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05 07:25:19 411 人看过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著作权法》

第四十三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第四十四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著作权法》第四十三条

《著作权法》第四十四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4日 19: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电视台怎样才能播放他人的视听作品、录像制品
    一、电视台怎样才能播放他人的视听作品、录像制品1、电视台播放他人的视听作品、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视听作品著作权人或者录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电视台播放他人的视听作品、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视听作品著作权人或者录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二、著作侵权的种类1、直接侵权未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许可而以任何方式复制、出版、发行、改编、翻译、广播、表演、展出、摄制电影等行为,均构成对著作权的直接侵权。这种侵权行为是主要打击的对象。2、间接侵权是指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是他人侵权行为的继续,从而构成间接侵权;或某人须对他人的行为负一定责任,而他自己并没有直接从事任何侵权的行为。3、违约侵权这种侵权行为主要发生在著作权转让及著作权许可活动中,如著作权
    2023-11-18
    448人看过
  • 他人作品被电视台播放时需要支付报酬吗
    他人享有著作权作品被电视台播放时需要支付报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否则认定为侵犯著作权的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他人作品被电视台播放时需要支付报酬吗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第四十七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一)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转播;(二)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以及复制;(三)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电台、电视台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不得影响、限制或者侵害他人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第五十年的1
    2022-07-16
    435人看过
  • 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哪些行为
    一、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哪些行为1、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一)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转播;(二)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以及复制;(三)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一)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转播;(二)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以及复制;(三)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电台、电视台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不得影响、限制或者侵害他人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二、如何确定权利人的具体的损害额按照一般的侵权损害规定,因侵权对权利人造成的损失可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实际损失和预期
    2023-06-19
    235人看过
  • 邻接权(表演者、出版者、录音录像制作者、播放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
    邻接权,也称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作品传播者对其赋予作品的传播形式所享有的权利。邻接权以著作权为基础。邻接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邻接权中,除表演者权外,一般不涉及人身权。1、表演者权表演者权是指演员或其他文学、艺术作品的表演人(包括演出单位),对其表演所享有的权利。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一)表明表演者身份;(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被许可人以前款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2、出版者权出版者权是指出版单位对其出版的报刊图书所享有的权利总称。出版者权的客体为其所出版的报刊、图书及其版式设计。出版者权的内容包括:(1)图书出版的专
    2023-06-07
    402人看过
  • 广播电视台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别人的作品
    广播电台、电视台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他人的作品,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为他人发表的作品付费。经制片人或者录像制作人许可并支付费用,可以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制作方式创作的作品、录像制品。经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著作权法第四十三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的,应当经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广播电台、电视台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可以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但应当支付报酬。第四十六条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或者采用类似电影制作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录像制品,应当取得制作人、录像制作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此外,播放他人的视频产品,应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2023-05-02
    428人看过
  • 电视台未经权利人许可播放连续剧,构成侵权吗
    一、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有权决定自己的作品是否公之于众,以及以何种方式公之于众。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著作权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取得著作权人许可,是播放其未发表的作品的前提,未取得许可播放的,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二、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播放已发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由于播放已发表的作品没有经过著作权人许可,著作权人对付酬问题不可能事先提出要求,因此,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发表的作品,可以同著作权人授权的集体管理组织就付酬的标准和方式进行协商,按照协商后的数额支付报酬。没有集体管理组织的,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支付酬标准支付报酬。《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2024-05-09
    116人看过
  • 报纸、刊物、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经作者许可而无偿使用其作品?
