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易初莲花销售假食品不撤柜被消费者起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6:24:43 399 人看过

“作为消费者,在发现商家售假时要求撤柜,可商家却置若罔闻。”昨日,郑州市民兰先生谈起这件事情非常生气,原来,他在超市买回食品后发现食品中含有禁品成分,因为商家拒不撤柜,他一气之下将该超市——郑州市易初莲花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初莲花超市)告上法庭。郑州市管城区法院昨日正式受理此案。

“我只要求超市退还我购物费和交通费共4.1元,并公开赔礼道歉即可。”昨日,兰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自己是一名维权打假人士,去年12月份就发现了该超市销售这种食品。今年3月,他花3.1元钱在该超市购买了一份“玫瑰菊花茶”。回家后,他发现该物品中含有卫生部规定的禁止加入的物品成分“玫瑰花”。兰先生认为,“玫瑰菊花茶”中含有“玫瑰花”成分,根据有关规定该食品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并且擅自加入药物成分,严重违反了卫生法有关规定,属典型的违法食品。为了提醒更多的消费者,他多次找到易初莲花超市事业发展部、对外事务部总经理陈常友交涉要求撤柜。在交涉不成的情况下,他只好拿起法律武器将其起诉到法院。明明知道是有问题的食品为何还要买呢?兰先生说,是为了锁定证据。

“该产品在上周六刚刚撤柜。”昨日,易初莲花超市事业发展部、对外事务部总经理陈常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当时工商部门也来了,为了配合工商部门调查,他们只好先让柜台撤柜。问起当初为何不撤柜的原因,陈经理说,兰先生不是有关职能部门,无权让超市撤柜,有什么问题他们愿意听工商部门的处理。陈常友还说,兰先生是讹诈,目的是为了让超市声誉受损达到自己索赔的目的,并称因为所谓的产品质量问题,公司已被兰先生先后起诉过两三次。

