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银行支行长的责任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5 08:32:35 475 人看过

由于集资诈骗罪的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较大,对于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集资诈骗罪,最高可判处死刑。搜索,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或者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依法予以刑事追诉。关于非法集资银行支行长有哪些责任,具体非法集资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等部门关于促进

发布部门: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蚌政办[2006]8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推广普及银行卡,促进我市银行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经济委、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物价局、蚌埠银监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蚌埠市中心支局《关于促进蚌埠市银行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十一月二日

关于促进蚌埠市银行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推动我市银行卡产业加快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等部门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60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我市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根据国家发展银行卡产业的总体要求,从全面促进蚌埠市经济和金融发展的高度出发,以向全社会提供安全、普遍、快捷、优质的银行卡服务为目标,以促进效能建设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宗旨,加大产业扶持力度,改善用卡环境,加强对持卡人权益的保护,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形成银行卡产业与国民经济相关产业的良性互动。

原则:政府推动、行业自律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统筹规划、协调合作和分步实施相结合;加快推进、全面发展与规范管理相结合;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与培育用卡习惯、促进银行卡消费相结合;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与风险防范、反洗钱工作相结合。

二、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

加快推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建设。结合蚌埠市经济特点,制定出台配套的地方法规和规章制度,明确参与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发挥有关部门在银行卡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合力推进我市银行卡产业发展。

制定蚌埠市银行卡产业发展规划。结合我市实际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出发,统筹我市银行卡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制定并落实促进我市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建立银行卡产业的风险防范机制。各有关部门加强在监管制度、技术手段、业务管理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努力创造安全的用卡环境。加大对银行卡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维护数据信息安全,防范银行卡业务风险,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与反洗钱、反腐倡廉等工作的有机结合。

(二)提高联网通用技术和服务水平,拓展业务发展空间

进一步扩大全市联网通用的范围。要在加强对各类终端机具技术测试的同时,努力扩大联网机构和机具规模,实现全市范围的联网通用。人民银行要加强对银行卡联网通用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各发卡机构新发行的银行卡必须符合联网通用规范;银行卡信息转接和清算机构要着力提高联网通用效率,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各特约商户收单机构要积极配合,推动市场资源的有效整合,实现终端机具共享。

丰富银行卡品种和应用功能。各发卡金融机构要加大新产品开发和推广的力度,努力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继续促进借记卡发展,进一步完善借记卡的功能,提升借记卡的服务质量。在有效防范信用卡风险的前提下,稳步发展信用卡。促进银行卡与其他行业卡应用的结合,推动银行IC卡的发展。进一步提高发卡量,扩大持卡人群体,提高银行卡普及率。

加强银行卡产业发展的相关宣传。人民银行要大力组织开展银行卡知识宣传,各发卡金融机构、银行卡清算组织、收单机构、特约商户、专业化服务机构等要积极参与。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提高银行卡的社会认知度。要提高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尤其是要加强面向农村、面向普通市场、面向青少年的宣传,扩大宣传受众的覆盖面,使社会公众和广大商家普遍了解银行卡、关爱银行卡、受理银行卡、使用银行卡,营造全社会关注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氛围。要把银行卡业务宣传与普及金融知识结合起来,通过正面的舆论宣传,增强社会公众的金融意识,帮助群众建立正确的金融观念。

(三)加强协调配合,促进受理市场健康快速发展

积极拓展银行卡受理市场。各发卡机构、银行卡清算组织、收单机构、特约商户、专业化服务机构等银行卡产业参与各方要加强合作,积极主动地推进银行卡的普及应用,努力提高持卡消费额在社会消费零售总额中的占比;提高网络运行质量、交易运行速度和商户服务效率,不断改善受理环境;进一步加大受理市场建设投入,不断扩大银行卡受理范围。积极探索银商合作的新途径,推动银行卡在商业流通领域广泛使用。

建立良好市场秩序。坚持“全省银行卡交易信息转接采用一个技术平台、商户受理银行卡使用一套软件系统、收银台刷卡只用一台机具”的原则,规范受理市场发展。坚持“联网通用、联合发展”的原则,不得排斥他行卡。坚持“有序、合理、健康竞争”的原则,严禁商户拓展中不计成本、随意降低结算手续费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共同促进、规范受理的良好市场秩序。

鼓励竞争,完善市场化运营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产业资源配置上的基础性作用,在银行卡发行、受理、专业化服务等环节引入竞争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机构参与受理市场建设。在商户收单业务中要坚持平等自愿、公平竞争和联网通用原则,兼顾各方利益,调动各方参与银行卡市场建设的积极性。

