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监理的服务对象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05:00:23 311 人看过

一、工程质量监理的服务对象是什么?

建设工程监理的服务对象是建设单位。

建设工程监理的服务对象具有单一性。在国际上,建设项目管理按服务对象主要可分为为建设单位服务的项目管理和为承建单位服务的项目管理。而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规定,工程监理企业只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即只为建设单位服务。它不能接受承建单位的委托为其提供管理服务。从这个意义上看,可以认为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就是为建设单位服务的项目管理。

二、工程质量监理三种控制方法

1、旁站监理

旁站监理针对的是关键工序、关键部位,如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注、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注、卷材防水层细部结构处理、钢结构安装、混凝土浇注预应力张拉、网架结构安装等,由于这些部位或工序在施工时比其余部分更容易形成缺陷,而且纠正超来很困难和昂贵,因此有必要在施工时实行旁站监督,即监理人员始终在现场监视操作过程,防止或纠正施工过程中出现不符合要求的事件,限制不正当的商业行为,以保证承包商的施工过程、施工操作和施工结果满足施工合同、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的要求。

旁站监督是技术性要求很强的工作,因此要求旁站监理人员具备一定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对所监督的施工过程所采用的方法有透彻的了解,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心中有数。例如打桩工程,要了解桩的混凝土标号、配筋率、承载力、接桩方法,桩头的保护措施、桩脚的构造形成、横截面、桩长、地质资料等情况,在打桩期间,监理人员要作记录和测试,如桩锤重量、桩锤落距、贯入度、深度等,根据这些记录,监理人员要分析打桩的情况和打桩后桩的质量,如果现场发现问题,可以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旁站的目的,在于尽早发现事故苗头,杜绝或减少质量事故的发生,消除质量隐患。它是一种全过程的现场监督,是质量控制的最直接而有效的手段。但旁站监理只是事中质量控制的一种方式,是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过程中“点”的控制,只能反映局部各点的较详细的情况,无法全面反映工程的全局情况,如果把旁站监理作为施工监理中质量控制的主要方式和方法,要求做到事事都全过程旁站监理,这样只会造成如下后果:

监理力量投入过大,监理主次不分。这在监理实际工作中按现行监理取费标准是很不现实的,而且也违背了监理作为高智能技术咨询服务的宗旨。此外,监理力量过大投入,过分强调监理旁站,则无异于把监理当成“监工”,降低了监理的管理职责,造成主次不分。

降低施工方管理人员的责任心。旁站监理决不能代替施工单位的自检。过分强调旁站监理,要求事事监理人员都跟班,将监理人员与施工人员捆在一起,将使施工方人员产生依赖监理的思想,甚至放弃了自检、专检的职责,使监理人员成为以监代管,监理人员成了承包商的施工管理人员,这样就使承包商削弱施工管理,降低施工质量意识,甚至以此推卸质量事故责任。一旦出现问题,责任难以分清。

2、巡视

现场巡视是监理行为中为获取综合信息和全面掌握工程现场动态的有效途径,是对施工现场的工作面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观察,具有多次轮回性和目标综合性的特点,通过巡视,可以有效掌握影响质量的各因素的状态,如:

(1)施工方人员状态:如承包商的管理人员是否到位,质检员、技术员是否能及时发现问题,现场管理是否有序等。

(2)机械设备的完好程度和适应状态。如设备的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严格招待其性能及数量是否满足施工需要,有无可能造成质量隐患和进度隐患等。

(3)材料质量、有效、使用及供应状态,由于工程材料种类繁多,品种各异,外观较难看出质量的差异,容易放松对不同批次的质量检验,通过巡视可以随时发现不同批次的材料进场情况和掌握第一手资料与承包商进行核对,同时在巡视过程中还可以对承包商的材料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如材料的存放和使用情况是否合理,用量能否达到规定要求等。

(4)施工方法状态,承包商必须严格按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如果随意更改或抄近道“走短路”,降低质量,监理通过巡视就可以发现问题,进行制止。

(5)影响质量的环境状态,如通过巡视,可对质量环境,如技术环境、管理环境进行有效监理,比如,由于承包商缺乏技术指导和交底,一线工人多次返工,造成多次浪费,由于管理人员不到位,造成质量多次失控等。

