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保金支付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1-30 11:21:31 404 人看过

一、质保金支付规定是什么?

质保金支付规定是,是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二、工程质保金支付标准,

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不高于结算总额的5%,法律上并未强制性要求工程质保金的预留比例,只是规定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可参照执行。实践中虽然大部分工程项目的质保金的预留比例未超过5%,工程质保金3%最新规定但对于一些新型或风险较大的项目,发包人还是会预留较大比例的工程质保金,作为其项目的风险控制措施。

在当前竞争激烈的建筑施工行业,很多工程承包项目中承包人的净利润都达不到5%,预留过高的工程质保金无疑会让承包人承受过大的资金压力。并且,工程质保金本质上并不是保修费用,只是一种担保措施。在限制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的同时,推行银行保函制度,规定承包人可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并规定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此举将大大减少施工企业的资金占用和现金流压力,显著减轻施工企业负担。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对于质保金支付的具体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不同情况来进行认定,特别是对于质保金的标准也是需要根据实际来进行认定的,如果对质保金的具体内容不清楚的,可以根据实际的质量保证要求来进行办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7日 15: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定金支付比例是怎样规定的
    定金支付比例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无效,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商品房认购书中的定金条款是怎样规定的呢商品房认购书中的定金条款的规定是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定金的数额,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即房屋价值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会产生定金的效力。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二、建材定金违约金约定多少是合法的1、违约金只要是双方自由意志约定的,都是合法的,但以不超过实际损失30%为宜。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签订合同的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
    2023-04-10
    96人看过
  • 用现金支付合同违约罚款规定是什么
    用现金支付合同违约是不存在罚款的,因为这是双方当事人自由来协商进行确定的,现金支付完全是合法的。因当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而一方违约时,违约一方仍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双方可就违约事项进行调解,当双方当事人无法就合同争议事项达到一致意见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一、合同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是什么?《民法典》关于合同履行相关条例的规定: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
    2023-02-20
    55人看过
  • 原单位的经济补偿金支付规定是什么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一、应当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023-03-03
    192人看过
  • 什么是保付支票
    保付支票
    保付支票为了避免出票人开空头支票,收款人或持票人可以要求付款行在支票上加盖“保付”印记,以保证到时一定能得到银行付款。支票受款人取得支票后往往并不立即向付款银行提现,但为确定支票付款的真实性,或为增强支票的流通能力,就将支票转往付款银行,请求保付。支票一经付款银行保付,付款责任就由保付银行承担,发票人和背书人等均不再负责任。这种支票与银行本票性质基本相同。同时,银行保付的支票金额必须在存款余额或透支限额以内,如有超过,法院将对保付银行处以罚款。此外,银行在保付支票的同时,应将支票所载金额由存款帐户内划出,转入保付帐户,以保证能按约付款。
    2023-05-01
    131人看过
  • 保付支票的性质
    保付支票
    保付支票系指付款人于支票上记载照付或保付或其他同义字样,并由其签名之支票。支票之请求保付得由支票执票人为之,而办理保付之人以付款人为限。付款人于支付上为保付行为后,其因而所负之付款责任与汇票承兑人同。所谓与汇票承兑人同,系指保付人因而负绝对付款之责任,非指保付与承兑在票据法上有相同之功效。关于其性质,保付亦可谓附属票据行为之一,但因其除付款责任效力外,并有免责效力,异于普通票据行为只发生票据责任,不免除票据责任。保付,就其付款责任效力观点言,类似汇票之承兑,但却不如承兑之单纯的绝对责任效力。学者间有以票据保证比拟保付者,但支票欠缺票据保证之制,将其比拟保证,固不允宜。况且保付系付款人独立负担付款责任之票据行为,并非就票据债务为保证,此说似不宜采取。保付实为具有发生付款责任及免除其他票据上债务两种不同效力之特殊限制票据行为。保付既无被保证票据债务,其责任效力,与其他票据债务无关联而独立发生及
    2023-06-06
    265人看过
  • 质押交付占有改定规定是什么
    质押交付占有改定规定是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这里说的“质押财产”是动产。交付是交付占有,通常所说的交付,是指现实交付。观念交付是现实交付的对称,也称为拟制交付。观念交付:实际占有并不发生变化,标的物并不过手,只是占有的本权发生了变化。观念交付包括简易交付、占有改定和指示交付。台湾地区《民法典》第885条规定:“质权之设定,因移转占有而生效力。质权人不得使出质人代自己占有质物。”有学者据此得出结论:由是可知,受让占有,不限于现实交付,即简易交付及指示交付亦可,惟不得依占有改定为之,以维持质权留置效力。为确保质权之留置作用,质权人不得使出质人代自己占有质物,因而以占有改定,移转动产占有之方式,于动产质权之设定无适用余地,否则,不生质权设定之效力。如许设定人仍继续质物之使用收益,而成立质权,则等于无公示方法的动产抵押之设定,不免有害于善意取得其物之所有权或者质权之第三人之利益,故民法规
    2023-04-07
    322人看过
  • 劳动保护费的支付标准是什么,有什么规定
    劳动保护费的标准是多少?1.属于劳动保护费范围的服装费用,税前支付标准为:在职着装人员每年最多扣除1000元(含)以下,根据实际情况拨付
    2023-05-07
    71人看过
  • 劳动合同补偿金支付有什么规定
    赔偿金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如下:1、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有过错且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2、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的保密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3、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等等。一、劳动合同无效的后果劳动合同过失方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1、《劳动法》只规定由于用人单位原因订立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规定,无论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只要有过错,都要承担赔偿责任。2、承担这个责任须具备以下三点:(1)是劳动合同被劳动仲裁或法院确认无效或部分无效;(2)是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对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有过错,即违反劳动合同的先合同义务;(3)是因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或部分无效而给无过错的当事人造成损害。二、劳动者擅自离职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劳动者擅自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是一种违法行为,但其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实际上处
    2023-03-06
    457人看过