人民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3: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消费者相关文章
  • 售假冒保健食品构成欺诈消费者超市卖蚁粒神被判赔
    因所出售的蚁粒神系假冒保健食品名义经营的产品,华润超级市场有限公司北京某华润万家生活超市(下称华润万家超市)被法院判令向消费者刘先生双倍赔偿,其上级华润超级市场有限公司(下称华润超市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两单位未主动履行判决,刘先生于日前向朝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07年10月,刘先生从华润万家超市出租的柜台,购买了10盒蚁粒神,每盒68元,其中两盒上还贴有华润超市的价签。柜台人员给刘先生一张收据,上面明确写着假一赔十,同时还给了华润万家超市的发票。服用蚁粒神后,刘先生感觉没达到广告说的效果,反而身体不适,便向药监部门举报。之后,市药监局朝阳分局稽查办公室回复:该产品属于未经批准以保健食品名义生产经营的产品,该产品涉及标识不符合规定,并存在夸大宣传内容。手持药监部门的回复,刘先生找到超市,发现蚁粒神专柜已经撤掉,便和超市服务台人员交涉,但最终没有结果。刘先生事后将华润超市公司和华润万家超市告
    2023-06-07
    493人看过
  • 3.15消费维权:销售过期食品被判10倍赔偿
    消费维权日3月15日又将来到,随着3.15的接近,各种消费维权问题暴露出来,消费者损害赔偿需要获得保护。日前,在超市购买到过期麻花的消费者周先生将超市经营者大连友好乐购生活购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好乐购)告上法庭,最终他获得了10倍赔偿。律师表示,消费者购买到过期食品,要求10倍赔偿不为过,特殊情况下,可拨打110报警来保留证据。买到过期麻花,消费者打110取证2010年10月13日傍晚,市民周先生到位于中山区昆明街的乐购超市卖场购物,他挑选了8袋麻花,每袋麻花的价格是18.3元。在服务台开发票时,我发现8袋麻花有6袋过了保质期。据周先生讲,他发现其中6袋麻花的生产日期是2009年12月8日,保质期为300天,在他购买时已经过期。我和超市负责人交涉,可是负责人查来查去也没有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周先生表示,当时是傍晚时分,无法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周先生想出了一个办法
    2023-06-08
    450人看过
  • 药店违规销售药品,消费者能否投诉?
    可以拨打电话投诉,也可以向当地物价部门或药监医保等部门投诉。一般正规的药店的药品价格都是符合当地物价部门、药监部门、医保部门的规定的,药品没有法定的统一零售价,所以“贵了”的说法原则上不存在。只能说,比某医院,或某其他药店贵。如果怀疑药品价格超出相关规定,可以向当地物价部门或药监医保等部门投诉。药店属于什么性质的企业药店单位的性质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个体工商户登记,另一类是有限公司登记。私人药店大多是个体经营。药店的单位性质体现在其营业执照上。它有独立的销售制度,是一个独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它首先用自有资金购进药品,取得药品所有权,然后向医疗机构和消费者销售药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
    2023-07-04
    85人看过
  • 电话无3c认证消费者起诉销售者欺诈
    中国法院网讯原告刘某购买电话机二部后,发现无CCC安全强制认证和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故将商场及销售者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欺诈。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起案件。原告刘某诉称,2008年1月8日在某商场柜台购买了工艺电话机二部,共计1360元。后原告发现电话机没有CCC安全强制认证和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原告认为被告销售的电话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同信息产业部》(电信设备管理办法)第二十、二十四条规定,且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故将商场及厂家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退货款并加一倍的赔偿共计人民币2720元;诉讼费由二被告负担。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23-06-07
    491人看过
  • 手袋专柜售卖假货被判退一赔三,买到假货消费者怎么处理
    手袋专柜有售卖假货的行为,消费者发现后就起诉了,该专柜被判退一赔三。买到假货消费者的处理方式为:要求商家进行赔偿,赔偿数额数额应该是原价款的3倍。协商不成的,则消费者可以起诉。卖假货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有知情权、安全保障权等。一、手袋专柜售卖假货被判退一赔三近日长沙市民罗女士收到某商业销售有限公司长沙芙蓉区店支付的款项,她质疑在专柜购买的手袋造假,在送检后,起诉该店,要求退款并三倍赔偿。该案历经半年多后尘埃落定,专柜店退还手袋货款1.87万元,并三倍赔偿。二、买到假货消费者怎么处理消费者买到假货一般处理如下: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买到假货属于欺诈,可以在赔偿损失基础上,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消
    2022-04-21
    496人看过
  •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是否构成消费者诈骗
    一、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是否构成消费者诈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构成消费者诈骗。所谓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金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销售金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合同诈骗罪的区别首先,两者侵犯的直接客体不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产品的质量管理秩序,也有可能侵
    2023-09-24
    462人看过
  • 消费者诉食品添加冬虫夏草
    郝某作为消费者从北京物美大卖场购买了北京市浦五房肉食厂生产的虫草酱鸭,后郝某发现该虫草酱鸭添加了冬虫夏草,郝某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由将物美大卖场告上法庭。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此案,法院认为郝某的诉讼请求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驳回了郝某的起诉。2010年3月,郝某在物美公司购买了北京市浦五房肉食厂生产的虫草酱鸭17只,后郝某从虫草酱鸭的包装袋上发现此食品添加了冬虫夏草。郝某认为,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冬虫夏草作为中药材,不得在食品当中添加。因此北京物美大卖场所销售的虫草酱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于是,郝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中关于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规定,起诉要求北京物美大卖场赔偿损失,并支付10倍的赔偿金。物美公司辩称,供应商生产的产品是经过检测的合格产品,物美公司也是通过正规的进货渠道进货,郝某只是对产品成分提出异议,
    2023-06-07
    127人看过
  • 消费者买到问题食品起诉获十倍赔偿
    未标注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址等信息,出售过期食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进口食品没有中文标识面对形形色色的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该如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家住广西武鸣县的曾先生在武鸣县大君宜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超市内购买了共计193元的萝卜干、木瓜丁、豆豉、手工水饺。回到家中食用后,曾先生及家人感觉这些食品的味道有点不对劲,核查后发现这些食品均为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过期食品。曾先生遂将该超市告上法庭,要求超市退还购物款并支付10赔偿金。法院经审理认为,曾先生与被告超市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关系,双方分别系消费者与销售者。被告作为食品销售者应当按照保障食品安全的要求储存食品,及时检查并清理过期、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但被告未履行法定的义务,销售货架上仍摆放有过期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进行销售,并使原告价值193元的食品无法食用造成损失,应依法退赔。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法院依法判决被告
    2023-06-05
    204人看过
  •  怎样向郑州相关部门投诉消费者
    消费者在郑州投诉可以选择通过网站或电话进行投诉。在12315互联网平台注册后,登录并点击页面上的我要投诉,根据页面提示选择投诉单位,填写消费信息和业务信息,提交后,投诉成功。电话投诉可拨打121315热线。消费者在郑州投诉可以选择通过网站或电话进行投诉。第一步:在12315互联网平台注册;步骤二:注册后登录,点击页面上的我要投诉;步骤步:根据页面提示选择投诉单位,填写消费信息和业务信息;步骤四:提交后,投诉成功。电话投诉:拨打121315热线。 郑 州 消 费 者 投 诉 指 南 : 通 过 网 站 或 电 话 进 行 维 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经营者的赔偿责任,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侵害商品或服务的数量、性质以及消费者因商品或服务受到的损失程度进行赔偿。在此,消费者应当注意保留购
    2023-09-05
    183人看过
  • 郑州消费者投诉电话24小时热线
    郑州消费者投诉电话24小时热线12315。消费者投诉应递交文字材料或有消费者签字盖章认可的详细口述笔录。投诉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1、投诉方和被投诉方的基本信息,包括投诉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被投诉方的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2、损害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及与经营者协商的情况;3、有关证据。消费者应提供与投诉有关的证据,证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受损害存在因果关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消费者协会一般不留存争议双方提供的原始证据(原件、实物等);4、明确、具体的诉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六条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
    2023-04-06
    354人看过
  • 食品知假买假销售者还需要承担责任吗
    一、消费者知假买假销售者是否担责任?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知假买假的行为也受法律的保护。而对于原告属于职业打假人的事实还需要被告进一步举证。明知商家卖的东西有质量问题而故意买的,能否要求商家退货并赔偿?对于这个消费领域经常出现的问题,《规定》给出了明确答案。《规定》第3条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
    2023-06-06
    241人看过
  • 消费者慎选“无糖食品”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自身保健意识的逐渐增强,无糖食品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特别是糖尿病患者的青睐,然而河北省消费者协会近期对石家庄市部分商场、超市进行调查走访后,发布2009年特别消费警示称,消费者应慎选无糖食品。河北省消费者协会调查发现,市场上的无糖食品可谓琳琅满目,无糖饼干、无糖饮料等各种无糖食品塞满了专柜。很多无糖食品大都标有无蔗糖字样,有些销售人员在销售该产品时宣称,无糖食品不含糖,糖尿病患者可放心食用,有的还称具有调节血糖和降血糖的作用。针对调查情况,河北省消费者协会会同有关专家商议后指出,很多消费者对无糖这个概念存在误解,认为不含蔗糖就是无糖食品,其实很多有甜味,如麦芽糖、果糖、淀粉、糊精等只要能把人体消化吸收转化为葡萄糖都可称为糖类物质。真正意义无糖食品应不含任何一种糖,包括蔗糖、麦芽糖、葡萄糖等,但应含有木糖醇、山梨醇、麦芽糖醇、甘露醇等糖醇替代品。针对无糖食品市场存在的
    2023-06-07
    329人看过
  • 新光天地被指出售假“水晶花瓶”消费者双倍索赔
    中国法院网讯满心欢喜购买的价值9100元的2个水晶花瓶不成想竟是玻璃摆件,日前,井女士将商家华联新光百货有限公司诉上法庭,要求双倍赔偿货款9100元并赔偿检测费、误工费600元,共计18800元。据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了此案。今年9月22日,井女士在华联新光百货有限公司以9100元的价格购买了2个水晶花瓶,后对花瓶的材质产生怀疑。24日,井女士委托北大宝石鉴定中心对两个花瓶予以鉴定,鉴定结论确认两个花瓶均为玻璃摆件。后,井女士带着花瓶和鉴定证书找到了新光百货和辖区工商所协商解决办法,均未果,故诉至法院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23-06-07
    500人看过
  • 消费者购买不合格化肥向生产者和销售者如何起诉
    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先到经营企业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交涉,说明情况,进行协商,要求经营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修理、退换或赔偿。如交涉无效,可按其问题性质分别向当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反映,要求处理;也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解决;也可以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购买商品使用时发生故障或者突发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并请有关部门出具勘查证明。投诉的具体要求是:1、写投诉信。信中要写清投诉者的姓名、详细地址。被投诉的经营企业的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号码,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具体情况,受损害的情况和交涉经过。2、提供发票、单据、证明信等必要的说明材料。3、投诉者要实事求是地反映实际经过真相,不要夸大虚构。在备好必要的材料后,可到买卖纠纷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亦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投诉应注意以下几点:1、要注意收集、保留购物发票或服务发票。2、要有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检验证
    2023-04-21
    232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消费者
    词条