以上诸多影响质量的因素,通过巡视,可及时发现质量低劣的先兆或许多警告信号,及早解决工程质量问题或采取预防措施。

对于巡视,仍然需要监理工程师经验丰富,在觉察缺陷与低劣操作工艺的警告信号方面具有敏锐的洞察力,真正能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如果说旁站是对质量的“点”的控制,则巡视是对质量“面”的控制,及早发现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上存在一些什么样的问题,首先从宏观的大面上提出问题和发现问题,在下一步施工之前能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及早地予以排除。

3、平行检验

平行检验强调的是项目监理机构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按照一定的比例,对某些工程部位、试验、材料等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进行质量判断的能力。由于工程建设监理不是单一的管理专业,还必须有必要的验证性的具体工程建设实施行为,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针对某些工程部位、试验、材料等,通过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检测手段,进行检测验证,达到一切以事实为依据,用数据说话,为加强质量过程控制提供有力依据,实现监理的客观性,科学性和公正性,保证监理工作的高水平,高效率。

平行检验针对的检验项目主要是对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规定的建筑工程中那些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作用的“主控项目”和部分“一般项目”。其检验项目应是可重复的,即对检验项目的性能能够进行再次地测量、检查、试验等,如运用高精度的测量仪器对建筑物方位的复核测定,使用先进的无损伤设备,对焊接质量的复核检验,运用计算机对某些关键部位进行结构验算或工艺设计的复核等,此外还有对某些结构部位标高、尺寸、偏差、位置等的复核检验等。而国家规定的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试验、量测机构所进行的并出具的检验项目,不在监理机构的平行检验之列。

监理机构平行检验应该是有“度”的,即平行检验的检查或检测活动是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的,既要检查到位,真正反映受检点的质量状态,并以此推论整个工序或工程的质量水平,又不被平行检验束缚住手脚,因此,抽样检测部位的选取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为加强质量跟踪和质量趋势分析,一般应按10%~15%的比例,对施工实测项目实施监理实测记录,为及时统计预测工程质量,加强过程控制提供有力依据。

