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抚养费怎么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措施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16:41:42 266 人看过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

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划拨存款可以在冻结的基础上进行,也可以不经冻结而直接划拨。

人民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时,可直接向银行营业所、储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无需经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外地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到被申请执行人住所地、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银行、信用合作社查询、冻结和划拨存款,不需经当地人民法院同意或者转办手续。当地银行、信用合作社必须协助办理,不得以扣收到期贷款或贷款利息等任何理由拒绝和搪塞。拒绝协助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罚款,建议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给予纪律处分。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在执行实践中,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经常使用的一种执行措施。扣留和提取是紧密相联的两个执行措施,扣留是临时性措施,是将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暂扣下,仍留在原来的单位,不准其动用和转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如超过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该项收入交付申请执行人。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交由有关单位变卖,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的,变卖前,应就价格问题征求物价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变卖的价格应当合理。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执行程序。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在执行过程中,还会出现被申请执行人不仅逾期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且还将财产转移起来,拒不向人民法院交待自己真实的财产状况。针对这些情况,《民事诉讼法》第248条第1款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在搜查中,如发现有应依法查封或者扣押的财产时,执行人员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查封、扣押。如果来不及制作查封、扣押裁定的,可先行查封、扣押,然后在48小时内补办。

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指定一方当事人交付财物或者票证的,执行人员应在做好被申请执行人思想工作的基础上,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或到指定场所,由被申请执行人将法律文书交付的财物或票证应当直接交付申请执行人签收。被申请执行人不愿当面交付的,也可以将应付的财物或票证先交给执行人员,由执行人员转交。对当事人以外的公民个人持有该项财物或票证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交出。经教育仍不交出的,人民法院就依法强制执行并可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罚款,还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建议,给予其纪律处分。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票证的,人民法院应向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有关单位转交。有关单位和个人持有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因其过失被毁损或灭失的,人民法院可责令持有人赔偿。拒不赔偿的,人民法院可按被申请执行财物的实际价值或者票据的实有价值裁定强制执行。

六、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强制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是指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强制搬迁被申请执行人在房屋内或特定土地上的财物,腾出房屋或土地,交给申请执行人的一种执行措施。

七、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

八、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被申请执行人的义务是交付金钱,在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交付金钱的同时,对他拖延履行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要在原有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从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交付日届满的次日起计算,直至其履行义务之日止。另一种情况是指被申请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因为拖延履行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故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金的数额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另行决定。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发出的执行通知,除责令被申请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外,并应通知交纳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在这两种措施中,既有给申请执行人补偿损失的部分,也有对被申请执行人制裁的部分。