    消费者应当是公民为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如果消费的目的是用于生产,则不属于消费者范畴。 国家对消费者给予了特别的保护,体现在法律规范上,即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经营者的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偏重其义务规范,对消费者偏重... 更多>

    #消费者
    相关咨询
    • 易初莲花收走货品违法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09
      答:根据您提供的资料,若双方签订的合同无约定在逾期支付租金的情况下易初莲花有权收走你的货品,则其收走您货品的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的权益(但合同中若有规定未能及时交租需承担违约责任,则您未及时交租金会构成违约,易初莲花也有权追究您的违约责任)。 另租金的计算时间要看您们签订的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 食品经营者被召回的,消费者能否继续销售?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6
      对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销毁,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对因标签、标识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食品生产者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情况,以及食品经营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
    • 销售过期食品消费者如何维权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13
      消费者可以去工商部门投诉。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消费者在购买食品的时候,一定要仔细查看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如发现过期食品可以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诉。如果发现销售者明知是过期食品还进行销售的,消费者可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 消费者如何起诉卖家销售假货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25
      ,卖家卖假货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向消协投诉或者向法院起诉要求卖家承担双倍赔偿责任。 在维权的过程中,消费者应当保留好购买凭证,如果有必要也可以向有关机构申请做商品质量鉴定,鉴定费用最后应由卖家承担。 此外,消费者还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向公安机关举报卖家售假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五条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禁止伪造产品的
    • 郑州如何投诉消费者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03
      如果郑州消费者投诉,可以选择网站投诉或电话投诉。 第一步:在12315互联网平台注册; 步骤二:注册后登录,点击页面上的我要投诉; 步骤步:根据页面提示选择投诉单位,填写消费信息和业务信息; 步骤四:提交后,投诉成功。 电话投诉:拨打121315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