    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下列三种情况下,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而使用他人作品,但应当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的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1)为报道时事新闻,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应当注意的是:这种使用的目的仅限于报道时事新闻,而且,这种使用是“不可避免”的,即为了报道的需要不得不再现或引用;被使用的应当是已经发表的作品。(2)刊登或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或播放的除外。应当注意的是:被引用作品的性质是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也就是对一个国家重大问题的分析;被引用的作品是已经发表的;还应尊重作者的选择,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报纸、刊物、广播电台、电视台不能刊登或播放。(3)刊登或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
    2023-06-05
    125人看过
  • 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的权利和义务
    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有:将自己编排制作的节目播放出去;许可他人播放自己编排制作的节目并获得报酬,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并获得报酬等;义务有: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等。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他人作品的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可以使用他人的作品,但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一、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1、应取得著作权人许可;2、应支付约定的报酬。二、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1、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2、应支付规定的报酬。三、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1、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2、应支付规定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办法应按国务院规定执行。四、广播电台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录像制品。1、应当取得制片者或者录像制作者许可;2、支付报酬;3、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
    2023-08-02
    294人看过
  • 广播电台电视台享有哪些权利
    一、广播电台电视台享有哪些权利广播电视组织又称广播组织,包括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在我国,作为邻接权主体的广播电视组织,只能是那些具有法人地位的、依法批准的、专门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的播放和制作业务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组织依据著作权法享有的权利有:有权禁止未经许可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转播是指一个广播电视组织播放的节目被另一个广播电视组织播放;有权禁止未经许可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以上两项权利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二、广播权与播放权的区别是什么1、播放权,亦称广播权,指通过无线电波、有线电视系统公开传播作品的权利。播放权体现了著作权人对作品传播的控制,它属于著作权人,不同于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播放组织的权利。2、《伯尔尼公约》授予作者三项播放权利:(1)无线广播权,即通过空间传播电磁波所进行的广播权;(2)
    2023-06-19
    134人看过
  • 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侵权吗
    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否则,可能构成侵权。《著作权法》第四十二条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第四十四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023-06-13
    226人看过
  • 视频网站人员未经许可传播他人影视作品侵犯著作权
    【案件背景】2011年,小王在某社区论坛上担任版主,因为管理经营出色,论坛管理人向她提供了有偿视频网站更新工作。自2012年4月份开始,小王开始为西瓜电影网进行视频更新,主要内容是通过名为昼夜采集软件每天从奇热网上采集更新视频复制到西瓜网后台;而后西瓜网免费向公众提供更新影视作品的点播观看服务,并在网站网页上提供收费广告服务,通过刊登收费广告获利;她每个月的工资为3000元左右。后来,她在QQ群看到了类似的网站更新招聘信息,因为同学小张毕业后没有找到工作,她和招聘人联系后与小张一起应聘了这份工作,两人开始为7273电影网和tv1999网做类似的视频更新工作,每个月工资1500元左右。后经查证,一年多的时间里,两人为三网站更新共计500多部影视作品,均未经相关著作权人许可,侵犯了合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优酷网)、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有限公司、乐视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权利人的
    2023-06-08
    364人看过
  • 电视台能否不经许可拍摄他人?
    电视台没有权利不经过同意拍别人。一般电视台播放的节目都会在获得当事人的同意后才会播出。因为居民家或公司是属于私人空间,如果电视台未经同意就开始拍摄,就属于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就触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如果要进行节目播出,就是侵犯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当事人可以去法院告发,维护自己的基本权益。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作品要经著作权人同意吗1、是否要经著作权人同意,依据作品是否发表而定:(1)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2)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
    2023-07-08
    288人看过
  • 电视台广播台违法广告谁来管
    根据广告监督管理工作的实践,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广告中的表现形式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1、采用隐去主要事实、断章取义、偷换概念的手法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和引用语,误导消费者广告应当是商品的客观反映,有的企业以自身利益为重,不在产品质量、品种、性能、外观上努力,却在广告的欺骗上下功夫。不法广告主往往采取以下广告形式欺骗、误导消费者,排挤其他竞争对手:(1)有些广告所介绍的商品或服务本身就是虚假、带有欺骗性的,即利用广告推销假冒伪劣商品;(2)有些广告本身是真实的,产品的性能、质量也无问题,但在广告中的承诺却是虚假、带有欺骗性;(3)有些广告主自我宣传内容虚假,提供不实的资料和证明;(4)还有一些广告夸大商品、服务的某些功能,欺骗误导消费者。2、依据科学上没有定论的结论来否定别人的产品,拔高自己广告作为信息传播、经营者开展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一般而言,在有科学依据和证明,并且是相同的产
    2023-06-08
    235人看过
  • 天津宝坻对擅自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电视站的;擅自设立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微波站、卫星上行站的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本事项无需受理条件。二、办理材料暂无三、办理流程暂无办理流程四、办理地点办理地点:天津市宝坻区南街7号,天津市宝坻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五、办理时限承诺期限:六、办理机构口东及区执法队七、办理费用是否收费此项无需收费八、法律依据暂无法定依据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bqqzwfw.tj.gov.cn/)
    2024-04-20
    40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电视台的著作权人可以不经权利人许可将电视台的广播、电视台播放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5
      (一)、电视台的行为可以不经她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42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的规定,她的作品已发表,所以电视台的播放行为可以不经其许可。(二)因为她的作品已发表,所以此时可以适用法定许可制度。法定许可是指根据著作权法的直接规定,以一定方式使用公开发表的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可以不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应按照规定向著作
    • 广播电台、电视台可以使用他人的作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7-27
      广播电台、电视台是否可以使用他人的作品制作广播、电视节,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分析,如果未发表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如果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 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他人作品如何付酬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5
      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他人作品如果未发表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如果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 广播电台可以制作电视节目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1-19
      广播电台、电视台是否可以使用他人的作品制作广播、电视节,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分析,如果未发表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如果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 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录像制品,要取得哪些人的许可?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12
      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录像制品,应当取得制片者或者录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