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公民的阐释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15:40:42 156 人看过

公民是是拥有一个国家国籍的人民,根据宪法的相关规定,合法公民就是合法拥有国家国籍的人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的相关规定,在从事某种活动时遵守宪法和法律,没有从事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的人。也就是说合法公民就是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人。

公安机关错拘合法公民该怎样维权?

违法行为可以说每天都在上演,行政机关也非超人,不可能在每一次执法过程中都准确的执行,有时候会发生拘留错误,将合法公民拘留。如果被错误拘留,公民可以要求赔偿。

不可否认,“依法错拘”对于公安机关来讲,多数时候没有主观恶意,目的是为了社会安定和正常秩序,其中不存在权力滥用的故意,不仅如此,而且由于拘留所要求的条件本身就具有模糊性,存在错误的可能性,要求百分之百不出错,是不可能的。那么作为合法公民如果遭遇错误拘留,你可以这样维权:

1、明确知道自己的权利,《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计算自己可以获得的赔偿数额。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具体标准是按日支付赔偿金。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即公民应得的赔偿金等于该公民因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违法拘留、拘禁的天数乘以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对受害者给予一次性赔偿。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数额,应当按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全年法定工作日数的方法计算。年平均工资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为准。

2.要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违法拘留或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适用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等方式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的范围与侵权行为的范围要相适应。侵权行为在多大范围内侵害了受害人的名誉权、荣誉权,在多大范围内造成了不良影响,赔偿义务机关就应在多大的范围内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2)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不可以单独适用,而只能合并适用。国家既要赔偿损失,还要为受害人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以防止国家行政机关以这些方式代替物质损害赔偿。

(3)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所需费用由国家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可能需要通过公告、登报、广播、电视等手段实现,因此需要一定费用。此项费用应由国家承担,而不应由受害人承担。

