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辩权和抵消权是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08:25:46 234 人看过

抗辩权是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即当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在现代民法中,学者对抗辩权有不同的定义。台湾民法学者洪*欣先生认为,抗辩权是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尤其是拒绝请求权人行使请求权的对抗权。

抵销权,是指破产债权人在破产宣告时对破产人负有债务的,有不依破产程序以破产债权在破产分配前相互抵销的权利。

抵销权设立的目的在于保障对破产人负有债务的破产债权人的利益,做到相互债务公平清偿。在破产程序中,享有抵销权的仅为破产债权人单方,破产管理人与破产人不得主张抵销。抵销权应通过破产管理人行使。对附解除条件的破产债权,抵销时须提供担保,至分配除斥期满后债权仍成立者免除担保责任。附停止条件的破产债权因债权尚未成立,故不得主张抵销。破产债权人可主张对破产人的附条件债权进行抵销,视为其放弃条件利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5: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诉讼时效抗辩是什么意思,诉讼时效抗辩是什么意思
    诉讼时效抗辩是一种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也可以理解为已经进入诉讼阶段,对对方当事人违反有关“诉讼时效”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请求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的情况。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诉讼时效抗辩怎么处理诉讼时效的抗辩处理是: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当事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
    2023-08-15
    154人看过
  • 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什么?怎么行使不安抗辩权
    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概念: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不安抗辩权的概念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一、不安抗辩权概念及成立要件是什么不安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成立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其成立要件包括:(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不安
    2023-02-26
    418人看过
  • 什么是请求权抗辩权,请求权和抗辩权的联系是怎样的
    一、联系1、请求权是矛,抗辩权是盾2、抗辩权的存在是以请求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没有请求权就没有对应的抗辩权。3、从一定意义上讲,两者是相对的,但是把他们当做主从关系就欠妥当了。4、请求权多为债权,还有无因管理请求权,侵权赔偿请求权等。当事人具有相对性,与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是不同的。抗辩权抗辩权指权利人用以对抗他人请求权的权利。抗辩权的作用在于防御,而不在于攻击,因此必须有他人的请求,始有行使抗辩权的可能,如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等。抗辩权与请求权居于对立地位。但有抗辩权时,并非请求权不存在或者没有根据。抗辩权具有如下特征:1、主要针对请求权;2、效力在于阻止请求权,从而可以拒绝履行义务;3、并非否定相对人的请求权,并非变更或者消灭相对人的权利(与形成权不同)。二、请求权和抗辩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要求他人为特定行为(作为、不作为)的权利。请求权的权利人不能对权利客体
    2023-06-01
    139人看过
  • 一般保证中的先诉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先诉抗辩权是在保证债务中,保证人虽对债权人不享有要求其对待给付的权利,但并不等于保证人仅承担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保证人对债权人仍然享有一些权利,只不过这些权利均属于消极的、防御性权利即抗辩权。中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第二款确立了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该条款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一、欠条里证明人有法律责任吗这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证明人只要证明借贷合同关系确实存在,不需要其承担连带责任,而担保人或者保证人则需要承担完全连带责任或者不完全连带责任。一般保证人有一个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二、担保人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会判刑吗担保人要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是连带保证责任法律责任,这些都是民
    2023-06-25
    490人看过
  • 抗辩事由什么意思
    一、抗辩事由有效成立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必须对抗侵权民事责任构成的具体要件,破坏整个侵权民事责任构成的内在结构,使原告诉请的侵权责任归于不能成立。第二,抗辩事由必须是客观事实,具有客观性的属性。我国侵权行为法中有具体的规定,分为一般抗辩事由和特殊抗辩事由。一般抗辩事由是由损害确系被告的行为所致,但其行为是正当的、合法的。特殊抗辩事由是指损害并不是被告的行为造成的,而是由外在的其行为的原因造成的。二、有关抗辩事由的法律规定第二十六条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第二十七条损害是因受害人的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八条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九条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对不应有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
    2023-05-01
    62人看过
  • 什么是抗辩权分类和定义?