九、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民事诉讼法》第251条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有关财产权证照”是指房产证、土地证、山林所有权证、专利和商标证书、车辆执照等不动产或特定动产的财产权凭证。在执行过程中,有些财产被执行后改变了权利人,只有办理了财产权证的转移手续才算彻底完成执行任务。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在办理这些证照转移手续时,需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说明具体要求,通知有关单位协助办理,有关单位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8日 17: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执行措施相关文章
  •  15种强制执行措施:人民法院如何强制执行?
    中国法院在执行判决和裁定时,可以采用九种方法手段,包括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财物,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支付迟延履行金,以及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我国人民法院在执行判决和裁定时,通常会采用以下九种方法手段。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财物;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支付迟延履行金;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2023-11-26
    109人看过
  • 法院强制执行抚养费不给有什么后果
    一、法院强制执行抚养费不给有什么后果如果当事人拒不缴纳,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中关于强制执行的相关规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情节严重者还将按照《刑法》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所需的基本条件有哪些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是: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3.申请执行人在法律文书生效两年内提出申请;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
    2024-02-16
    76人看过
  • 强制执行给孩子抚养费能强制执行几次
    一、强制执行给孩子抚养费能强制执行几次法律上并没有对抚养费的强制执行次数设定具体的限制。如果抚养费是一次性支付的,法院将进行一次强制执行;如果是定期支付的,如按月支付,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申请执行,以确保抚养费得以执行。此外,如果义务人在判决生效后未按期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权利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将发出执行通知,并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二、强制执行孩子抚养费需要哪些材料1.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用于证明申请人的身份。2.执行申请书:详细阐述申请执行的原因、目的和依据,是启动强制执行程序的重要文件。3.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这通常是法院作出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其中明确规定了抚养费的支付金额和方式。4.法律文书生效证明:证明上述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是执行的前提。三、强制执行孩子抚养费的流程1.向做出生效判决或调解书的法院提交申请,要求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2
    2024-02-02
    475人看过
  • 法院强制执行规定多长时间,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
    一、法院强制执行规定多长时间法院强制执行规定的时间根据具体的情况有所不同,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未执行完毕,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刑事案件没收财产刑应当即时执行。二、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法院强制执行通常有如下措施: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8.强
    2023-04-10
    297人看过
  • 法院执行强制措施申请怎么写,法院强制执行多久能拿钱
    一、法院执行强制措施申请怎么写法院执行强制措施申请写作模板申请人:______,男,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农民,______乡县xx乡xx村xx组。被申请人:______,男,xx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个体户,______县xx镇xx路xx号。请求事项:1、强制被申请人支付________元劳务承包款;2、强制被申请人支付诉讼费用_______元;3、强制被申请人双倍支付_______元劳务承包款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执行完毕之日止的贷款利息;4、强制被申请人支付执行费。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劳务承包合同纠纷一案,____县人民法院已于____年___月___日作出了(____)____民初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书,被申请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又于____年___月___日作出了(____)____中民一终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
    2023-06-06
    317人看过
  • 抚养权决定的强制执行措施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令其承担责任,强制对方履行义务。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遗产继承、财产分割、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单位和单位个人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强制执行的办法:一是扣留、提取被申请人的工资或存款等财产;二是扣押、查封、变卖、冻结被申请人的财产,强制其履行义务。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强制执行如果不给抚养费可以执生效判决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方式具体如下: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五、强制交付财物或票证;六、强制迁出房屋或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3-07-01
    357人看过
  • 强制执行措施怎么申请执行?
    一、强制执行措施怎么申请执行?(一)强制执行措施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书的方式申请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具体如下: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5、采取强制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二)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
    2024-01-09
    291人看过
  • 法院执行强制措施的作用
    一、法院执行强制措施的作用(一)主要内容1、维护社会治安,防止犯罪;2、防止犯罪人逃避侦查和审判;3、防止犯罪人串供,毁灭、伪造证据;4、防止犯罪人自杀等意外事件;5、震慑罪犯,鼓励群众积极同犯罪行为做斗争。二、强制措施的特点(一)主要特点1、有权适用强制措施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其他任何国家、机关、团体或个人都无权采取强制措施,否则即构成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侵犯,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2、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3、强制措施的内容是限制或者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不是对物的强制处分。4、强制措施的性质是预防性措施,而不是惩戒性措施。即适用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和审判,进行毁灭、伪造证据、继续犯罪等妨害刑事诉讼的行为。所以强制措施同刑罚和行政处罚存在本质区别
    2023-06-06
    491人看过
  • 人民法院有什么强制执行措施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划拨存款可以在冻结的基础上进行,也可以不经冻结而直接划拨。人民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时,可直接
    2023-06-03
    53人看过
  • 如何执行法院的强制措施
    1、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如何实施法院的强制措施,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实施处罚措施。逾期不改正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实施处罚措施。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有行政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执行。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督促当事人提前履行义务。催款单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履行期限;(二)履行方式;(三)涉及金钱支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抗辩权。行政强制措施的一般程序:一、报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实施;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四、通知当事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和依据;(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答辩;(七)当场记录;(八)当场记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应当在笔录(九)中注明当事人不到场
    2023-05-31
    401人看过
  • 强制执行措施和强制执行方式是什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划拨存款可以在冻结
    2023-03-27
    203人看过
  • 强制执行措施和强制措施一样吗
    不一样。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的主要区别如下:1、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则是使相对人的人身与财产保持一定的状态,从而预防、制止或者控制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或危险状态。2、前提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是法定义务人不履行法定义务;行政强制措施不以行政相对人不履行法定义务为适用条件,而是以危害社会的行为或事件的发生为前提。拘留和逮捕属于强制措施吗?属于。(1)拘留是指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采取暂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2)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为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发生社会危害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是刑事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
    2023-08-02
    339人看过
  • 什么是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和行政强制措施的区别
    1、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则是使相对人的人身与财产保持一定的状态,从而预防、制止或者控制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或危险状态。2、前提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是法定义务人不履行法定义务;行政强制措施不以行政相对人不履行法定义务为适用条件,而是以危害社会的行为或事件的发生为前提。3、动因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起因只能是义务人负有不作为义务而作为或负有作为义务而不作为的行为;而行政强制措施的起因,既可以是危害社会的行为,也可以是危害社会的某种事件的发生,甚或是某种状态的出现。4、实施主体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只有行政机关。5、结果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结果是以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而结束;行政强制措施在情况调查清楚后,经认定不需要继续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应
    2023-08-15
    142人看过
  • 法院如何执行我国的强制执行措施
    一、法院如何执行我国的强制执行措施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进行强制执行的手段和方式包括:扣留收入、冻结划拨存款、查封扣押财产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第二百五十九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采取前款措施,由院长签发搜查令。二、法院强制执行措施的执行期限法院强制执行时一般是生效判决后6个月内结束,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有本院院长批准
    2023-12-03
    498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执行措施,是指执行机关所采用的具体执行手段与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冻结。 2、划拨。 3、扣留、提取。 4、强制交付。 5、强制迁出或强制退出。 6、强行拆除。 7、强行销毁。 8、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和收购。... 更多>

    #执行措施
    相关咨询
    • 强制执行中,抚养费一般有哪些执法措施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10
      法院强制执行抚养费的执法手段如下: 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第二,扣留和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卖、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搜索被申请执行人隐藏的财产。 五、被申请执行人强制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产或者文件。 第六,强制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土地。 七、强制执行法律文书规定的行为。 八、在延迟履行期间强制加倍支付债务利息和延迟履行金。 九、强制办理财产权证转让手续。
    • 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后抚养费可以不给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21
      不给抚养费怎么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措施如下: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六、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七、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八、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 强制措施是否法院执行措施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1-29
      强制措施不是由法院执行措施,一般都是由公安机关执行措施。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
    • 法院强制执行措施有执行期限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7-10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六个月。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拒不执行强制措施有哪些, 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后如何处理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28
      一、法院判决拒不执行强制措施(1)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民事诉讼法》第221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过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包括帐号,帐户、来往帐目和存款余额。冻结,是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