三、加强银行卡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

成立蚌埠市银行卡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统筹规划和指导全市银行卡工作,制定并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银行卡产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指导和推动银行卡应用发展。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联席会议召集人,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行长任副召集人,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局、经济委、商务局、国税局、地税局、物价局、蚌埠银监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蚌埠市中心支局、银联商务安徽分公司蚌埠业务部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由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银联商务安徽分公司蚌埠业务部、各发卡金融机构等单位分管领导为办公室成员。

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

1.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负责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一协调各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提出我市银行卡产业发展规划,安排部署银行卡产业发展的阶段性目标和工作任务,协调解决银行卡产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落实银行卡产业政策和措施,通报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情况。推动银行卡受理市场发展。组织推进银行卡联网通用工作。加强对银行卡清算组织、收单机构、专业化服务机构、第三方服务商的业务管理。对发卡、转接、清算、受理等各个环节进行定期或专项检查,按技术标准和规范对各类银行卡受理终端机具进行检测。监督发卡金融机构规范经营银行卡业务,定期、不定期报送银行卡业务数据。督促银行卡产业各参与机构建立银行卡案件报告制度。牵头组织开展银行卡知识普及宣传,组织对在银行卡产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会同银行业监督管理局规范银行卡市场准入管理,防范银行卡业务风险。

2.市发展改革委。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实际,会同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等相关部门制定蚌埠市银行卡产业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我市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

3.市公安局。积极促进建立银行卡犯罪信息的相互交流机制,配合发卡金融机构做好银行卡犯罪的防范工作,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保障发卡金融机构、特约商户和持卡人的正当权益。

4.市财政局。积极推动政府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使用推广银行卡,在行政经费、差旅费等公务支出中使用银行卡支付,提高预算资金支出的透明度。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卡结算财务管理办法,规范单位财务行为。

5.市劳动保障局。推进银行卡在社会保险领域内的应用。督促用工企业使用银行卡发放农民工工资,组织对使用银行卡发放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检查。

6.市经济委。结合我市信息化产业发展规划,促进银行卡产业与其他行业应用的有机结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与协调发展。引导与银行卡相关的技术研究与创新,支持市内企业参加银行卡上游产业发展。

7.市商务局。结合我市商务发展“十一五”规划,出台相关措施,鼓励市、县商业中心区的商业服务企业,中型以上商品零售业、连锁店、超级市场、购物中心、知名老字号、重点批发市场和年销售额超过100万元的小型商业企业,全市的星级酒店、饭店,旅游景区内的重点商业服务业网点积极受理银行卡。

8.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会同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各发卡金融机构、银联商务及特约商户、收单机构做好金融税控收款机试点和推广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从加强税收管理的角度,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商户受理银行卡。

9.市物价局。对各发卡金融机构、银行卡清算组织、收单机构、特约商户、专业化服务机构等银行卡产业参与方收取银行卡有关费用情况进行监督,规范服务收费行为。

10.蚌埠银监局。做好银行卡准入管理工作。督促发卡金融机构建立健全银行卡业务内控机制,切实防范风险。

11.国家外汇管理局蚌埠市中心支局。与相关部门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外币卡、一卡双币业务的监管,促进外币卡业务的发展。

12.银联商务安徽分公司蚌埠业务部。积极开展银行卡特约商户拓展和POS等银行卡受理设备布放及维护,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做好收单业务及专业化服务工作,组织特约商户受理人员培训,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与各发卡金融机构联合开展银联卡品牌宣传营销。

13.各发卡金融机构。积极扩大银行卡发行,普及银行卡应用,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大力开发满足客户日常支付需求的银行卡产品,拓展银行卡增值服务功能,不断增强银行卡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大人民币银联标准卡发行力度,提升民族品牌竞争力。积极开发银行卡宣传活动,普及银行卡基本知识。加强内控管理,提高风险防范和反欺诈能力,营造安全的用卡环境。

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经济委、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物价局、蚌埠银监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蚌埠市中心支局

2006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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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业员工参与非法集资的形成原因 不正之风影响大。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形势变得更加复杂性,“向钱看”、讲排场阔气、。于基层网点的检查,缺乏多方位和细致性,有的方面流于形式,对检查出现的问题纠正不及时,处理上偏软。 银行业员工参与非法集资的风险危害 银行业员工非正常资金往来严重违反了金融规定和银行业规章制度,员工参与经商办企业、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造成的风险很容易转嫁到银行,一旦形成经济纠纷
    • 银行行长擅自透支经过银行签字负什么责任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2
      如盖银行公章的话可以把银行、行长一并起诉处理
    • 帮助犯非法集资罪的人提供银行帐户要付什么责任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5
      经办人一般不承担相应还款责任,如果明知存在非法集资,则可能构成非法集资的共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第三条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