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强拆的行政诉讼时效是6个月之内,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政府征收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行政诉讼的一审流程是什么?
(1)起诉。
行政诉讼是当事人不起诉,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受理。
(2)受理。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受理。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裁定不予受理。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受理后,进入一审程序。此时,人民法院指定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同时,参照国务院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发布的规章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发布的规章。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3)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
行政诉讼最长时效是多长,行政诉讼有效期最长多久
389人看过
-
在行政诉讼时效内被强拆合法吗
355人看过
-
违法强拆多长时诉讼过期
174人看过
-
强拆诉讼时效6个月还是2年,行政强拆的程序
138人看过
-
行政诉讼时效最新规定(拆迁的行政诉讼时效)
310人看过
-
拆迁诉讼过程中,诉讼时效是多长
105人看过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 更多>
-
拆迁补偿是行政诉讼时效的多长时间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21、拆迁安置补偿行政诉讼时效是六个月。 2、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行政诉讼有效期是多久行政诉讼的有效诉讼期是多长时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24行政诉讼的有效诉讼期限一般为六个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具体行政行为,直接向法院起诉的,应当在六个月内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先申请复议再起诉的,有效诉讼期限为十五日。
-
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行政诉讼的时效为多久?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51、房屋被强拆的行政诉讼时效是六个月。 2、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2022年行政强拆的行政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0对行政强拆行为的诉讼时效规定:如果当事人复议机关已经作出复议决定,诉讼时效是十五日,自当事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计算;如果当事人直接向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是六个月,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等。
-
违法强拆行政诉讼时效法律如何规定的湖南在线咨询 2023-05-08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行政机关强拆决定不服的,如果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起诉时效为从知道强拆行为起六个月内提出。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