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企业章程的格式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2:00:32 69 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等,本合伙企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以下简称公司)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如与法律、法规、规章有不一致之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名称(名称)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元第七条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和出资方式如下:(略)(注:公司成立时,全体股东的初始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最低注册资本,其余出资额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纳;其中,投资公司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请按实际情况缴纳,并按实际情况填写本表,超过两次的,继续按实际情况填写本表。一人有限公司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第五章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政策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或执行董事);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决定,股东未作具体规定的,删除本条)

第九条股东大会第一次会议由出资额最大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应当按照出资比例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注:本条可由股东自行决定行使表决权的方式)

第11条股东大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在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注:本条可由股东自行决定)

例会由(注:由股东自行决定)定期会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监事会或监事(无监事会时)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履行职责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注: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职责的,由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会议。

第十三条股东大会应当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增加或者修改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并对公司章程作出决议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注:股东大会的其他讨论方式和表决程序,可以由股东自行决定)第十四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为,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董事会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一名,由选举产生。(注: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股东决定)

第十五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二)执行股东会决议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

(四)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和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立;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决定,股东未作具体规定的,删除本条)

(注: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设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职权由股东自行决定。)第十六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直接负责人召集和主持第十七条董事会决议的表决方式为一人一票。

董事会的讨论方式和表决程序。(注:由股东自行决定)第十八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注:上述内容也可由股东自行决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00: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普通合伙企业相关文章
  • 什么是普通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组成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一种合伙企业。(1)由普通合伙人组成。所谓普通合伙人,是指在合伙企业中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合伙企业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2)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谓无限连带责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连带责任。即所有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都有责任向债权人偿还,不管自己在合伙协议中所承担的比例如何。一个合伙人不能清偿对外债务的,其他合伙人都有清偿的责任。但是,当某一合伙人偿还合伙企业的债务超过自己所应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二是无限责任。即所有的合伙人不仅以自己投入合伙企业的资金和合伙企业的其他资金对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而且在不够清偿时还要以合伙人自己所有的财产
    2023-04-21
    428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退伙程序
    一、普通合伙企业退伙程序《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规定,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六)合伙事务的执行;(七)入伙与退伙;(八)争议解决办法;(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十)违约责任。第四十五条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第四十六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第四十七条,合伙人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
    2023-04-24
    215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有没有公司章程
    章程一般是公司所需要的,合伙企业不需要。但是,合伙企业需要合伙人拟定合伙协议,确定相关内容,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的内容执行。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财产和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合伙企业往往由几个关系比较亲密,互相间比较信任的朋友组成,由于设立程序简单,又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因此是被采用得比较多的经营组织形式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条规定,合伙人就合伙事务作出决定的,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一、设立合伙企业的条件有哪些1、有两个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
    2023-02-12
    304人看过
  • 什么是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一、什么是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即GP,GeneralPartner,有限合伙人即LP,LimitedPartner。有限合伙人非常类似于公司制中的股东,不能用劳务出资,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的责任。二、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之间有什么区别(一)承担责任形式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特殊的普通合伙: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
    2023-04-24
    158人看过
  • 普通合伙是什么意思,什么是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一、普通合伙的概述:普通合伙,也是我国有关法律中的“合伙”概念,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组成,各合伙人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合伙组织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的基本法律特征:一是依协议自愿成立;二是共同出资、共享利润;三是合伙经营,即全体合伙人共同经营;四是合伙人以其个人财产对合伙组织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二、普通合伙的法规有限合伙,是指至少有一名普通合伙人和一名负有限责任的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人对合伙组织债务只以其出资为限承担责任。有限合伙的基本法律特征:一是自愿组成,但除协议外,还必须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有限合伙章程,而且,该章程须经登记;二是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共同出资并分享利润;三是有限合伙人不参与经营;四是有限合伙人对合伙组织债务只以其出资为限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组织的债务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我国法律法规仅规定的普通合伙制,因此,在我国,合伙一般指普通合伙。但有些地
    2023-03-24
    90人看过
  • 普通合伙是什么意思,什么是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一、普通合伙的概述:普通合伙,也是我国有关法律中的“合伙”概念,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组成,各合伙人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合伙组织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的基本法律特征:一是依协议自愿成立;二是共同出资、共享利润;三是合伙经营,即全体合伙人共同经营;四是合伙人以其个人财产对合伙组织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二、普通合伙的法规有限合伙,是指至少有一名普通合伙人和一名负有限责任的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人对合伙组织债务只以其出资为限承担责任。有限合伙的基本法律特征:一是自愿组成,但除协议外,还必须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有限合伙章程,而且,该章程须经登记;二是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共同出资并分享利润;三是有限合伙人不参与经营;四是有限合伙人对合伙组织债务只以其出资为限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组织的债务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我国法律法规仅规定的普通合伙制,因此,在我国,合伙一般指普通合伙。但有些地
    2023-04-27
    266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照《合伙企业法》规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一种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的人数没有上限。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组织。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有独... 更多>

    #普通合伙企业
    相关咨询
    •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资格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2-15
      1、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需要有相应的专业资质,如律师事务所中的合伙人需要具有法律从业资格。4、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 什么是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有何区别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3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以专门知识和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这些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例如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医师事务所、设计师事务所等。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必须在其企业名称中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以区别于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仅适用于以专门知识和技能(如法律知识与技能、医学和医疗知识与技能、会计知识与技能等)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机构,是因为这些专门知识和技能
    • 普通合伙企业必须有章程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4-12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14条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的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和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第十二条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
    • 普通合伙企业和普通合伙企业的区别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09
      第十五条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第十六条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第十七条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
    • 普通合伙企业注册流程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19
      2、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按《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5、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交纳登记费并领取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