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土地使用费属于财政收入的范围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3 09:05:01 312 人看过

土地使用费是属于财政收入的范围的,因为土地使用费通常是企业或者是其他的组织为了取得土地的使用权而向国家缴纳的费用。土地的使用者为了使用土地而想土地的所有者缴纳的费用,因为,我国的土地是国家所有的,所以土地使用费是一种财政收入。

土地使用费是指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不同的方式使用土地(出让、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者除外),国家向其收取得的有偿使用土地的费用,是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交纳的费用,它是调节使用土地资源的手段之一,是国家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

土地使用费与耕地占用费的区别

土地使用费与土地使用税不同,土地使用税是国家对使用土地的国内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土地使用费与耕地占用费区别如下:

各地规定有所不同,以上海的土地使用费来说:

土地使用费是指使用土地资源性质的费用,不含拆迁安置费用和基础设施建设费用。

土地使用费根据地理环境和条件、土地使用用途确定分为五类十级,收费标准按平方米计算,最高每平方米为人民币170元,最低每平方米0.5元。

土地使用标准调整以后,合营企业按新的标准缴纳土地使用费,但在合营企业开始用地的五年内不调整,另外按营业额的百分比缴纳土地使用费的不作调整。

取得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以拍卖、出让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即一次性买断该块土地若干年的使用权;另一种方法是以租赁或按月缴纳土地使用费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以这两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均应按上海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核定费用,按月、及时、足额缴纳土地使用费,否则,将失去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费每三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范围最高不超过原收费标准的30%,凡在调整范围内的,均执行新标准。

外商投资商业、旅游、娱乐、金融、服务业、商品房等项目的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办法执行征缴土地使用费。耕地占用税,是指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其占用耕地的面积征收的一种税。

土地使用费作为一项国家的财政收入,在土地资源的调控的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土地资源十分紧张的时候,可以适当的提高土地使用费的价格,不仅环节土地资源紧张的问题,还能对土地污染、以及土地资源浪费形成一定的警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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