在计算赔偿数额和相关维权途径方面,一般公民较难掌握,如果涉嫌拘留时间较长的,当事人又不懂如何维权的,建议最好还是找个行政拘留专业的律师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4日 06: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强制措施相关文章
  • 传唤的阐释
    传唤是司法机关为通知当事人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到达而采取的措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进行,及时处理案件,传唤必须使用法定的诉讼文书、传唤证。传票应先期送达被传唤人,受传唤人应按传唤要求准时到案。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到案的,要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继续盘问和口头传唤的区别是什么?继续盘问和口头传唤的区别是什么?《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了公安机关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口头传唤、书面传唤、强制传唤及刑事强制措施(拘传)、盘问检查、继续盘问等等多种强制性审查措施,但上述多种审查措施,由于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一致,加之条文较为原则,使一些基层民警在执法办案中,对究竟应适用何种强制
    2023-06-30
    65人看过
  • 协助组织卖淫罪的阐释是什么?
    协助组织卖淫罪是刑法有明文规定的,即是指协助他人组织妇女包括男性卖淫,即为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的犯罪活动提供方便、创造条件、排除障碍的行为,具体表现为明知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犯罪活动而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充当保镖、打手、管账人。因此对于协助组织卖淫罪应该根据刑法规定的相关构成要件进行认定,从而对刑法问题严格处理。协助组织卖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协助组织卖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该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对组织他人卖淫犯罪活动起协助作用的犯罪行为;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具有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协助故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协助组织卖淫罪,是指协助他人组织妇女包括男性卖淫,即为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的犯罪活动提供方便、创造条件、排除障碍的行为。
    2023-07-01
    319人看过
  • 阴阳合同的解读和阐释
    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合同。一份是内部的,一份是外部的,其中一份不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而是为了逃避国家税收;内部是双方的真实意思。阴阳合同中的阳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它不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意思;阴阳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被认定为有效合同。阴阳合同只要内容合法,也受法律保护;利用阴阳合同实施违法行为或者以合法形式掩盖违法目的,不仅伪装的阳合同无效,而且伪装的阴合同因内容违法而无效。阴阳合同是合理避税吗阴阳合同是不是合理避税,而是一种违法行为。所谓合理避税,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以合法的手段和方式通过税务筹划,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合理避税的前提是不违法。所谓“阴阳合同”,就是同一交易双方签了两份合同:一份金额较小的“阳合同”摆在明面上,据此金额纳税;一份“阴合同”数额较大,双方私下持有不走账,也就不用纳税。故意隐瞒、弄虚作假,从而达到逃税的的目的,
    2023-07-02
    278人看过
  • 投资公司的解析与阐释
    投资公司是负责投资的公司,其经营范围应为商业投资,包括证券投资、风险投资、房地产投资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批准。投资公司注销被投资公司处理方法是什么投资公司注销被投资公司不受影响。公司注销必要的四种条件: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
    2023-07-03
    475人看过
  • 终身剥夺政治权利的阐释是什么?
    剥夺犯罪分子的政治权利至生命终结,是附加于主刑的刑罚,政治权利内容有选举权被选举权、政治和一般公共事务的议论自由、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等,比如不得报考国家公务员、不能入党等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加于主刑为死刑和无期徒刑,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时,终身不得行使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能减刑吗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仍然可以申请减刑,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的事实,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刑法》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利。第五十五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
    2023-06-30
    241人看过
  • 企业合并的阐述是什么
    企业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根据合同关系进行股权合并,以优化生产要素的组合。合并方式:承担债务、购买、吸收股份和控股。合并性质:降低国有企业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国有企业低成本扩张,实现大型集团战略,加强主导作用和宏观调控手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企业合并的分类包括什么企业合并的分类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一个企业吸收其他企业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企业解散。两个以上企业合并设立一个新的企业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企业合并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企业或者新设的企业承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
    2023-07-02
    492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保全概念如何阐释?
    一、民事诉讼法保全概念民事保全,是指为保证执行将来的判决或者保证实现债权人权利,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或者依据职权,对相关财产采取保护措施,或者命令债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制度。保全制度的意义主要在于维护利害关系人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法院裁判在社会实践中能得到真正的实现,避免损害的扩大。根据保全的对象,可以将民事保全具体划分为财产保全、行为保全、证据保全等制度,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或者依照职权,依法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性保护措施,以避免财产被转移、隐匿、损害。行为保全,又称为临时禁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或者依照职权,对相关主体的侵害或者有侵害可能的行为采取强制措施,以避免当事人的利益受到不应有的损害,行为保全制度原来只存在于知识产权法、海事诉讼法等特别法中。2012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将行为保全增加到民事诉讼法之中,使其适用范围扩大到各类民事诉讼案件。二、财产保
    2023-03-15
    261人看过
  • 刑拘的意义阐释
    刑事诉讼法
    刑拘的对象一般是犯罪嫌疑人或者现行犯,当犯罪嫌疑人准备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正在实施的时候将其抓捕,为避免犯罪结果实现。另一种情况是犯罪嫌疑人企图或已做出通过自杀、逃跑毁灭证据,骚扰证人避免刑罚的行为,办案机关为了避免这些可能性的发生,影响案件的顺利进行,从而采取先行拘留的行为。刑拘和批捕的区别是什么实质条件并没有区别,就是程序会有所不同。1)从概念上来说:(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遇有法定紧急情况下依法采取的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的措施。然而逮捕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为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的进行,为了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依法采取的暂时剥夺其人身的自由,给予以羁押的强制措施。拘留条件有两个:1.是罪该逮捕,是指被拘留的人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已经达到了应当逮捕的程度;2.是情况紧急,情况紧急是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之
    2023-06-30
    471人看过
  • 2021年最高院关于抚养权司法解释的最新阐释是什么?
