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协议丢了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20:45:51 443 人看过

一、拆迁安置协议丢了怎么办?

1、拆迁安置协议丢了可以携带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等材料申请补发。

登报公示遗失信息后携带申请证明书、登报声明和具结书到当地的拆迁部门补办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2、补偿协议,需要由拆迁方、被拆迁方协商后签署。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二、房屋拆迁补偿范围有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范围包括被拆迁房屋的价值、房屋的附属物等。

1、房屋。

被拆迁房屋凡列入补偿范围的,必须是合法房屋。这里所说的合法,就包括两方面含义:

(1)所有权人合法所有。

(2)房屋本身合法,如不得是违章建筑等。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2、附属物。

被拆迁房屋的附属物是指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在房屋上增加的依附于房屋有某种用途的设施。作为房屋的附属物,一般具有的特征如下:

(1)依附于房屋而存在。

(2)具有某种用途,并有利于房屋的升值。

(3)必须是能计算其价值的物体。

(4)被拆迁房屋的附属物应具有合法性。

3、收益权。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范围中的收益权应具有的特征如下:

(1)收益权人系合法地占有使用被拆迁房屋,其收益权必须有合同或法律依据。

(2)收益应当合法产生。

(3)收益应当是有依据的产生,包括即得收入和合法预期收入。

拆迁方、被拆迁方,就补偿事宜协商达成一致之后,一般会签署拆迁补偿协议。此类协议一般一式多份,拆迁方、被拆迁方通常都可以获得一份拆迁补偿协议。不管是拆迁方,还是被拆迁方,在拿到补偿协议后,需要妥善保管,若是保管不当导致补偿协议丢失,也可以提出补办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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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3日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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