  • 劳动法规定代通知金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一、劳动法规定代通知金的支付标准是多少?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是指在劳动合同终止前,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的,应该支付没有提前通知的日期对应的工资的赔偿,这是一种赔偿责任。具体条文是《劳动合同规定》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四十条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以劳动者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劳动者1日工资的赔偿金。这是对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30天通知而造成员工的工资损失赔偿,其归责原则是以过错责任原则。在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用多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不是30天工资)代替这个提前通知期,主要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在失业时重新寻找工作所需要的时间的利益。但是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合法,则其法律后果是解除劳动合
    2023-04-13
    368人看过
  • 支付标识工程质保金申请书怎么写?
    一、支付标识工程质保金申请书质保金支付申请书范本致:***************我司承建的*****************工程已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该工程已于20XX年4月10日经过竣工验收合格,工程没有存在质量缺陷。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本工程保修期限为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满2年。现保修期已满,请业主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的保修金额(施工结算价款的5%)共计¥X00000.00元支付给我司。请给予审核。为盼!***********公司20XX年4月3日二、建设工程质保金应当何时返还?建筑工程中一般发包人和承包人会约定质保期(一般是一年),质保金一般是在质保期满后支付。但是,同时法律又对建筑工程作出了最低质量保修期限。例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就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
    2023-04-13
    207人看过
  • 质保金未到期可以提前支付吗
    可以进行提前支付的。为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避免因质量问题保修费用无着落,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结算支付工程款时,一般会预留工程总额的5%作为质保金。过了质保期后如无质量问题再全部付清,如出现质量问题且通知施工单位不来维修时,建设单位可以另请人维修,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质保金”是信誉录会员对自己企业信誉的质量保证金。信誉录会员不仅要接受信誉评分、交易评价的监督,同时要接受质量保证金的监督。质保金到期,如何写请求付款的说明一、关于法律文书1、一般格式:标题首部正文尾部2、正文:要求法律依据付款细节(付款方式、帐户信息和付款时间)其中,标题可以用“付款通知书”,也可以用更为具体的措辞(比如,同时包括“付款通知”和“情况说明”两个要素)。总之,标题,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和本法律文书的制作目的拟定,没有一定之规。首部,要点是写清楚甲方全称,其他措辞没有硬性要求。尾部,要点是写清楚贵单位的全称和时间。二、
    2023-06-04
    410人看过
  • 法律规定失业金是谁支付的
    一、失业金是谁支付的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失业保险,失业金由失业保险支付。《实施若干规定》第十三条失业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失业了除了领取失业保险金外,还有什么待遇?医疗有没有保障?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失业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享受
    2023-04-16
    91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指什么是按规定支付的金额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什么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土地批租时一次性收取的费用,即为土地有效年限的使用价格,所以也可称之为"地价"。出让金包括土地开发投资费用和使用期内的土地使用费。前者包括征地、动迁及为地块直接配套的基础设施费,是对开发投资的一次性补偿,后者为土地资源使用的费用,即"地租",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体现。如批租50年,就要一次性支付包括全部年限的使用费。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哪些1、拍卖出让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拍卖出让方式引进了竞争机制,排除了人为干扰,政府也可获得最高收益,较大幅度的增加财政收入。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投资环境好、盈利大、竞争性强的商业、金融业、旅游业和娱乐业用地,特别是大中城市的黄金地段。2、招标出让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
    2023-03-03
    168人看过
  • 工程质保金支付格式申请书是怎样的?
    一、工程质保金支付格式申请书是怎样的?致:***********我司承建的*****************工程已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该工程已于20XX年4月10日经过竣工验收合格,工程没有存在质量缺陷。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本工程保修期限为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满2年。现保修期已满,请业主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的保修金额(施工结算价款的5%)共计¥X00000.00元支付给我司。请给予审核。为盼!************公司20XX年4月3日工程质保金支付申请书二:XXXXXXX有限公司:我公司于于年月日与你司签订工程合同,该项目于年月日通过验收,合同总金额是万元。经审计工程造价为元。至目前我公司已收到工程款元,尚有%合同款(质保金)元未支付,按合同约定,质保期已满,未出现质量问题,特申请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施工单位(签章)年月日建
    2023-06-04
    5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工程质保金支付条件是什,有哪些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09
      工程质保金的支付条件是工程竣工后经验收质量符合要求;并且约定的保修期届满以及该笔质保金未划扣完等条件,具体支付条件一般可由双方在施工合同约定。
    • 建筑法规定质保金支付起算时间是什么时候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2-02
      质保金的支付时间一般情况并没有单独的进行规定,这个主要是配合质保期来进行计算的,只要是在质保期出现的问题的话,那么就可以进行修复。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 质量保修金怎么支付
      澳门在线咨询 2021-07-31
      工程质量保证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10%,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5%,甲方从乙方结算中扣押,不计利息。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甲方在质量保修期满后60天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乙方。 六、其他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建筑工程完工之后对于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涉及哪些问题在上面给大家简单的找了几个涉及法律方面的相关问题供大家参考,记得在涉及到工程建筑质量
    • 工程质保金支付问题?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13
      1.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 安装工程质保金应该按哪些规定支付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24
      1、工程质保金的支付条件是工程竣工后经验收质量符合要求; 2、并且约定的保修期届满以及该笔质保金未划扣完等条件,具体支付条件一般可由双方在施工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