但在实际工作中,监理工作往往受到经费,现场条件限制,平行检测力度一直不够,通常监理工程师只是在施工单位施工记录或自检记录上签字确认施工误差和工程尺度,缺乏监理的平行量测资料,且绝大多数监理单位技术检测装备落后,只有最基本的检测设备,自身试验条件也严重不足,因此,监理的方法和手段相对滞后。同时,现场监理人员实测,实量工作也有待加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2日 16: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监理相关文章
  •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适应对象有哪些规定
    一、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总则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屋面工程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屋面工程质量的验收。3、屋面工程施工中所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以及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4、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配套使用。5、屋面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二、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术语1、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层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的年限。2、一道防水设防具有单独防水能力的一道防水层。3、分格缝在屋面找平层、刚性防水层、刚性保护层上预先留设的缝。4、满粘法铺贴防水卷材时,卷材与基层采用全部粘结的施工方法。5、空铺法铺贴防水卷材时,卷材与基层在周边一定宽度内粘结,其余部分不粘结的施工方法。6、点粘法铺贴防水卷材时,卷材或打孔卷材与基
    2023-06-04
    259人看过
  • 工程质量监督资格是怎么规定的
    一、工程质量监督资格是怎么规定的?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实行社会监理和政府监督。社会监理有监理员岗位,质量监督现在实行监督工程师制度。监督工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土木工程类大专及其以上学历;2、具有四年以上建设工程设计或施工管理的工作经历;3、具有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4、能熟识和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5、有良好的职业道德;6、参加省级以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二、监督机构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的监督检查;2、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3、对施工技术资料、监理资料以及检测报告等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的监督检查;4、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检查;5、对混凝土预制构件及预拌混凝土质量的监督检查;6、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取证和核实、提出处罚建议或按委托权限实施行政处罚;7、提交工程质
    2023-06-04
    131人看过
  • 如何加强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监理
    加强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监理应在宏观和微观上实施监理预控;加强控制程序化及管理标准化;重视旁站监理及巡视检查;定期召开监理工地例会;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平行检验。一、水利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程序是什么水利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程序:对施工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经监理确认合格进行主体工程施工;对中间产品与原材料、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对单元工程质量进行质量检查;填写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核定单元工程质量等级。二、市政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根据《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1、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规范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2、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3、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
    2023-06-24
    60人看过
  • 监理对工程质量的批复怎么写?
    一、监理对工程质量的批复怎么写?工程质量批复经审核,该《施工组织设计》中施工技术方案可行,工期安排合理,施工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分工明确,施工保证措施得力,进场人员、设备满足施工要求。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审定意见:同意按此施工组织设计控制、指导施工,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实际偏差,及时调整施工计划,确保质量、工期。某某监理单位日期:二、监理对工程质量的管理措施有哪些?1、积极审核各专业施工方案,使之符合规范及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并监督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方案施工,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出现严重审查错误,及发现未按照批准方案施工而不及时处理的,一次处罚500元。2、材料进场验收手续齐全,质量证明资料与实物核验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由于发现不及时或发现未经批准的材料使用监理不采取措施制止的,一次处罚500元。3、监理人员应清楚监理控制程序、工程质量控制标准,掌握工程现场情况及有关数据,满足工程施工中对各项
    2023-06-04
    341人看过
  • 监理对工程质量的责任有什么
    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不外乎以下三类:即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一、工程延期如何申请工程延期申请程序:1、承包商应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申报报告。延期事件持续的,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不能提交最终详细的申诉报告的,应当先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阶段性详细报告;2、监理工程师收到报告后,应及时调查核实,准确确定工程延期时间;3、在调查核实阶段性报告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尽快作出延长工期的临时决定。延期结束后,承包商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详细报告;4、监理工程师应审查详细报告的全部内容,并与业主和承包商协商。然后确定延迟事件所需的延迟时间。二、现浇梁柱板工程质量问题怎么处理现浇梁柱板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1、当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尚处于萌芽状态时,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2、当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已出现,立即向施工单位发出《监理
    2023-04-01
    365人看过
  • 服务质量标准有何规定
    一、服务质量标准有何规定服务质量的测定是服务企业对顾客感知服务质量的调研、测算和认定。从管理角度出发,优质服务必须符合以下标准:(1)规范化和技能化:顾客相信服务供应方,职员营销体系和资源有必要的知识和技能,规范作业,解决顾客疑难问题(有关产出标准)。(2)态度和行为:顾客感到服务人员(一线员工)用友好的方式主动关心照顾他们,并以实际行动为顾客排忧解难(有关过程标准)。(3)可亲近性和灵活性:顾客认为服务供应者的地理位置、营业时间、职员和营运系统的设计和操作便于服务,并能灵活地根据顾客要求随时加以调整(有关过程标准)。(4)可靠性和忠诚感:顾客确信,无论发生什么情况,他们能够依赖服务供应者,它的职员和营运系统。服务供应者能够遵守承诺,尽心竭力满足顾客的最大利益(有关过程标准)。(5)自我修复:顾客知道,无论何时出现意外,服务供应者将迅速有效地采取行动,控制局势,寻找新的可行的补救措施(有关
    2023-06-04
    298人看过
  • 对军工产品的质量监督有何特别规定?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军工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另行制定。经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国防科工委曾经发布过有关军工产品质量管理条例,对军工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主要有以下内容:(1)国务院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根据条例的规定,对承制军工产品的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方可承担军工产品的生产任务。(2)军工产品的使用单位可以派军代表,监督承制单位执行合同有关质量保证的条款。军工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的要求。(3)承制单位应当对产品进行检验,确认产品符合验收标准的,方能交军代表验收。(4)承制单位违反条例规定,军工产品达不到规定标准的,由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限期内不改正的,取消其承制资格。
    2023-06-06
    344人看过
  • 医疗服务质量监控有什么规定
    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向其提供咨询服务。未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七条《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2024-05-06
    159人看过
  • 工程质量监理的特性
    《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监理单位是建筑市场的主体之一,建设监理是一种高智能的有偿技术服务。监理单位与项目法人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与被监理单位是监理与被监理关系。监理单位应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公平地维护项目法人和被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可见,监理是一种有偿的工程咨询服务;是受项目法人委托进行的;监理的主要依据是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相关合同及文件;监理的准则是守法、诚信、公正和科学。1、服务性工程监理机构受业主的委托进行工程建设的监理活动,它提供的不是工程任务的承包,而是服务,工程监理机构将尽一切努力进行项目的目标控制,但它不可能保证项目的目标一定实现,它也不可能承担由于不是它的缘故而导致项目目标的失控。《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业务,应当与项目法人签订书面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主要条款是:监理的范围和
    2023-03-31
    231人看过
  • 合同如何约定工程监理服务期限
    一、合同如何约定工程监理服务期限进行工程建设时,如果工程实行监理的,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监理期限由双方在合同中协商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一条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怎么处理1、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中和解是最佳的方式,工程建设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
    2023-04-18
    110人看过
  • 工程质量问题监理的责任如何划分
    一、工程质量问题监理的责任如何划分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监理单位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或者竣工验收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出具质量合格文件或者按合格工程验收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该部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七十九条负责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施工条件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或者竣工验收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出具质量合格文件或者按合格工程验收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该部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处理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措施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发包人可以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因为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的原因,造成
    2023-10-10
    403人看过
  • 监理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24是怎样的
    监理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19是怎样的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时,应在施工现场派驻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可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以及工程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环境等因素确定。工程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3.1一般规定3.1.l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时,应在施工现场派驻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可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以及工程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环境等因素确定。3.1.2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且专业配套、数量应满足建设工程监理工作需要,必要时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3.1.3工程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
    2024-01-14
    106人看过
  • 施工中如何对工程的质量进行管理?
    一、施工中如何对工程的质量进行管理?1、工序质量控制包括施工操作质量和施工技术管理质量。(1)确定工程质量控制的流程;(2)主动控制工序活动条件,主要指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3)及时检查工序质量,提出对后续工作的要求和措施;(4)设置工序质量的控制点。2、设置质量控制点对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的某个工序或环节,设置技术和监理的重点,重点控制操作人员、材料、设备、施工工艺等;针对质量通病或容易产生不合格产品的工序,提前制定有效的措施,重点控制;对于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也需要特别引起重视。3、工程质量的预控4、质量检查包括操作者的自检,班组内互检,各个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施工员的检查和质检员的巡视检查;监理和政府质检部门的检查。具体包括:(1)装饰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检查,并检查相应的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实验报告;(2)分项工程施工前的预检;(3)施工操作质量检查,隐蔽工程的质量
    2023-06-03
    361人看过
  • 建设工程质量条例2024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工程质量不仅关系者一个企业的经济利益,若工程质量存在瑕疵也会危及人们的生命安全,为了保护各方的权益,相关归家机关制定了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各方单位在实施具体作业时,需要按照该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操作。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第三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县级
    2024-01-20
    289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监理是指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一种专业服务。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委托合同的规定,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和造价等进行监督和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工程监理单位需要具备相... 更多>

