷风险,如果过低,抵押物的担保作用就得不到充分发挥。《关于规范与银行信贷业务相关的房地产抵押估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在发放房地产抵押贷款前,要确定房地产抵押价值,作为核定贷款发放额的依据。因此评估师客观、合理的确定抵押房地产的市场价值,有效的控制和规避房地产抵押评估中存在的风险尤为重要。一、房地产抵押中存在的风险1.税收风险。就目前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发出《关于加强个人非居住用房出售、租赁行为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为例说明。《通知》明确规定:个人出售非居住用房,应全额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各种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非居住用房,应全额征收5%的营业税、12%的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据了解,根据1998年上海财税局出台的房产税收政策,上海市民出售房产取得的售房收入所应缴
    2022-04-12
    93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合同能不能对抗抵押权
    一般情况下,房屋预售合同是并未授权用于抵押贷款之用的。然而,若涉及的标的物为正在施工或者已经建成的房屋,那么此类房屋是有可能通过签订预售合同的方式,被开发商作为担保抵押物,以确保债务能够得到妥善履行。《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2024-07-26
    389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商品房预售中,买受人有哪些法律风险,购买预售商品房有什么风险?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22
      购买预售商品房的风险有哪些商品房预售是我国目前房地产转让的一种最主要的买卖方式,虽然国家近来出台了一些规范商品房销售的条例、规定及司法解释等,但在商品房预售中仍存在着很多问题。一、购买预售商品房的风险 (一)商品房预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具有欺诈性。开发商往往夸大其辞,将在建房屋描绘成世外桃源,以吸引更多消费者与之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但当房屋竣工后,经常会出现实际交付的房屋质量、面积、环境、设施与原介绍
    • 预售商品房怎么写抵押合同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5
      房地产抵押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二)主债权的种类、数额;(三)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以及四至等;(四)抵押房地产的价值;(五)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六)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七)抵押权灭失的条件;(八)违约责任;(九)争议解决方式;(十)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 预售商品房风险有哪些, 如何防范商品房预售风险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21
      购买预售商品房的风险有哪些商品房预售是我国目前房地产转让的一种最主要的买卖方式,虽然国家近来出台了一些规范商品房销售的条例、规定及司法解释等,但在商品房预售中仍存在着很多问题。一、购买预售商品房的风险 (一)商品房预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具有欺诈性。开发商往往夸大其辞,将在建房屋描绘成世外桃源,以吸引更多消费者与之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但当房屋竣工后,经常会出现实际交付的房屋质量、面积、环境、设施与原介绍
    •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什么?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预售价款是否为合同原则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1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购方于多数情况下是分期支付房屋的价款,这种作法类似于分期付款买卖,
    • 土地使用权抵押存在哪些风险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28
      普通抵押与最高额抵押的选择风险。如果选择普通抵押,风险比选择最高额抵押风险要小。最高额抵押贷款是目前倒贷现象的主要形式。最高额抵押贷款由于贷款周期较长和本身固有的债权不确定性,决定了其风险比普通抵押贷款高。 单一抵押与重复抵押的选择风险。随着《物权法》的实施,土地使用权重复抵押现象普遍增多,其风险比单一抵押要高很多,由于先设定抵押权的债权优先,后位抵押权的债权实现受到前位抵押权的影响。 房地统一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