    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分类如下:(一)抗辩权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以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二)抗辩权按其行使效力的强弱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三)抗辩权按其是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而生,可以分为法定抗辩权和约定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先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先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区别:(一)概念不同(二)构成要件不同(三)适用条件不同。先诉抗辩权是在一般担保中涉及到的。所谓先诉抗辩权,是指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前,对债权人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一条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2023-07-19
    435人看过
  • 区分永久抗辩权和暂时抗辩权的意义何在
    1、二者阻止请求权的时间(或程度)不同。如果是永久性抗辩权,产生的是永久性阻止请求权行使的效力;如果是暂时性抗辩权,产生的仅是暂时阻碍请求权行使的效力,无论行使多少次,也不发生永久阻碍请求权行使之效力,请求权于适当时候仍得以顺利实现。拿赠与人穷困抗辩权来说,赠与人经济恢复后,受赠人能否请求其履行,依这一权利属永久性和属暂时性得出的结论是完全不同的。2、二者的消灭事由不同。永久性抗辩权和暂时性抗辩权共同的消灭事由仅有两项:请求权消灭或者抛弃抗辩权。除此之外,永久性抗辩权再无任何其他的消灭原因。但是,对于暂时性抗辩权而言,还可因产生暂时性抗辩权的基础原因消失而消灭。例如,无先后履行顺序的合同中,在对方无对待给付时,一方拥有同时履行抗辩权,但是待对方为对待给付之后,产生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基础原因消失,该同时履行抗辩权即消灭。一、异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异时履行抗辩权,包括后履行一方的抗辩权
    2023-06-23
    171人看过
  • 请求权和抗辩权是不是互相抵触的呢
    请求权和抗辩权关系是对立的;1、抗辩权的存在是以请求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没有请求权就没有对应的抗辩权;2、同时两者是相对的,无法在同一诉讼中同时主张;3、请求权多为债权,还有无因管理请求权,侵权赔偿请求权等。当事人具有相对性,与物权等绝对权是不同的。一、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一)实体法上的效力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实体法上的效力,分为本体的效力与其它效力。本体的效力体现为拒绝履行权,其他的效力体现在对抵消权的影响,对履行迟延构成及合同解除的影响等。就同时履行抗辩权实体的效力而言,其中有的效力的发生要求抗辩权人主张其抗辩权,有的则不需要。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的效力”,最典型的是其本体的效力:拒绝履行。同时履行抗辩权是一种消极的防御权利,需要相对人请求履行时才得行使,而并不像支配权、请求权或者形成权那样具有主动的性质。这样,除拒绝履行需要积极主张外,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其他法律效果如果也一律强调须
    2023-04-02
    228人看过
  • 商标异议抗辩是什么意思?
    1、什么是商标异议抗辩商标异议抗辩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通过初审并进入初审后三个月的异议期,商标异议案件的被异议人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反驳异议理由的法律行为公告,一旦被他人反对,商标异议程序将启动。申请注册的商标成为被质疑商标,即使注册通知已经发布,注册通知无效(注:为了发布“商标通知”商标注册通知通常会在异议期限届满前几天及时安排打印版本。如果其他人的商标异议是在异议期的前几天甚至最后一天提出的,加上邮寄所需的运输时间,则将提出异议并发出“注册通知”)。商标局的决定取决于申请人能否获得商标专用权商标局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将及时将异议人的《商标异议申请书》及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的复印件发送给异议人,并限制异议人自收到商标异议副本之日起30日内予以答复。异议人逾期不作书面答复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异议程序照常进行。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核准并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
    2023-05-07
    165人看过
  • 什么是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的效果是什么?
