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担保的范围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08:10:29 489 人看过

债务担保的范围包括:

1、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2、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3、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债务担保的范围包括:

1、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2、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3、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等等。

一、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有哪些?

抵押担保的法定债权范围:(一)主债权,有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二)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三)延迟利息。指由于人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性债权,因此不必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四)违约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为违约行为支付的带有惩罚性或者补偿性的金钱。(五)损害赔偿金。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偿费用。(六)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指抵押权人因行使抵押权而支出的费用,比如拍卖费、变卖费、诉讼费等。

二、质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是如何的

质押担保的范围具体如下:

1、主债权。主债权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因债的法律关系所发生的原本债权,例如金钱债权、交付货物的债权或者提供劳务的债权。主债权是相对于利息和其他附随债权而言.不包括利息以及其他因主债权而产生的附随债权。

2、利息。利息指实现担保物权时主债权所应产生的一切收益。

3、违约金。违约金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4、损害赔偿金。损害赔偿金指一方当事人因违反合同或者因其他行为给债权人造成的财产、人身损失而给付的赔偿额。

5、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指债权人在占有担保财产期间因履行善良保管义务而支付的各种费用。

6、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指担保物权人在实现担保物权过程中所花费的各种实际费用,如对担保财产的评估费用、拍卖或者变卖担保财产的费用、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变卖或者拍卖的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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