    #工程监理
    相关咨询
    • 如何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9-06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首先需要准备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请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材料,然后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受理机关作出决定。
    • 监理对工程质量的责任有哪些,监理对工程质量有哪些责任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4
      如今我们国家经济发达,所以各种建筑也层出不穷,各种楼房、大厦、高架和桥梁也慢慢的都建起来,但是呢建筑多了之后建筑的质量问题就是人们考虑最多的问题,而质量呢就是监理的责任了,那么监理对工程质量的责任有哪些,监理对工程质量有哪些责任?
    • 对工程质量的质量问题应该如何处理?
      台湾在线咨询 2021-07-31
      1、工程质量投诉已进入司法程序的,由司法机关调查和处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需要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鉴定的。 2、对于投诉的工程质量问题,工程质量投诉受理机构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调查。确认存在工程质量问题需要返修处理的,要责成责任方及时进行返修处埋;暂时处理不了的问题,要向投诉人做出解释,并责成责任方限期解决。 3、对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方,除责成对工程质量问题返修处理外,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分别
    • 对于建设工程如何监管工程质量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8
      一、进一步加强对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和村镇工程质量的监督 从近几年我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际情况看,今后一段时间,要特别注意加强两方面的工作: 第一,要坚持以人为本,逐步减少或根除工程质量通病。具体来讲,就是要进一步加大对工程质量通病的监督力度,加强对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的指导,将工程质量通病尤其是住宅质量通病减少到最低程度,直至根除;要进一步突出重点,着力解决住宅工程裂缝、渗漏、空鼓、起砂、脱皮和室内
    • 劳务公司应否对工程质量负责,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0-21
      一、劳务公司应否对工程质量负责 劳务公司不对工程质量负责。工程质量由总承包人向建设单位负责,如果工程分包的,部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工程质量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