    一、什么是先诉抗辩权(一)先诉抗辩权定义先诉抗辩权亦称检索抗辩权,是指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之前,可以拒绝债权人要求其履行保证债务的权利。先诉抗辩权是保证人依其地位可以享有的特殊权利,这种权利的行使可以达到延期履行保证债务的结果,因此其性质为一种延期履行的抗辩权。(二)先诉抗辩权适用情形在下列三种情况下一般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债务人的住所发生变更,在地点上,这种变更包括国内的迁移,也包括由国内向国外的迁移;在时间上,这种变更发生在保证合同签订以后,如果债务人的住所在保证合同签订以前就已经变更,应当认为债权人愿意承担债务人住所变更可能引起的不利后果。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表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全部到期债务已成定局,如果允许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则对债权人明显不
    2023-03-16
    425人看过
  • 先抗辩权和后抗辩权两者是否有差别
    后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是一个概念。都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一、抗辩权分类有哪些抗辩权的分类:1、诉讼时效抗辩权。诉讼时效抗辩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2、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又称检索抗辩权或先索抗辩权,是指一般担保人在主债权人要求其履行担保责任时,有权要求主债权人先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诉讼;3、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相互负债,有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对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有权在对方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提供担保之前中止履行合同;4、按顺序履行抗辩权。按顺序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相互负债,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前,再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再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5、同时履
    2023-03-07
    172人看过
  • 自然债务永久抗辩权是什么,一时抗辩权是什么
    协议合同是我们在社会生活中和工作生活中常常会遇到的内容,如果对于合同的履行出现问题的话,我们就可以采用抗辩权来维护自身的权益,不过当前对于抗辩权的理解很多人都不完善,而且抗辩权有非常多的内容,很难能够分清。那对于我们来说自然债务永久抗辩权是什么呢?自然人债务的永久抗辩权是什么永久抗辩权又叫消灭抗辩权、毁灭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永远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权的效力。在诉讼上表现为可使原告的起诉受到驳回的判决。比如时效完成抗辩权。权利人在法定时效期限内不向义务人积极主张其债权,时效期限届满,即不能再请求强制义务人履行债务;如果权利人提出该请求,则债务人即享有时效完成抗辩权,拒绝权利人的请求,此时权利人虽然仍有债权请求权,但是义务人可以永远地反复地行使抗辩权,而使权利人的债权无法通过行使请求权来实现。例如:诉讼时效已届满,债权人甲请求债务人乙给付,乙提出诉讼时效已届满的证据,这就是行使永久性抗辩权
    2023-06-01
    445人看过
  • 部分债务人主张诉讼时效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一、部分债务人主张诉讼时效抗辩权是什么意思债务人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是指债务人(即被告)向法庭提出债权人(即原告)主张债权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没有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从而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债权人的债权保护在法律上有一个具体的期限规定(即诉讼时效),如果债权人没有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而且又没有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情形的,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后再向法院起诉的,如果被告主张诉讼时效抗辩的,则原告的主张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保证人为从债务人而非主债务人,最终的债务主体应为主债务人而非保证人,因此,法律规定,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抗辩权。该抗辩权不因主债务入的放弃而当然放弃,否则,可能发生主债务人恶意放弃抗辩权导致保证人责任加重问题的发生。因此,在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主债务人不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情形下,保证人仍然可以行使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当然,在有证据
    2023-06-01
    55人看过
  • 抵销权属于抗辩权吗
    不属于。抵销权属于形成权。是指破产债权人在破产宣告时对破产人负有债务的,有不依破产程序以破产债权在破产分配前相互抵销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条,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
    2023-04-14
    300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抵消权和抗辩权怎么说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9-02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根据法定事由,对抗行使请求权的权利。抵销权,是指破产债权人在破产宣告时对破产人负有债务的,有不依破产程序以破产债权在破产分配前相互抵销的权利。
    • 抗辩权是什么意思,抗辩权分为几类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30
      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抗辩权分为:(一)抗辩权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以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二)抗辩权按其行使效力的强弱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三)抗辩权按其是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而生,可以分为法定抗辩权和约定抗辩权。
    • 最新的权利消灭的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0-10
      权利消灭的抗辩权是指抗辩权消灭,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如先履行抗辩权和同时履行抗辩权等。
    • 同时履行抵消抗辩权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12
      要搞清楚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白主动债权与被债权的概念。 在抵销中,提出抵销的一方所享有的债权,称为主动债权,被抵销的债权,称为被动债权。 举个例子,比如你与对方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在给付货物的同时对应给付你10万元货款,但在此之前,你因其他原因先欠了对方10万元且已到还款期限,这时你就不能说我们的钱抵了,我把货给你就行了。因为对方在未收到你的货物之前是有权不给付你货款的,这样就剥夺了对方的抗辩权
    • 先履行抗辩权意思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3
      先履行抗辩权指的是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时,对方当事人(后履行义务一方)有拒绝其履行请求的权利。 先履行抗辩权发生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基本上适用于先履行一方违约的场合,这些都是它不同于同时履行抗辩权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