    最高院关于抚养权的相关规定是:1.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哺乳期后的子女,即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对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如果父母双方协商无效,则由人民法院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抚养权的相关规定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
    2023-07-07
    283人看过
  • 债务抵押的阐释
    债务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约定,不转让抵押财产的占有,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格优先受偿。可抵押财产如下: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及其他地上定着物;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工具等财产;3、抵押人有权依法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固定物;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工具等财产;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人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6、其他可以依法抵押的财产。抵押人可以抵押所列财产。债务抵押合同是要怎么的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签署的担保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财产向抵押权人设立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抵押协议由抵押人和债权人签订,协议要载明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2023-07-03
    97人看过
  • 电子合同的阐述是什么
    电子合同的含义。电子合同是合同的种类之一,符合法律规定的订立合同的形式。电子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电子合同是以电子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其主要是指在网络条件下当事人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通过数据电文、电子邮件等形式,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电子协议。法律常识:什么是电子合同一、电子合同是指:在网络条件下当事人之间为了实现一定目的,通过电子邮件和电子数据交换所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所谓电子邮件(Email),是以网络协议为基础,从终端机输入信件、便条、文件、图片或声音等通过邮件服务器传送到另一端终端机上的信息。而电子数据交换(EDI)则是通过计算机联网,按照商定的标准采用电子手段传送和处理具有一定结构的商业数据。二、电子合同虽也是对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作出约定的文件,但因其载体和操作过程不同于传
    2023-07-08
    391人看过
  • 阐释新公司法中的有关一人公司问题
    一人公司的合法性,借由新公司法对其进行的专门规定,其存在终于可以名正言顺。但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这方面相关的新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面对各种疑问,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于2007年12月25日,在对一起股东纠纷案件作出判决时,对一人公司营业形态的转变问题作出了阐释,明确一人公司不能通过增资扩股转化为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人即使已经缴纳了出资款也不能成为一人公司的股东。该阐释的引发案例是:2007年5月8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山分局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确认上海洁丽邦涂装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洁丽邦公司)成立,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黄文奇,注册资本为50万元。2007年7月21日,黄文奇、潘奇雄与另外三人订立协议书,约定五人共同出资设立原告洁丽邦公司,出资额为48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430万元,技术投资相当于50万元,其中三人的出资均为80万元,注册资本将以各股东货币出资额的40
    2023-06-09
    161人看过
  • 工伤笔录的阐释
    工伤认定秘鲁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过程中形成的笔录。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工伤认定笔录:1、劳动者工伤期间受伤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相关细节。2、劳动者工伤在医院的诊断证明、伤势程度以及公司有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上海工伤认定笔录的相关依据是什么?工伤笔录一般会问到的问题是;1、劳动者工伤期间受伤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相关细节。2、劳动者工伤在医院的诊断证明、伤势程度以及公司有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工伤认定中劳动局调查,要不要见证人的笔录,要看具体情况的,如果劳动部门觉得有必要,是可以通知证人过去做笔录的。工伤认定中劳动局调查,要不要见证人的笔录,要看具体情况的,如果劳动
    2023-07-04
    102人看过
  • 无罪推定原则的合理阐释
    一、无罪推定原则的合理阐释无罪推定原则的合理阐释是指未经审判证明有罪确定前,推定被控告者无罪。无罪推定原则是现代法治国家刑事司法通行的一项重要原则,是国际公约确认和保护的一项基本人权,也是联合国在刑事司法领域制定和推行的最低限度标准之一。但在中国的司法实践领域,还并未全面承认无罪推定原则。二、无罪推定律师辩护的意义是什么1.确认无罪假定原则,有利于解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地位问题。2.确认无罪假定原则,有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以辩护权为核心的诉讼权利,充分发挥辩护制度的作用。3.有利于进一步明确证明责任的合理分配和疑难案件的正确解决。4.有利于在国际人权斗争中争取主动权。三、无罪推定的特点是什么1.中国的无罪推定原则更侧重于实质,而不仅仅是称谓问题。在立法上没有使用“假定其无罪”和“不能被称为罪犯”等表述,而是使用“不得确定有罪”的表述。2.在证明责任的问题上,不仅强调了国家机关
    2023-08-11
    457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行政强制措施
    相关咨询
    • 民法典对合同效力的补充阐述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7-21
      合同是双方意思一致的表达。但是,实践中开发商往往会给购房者很多诸如“如果发生问题,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在装修材料上,选择最好的国外进口的”等一些看上去很诱人但没有实际意义的承诺。最短是多长时间,什么样的才算最好的?不知道。合同里出现这种模糊的概念时,法律也没有办法,因此产生的纠纷购房者根本打不赢官司。 因此,购房者一定要把每一个具体的时间、具体的地点、具体的材料以及开发商的口头承诺落实在合同里。
    • 民事法律关系阐述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9
      民事法律关系详解1、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概念: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特征(1)主体的私人性。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者之间的关系,因此,它的主体是自然人和法人,也即社会普通成员。但并不限于此,非法人组织组织的其他社会组织在一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中也可以成为主体。(2)内容为私权利和私义务。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和民事义务,具体来说是人身和
    • 中国合同法203条怎么阐述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13
      以下是对于中国民法典203条的回答本条是关于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责任的规定。借款用途是借款人使用借款的目的。虽然从表面上看,贷款人借款的最终目的是收取利息和本金,借款人的使用借款的用途似乎和贷款人的利益并无直接的关系,但是,借款用途一直作为借款合同当事人需要约定的重要内容,特别是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的情况下,借款用途更是合同中不可缺少的条款。
    • 民法进一步阐述请求履行合同的诉讼时效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5-09
      请求履行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反垄断法明确阐明了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30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我国明确禁止垄断经营行为,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垄断行为主要有三种行为:(一)垄断协议;(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三种行为的理解属于经济性质的理解,对于你所说的情况不属于反垄断法当中的垄断经营行为,但是构成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严重的构成刑事犯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