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工作人员因公殉职算不算工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9 21:40:46 86 人看过

不算工伤,但可以认定为因公殉职,是在履行职务时牺牲、死亡。包括行政人员、公司职员、集体单位工作人员等。简单说是指履行职务时死亡。因公殉职包含的范围则相对广泛,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在公职期间因公死亡,如在出差途中发生车祸死亡。而因公死亡,有死亡者的非主观性,既无意性。因公牺牲一定是因公死亡,而因公死亡不一定是因公牺牲。譬如:某公务员在岗位中去卫生间摔倒致死,可以认定“因公死亡”(或工伤死亡),却不应认定为“因公牺牲”;同理,某农民在闲暇时为抢救落水儿童而献身,就应该认定为“因公牺牲”而不应认定为一般“死亡”。

一、一次性抚恤金标准

烈士,按上年度全国城镇人均收入的20倍加40个月工资计发;

因公牺牲军人,按上年度全国城镇人均收入的20倍加20个月工资计发;

病故军人,按上年度全国城镇人均收入的2倍加10个月工资计发。

义务兵和月工资低于军队正排职军官工资标准的其他军人,按正排职军官工资标准计入一次性抚恤金。对立功和获得荣誉称号的现役军人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分别按下列比例增发:

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2.被军区(方面军)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0%。3.立一等功的,增发25%。4.立二等功的,增发15%。5.立三等功的,增发5%。

对于荣立多等或多次功勋的,按其中最高等功勋的增发比例计算,不累计折算提高功勋等次。在服役期间荣立功勋,但在退出现役后死亡的,不再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在国防和军队建设、科研事业或者作战中做出特殊贡献的现役军人死亡,国防部还可发给特别抚恤金。凡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人民警察和检察机关工作人员死亡后,其家属也可享受特别抚恤金。

1980年民政部发出通知,规定军人、机关工作人员、参战民兵民工的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均应由家属居住地的县(市)民政部门发给。

对于村委工作人员因公殉职的情况下,是可以根据法律上规定的标准来进行赔偿处理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那么还可以向司法机关咨询了解,特别是对于不同的原因造成的,所需要赔偿的标准也是不同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7日 07: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立功相关文章
  • 工伤因公殉职的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如果认定为工伤,还应当领到供养家属抚恤金。详细规定还可到当地的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查询本地区的工伤保险规定。对于因公殉职的情况,是需要
    2023-06-27
    482人看过
  • 企业员工如何申请因公殉职
    因公殉职只针对国家工作人员,如果企业员工因工作发生伤害的,只能申请工伤。职工发生工伤,首先是抢救治疗,保证生活。然后是进行工伤认定,确定是否属于工伤范围。再后是鉴定伤残等级,作为计发待遇的依据。企业员工工伤处理流程如下:一、事故伤害发生后,单位主管及同事应协助受伤害员工于第一时间内送往社会保险定点医院救治,伤情危急的可先送就近医院抢救。二、单位主管需提出报告,详述事故发生经过,具体应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情等,送人事单位留存。三、人事单位应检附相关数据向社保部门书面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依规定申请医疗补助。四、工伤认定申请的相关数据如下,需请单位主管和受伤员工配合提供。1、工伤认定申请表(社保局领取)2、工伤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工伤员工的初次诊疗记录原件及复印作(可为疾病诊断证明书或门诊病历)4、工伤员工的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可为劳动合同或入职档案)和受伤当月的考勤记录(受伤时间为
    2023-06-13
    319人看过
  • 员工工伤辞职算不算违约
    员工工伤辞职应当根据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来确定是否违约,如果明确规定可以的,则不属于违约行为。但主动辞职是不用支付违约金的,不过如果是是要提供专项培训,约定了违约金的话就是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一、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的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
    2023-03-02
    75人看过
  • 员工个人因工受伤算工伤吗
    一、员工个人因工受伤算工伤吗并不是所有因工受伤的情形都能被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是认定工伤最为典型的情形,除此之外,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因从事预备或者收尾工作而受伤;因工外出期间,因工受伤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在工作时间内,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内受伤害等情形,都应当认定为工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二、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还有哪些(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非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不是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3)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的。(4)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但本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抢救无效在48小时
    2024-01-18
    66人看过
  • 工作原因静脉曲张算不算工伤
    一、工作原因静脉曲张算不算工伤?因工作原因患静脉曲张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但需要申请工伤鉴定后才能确认。因为静脉曲张不在职业病名录里,如果鉴定结果表示工作原因是导致静脉曲张病因之一,但不是直接或唯一病因的,则有可能不能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相关的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
    2023-04-28
    425人看过
  • 因工作引起的肺痨算不算工伤?
    一、因工作引起的肺痨算不算工伤?职工患肺结核病的,由于肺结核病不属于职业病,故不算工伤。结核病是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可侵及许多脏器,以肺部结核感染最为常见。排菌者为其重要的传染源。人体感染结核菌后不一定发病,当抵抗力降低或细胞介导的变态反应增高时,才可能引起临床发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职业病的法律规
    2024-01-10
    260人看过
  • 因员工在工作中操作不当造成伤害是否算工伤
    因员工在工作中操作不当造成伤害算工伤吗按照新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在工伤认定中,并不考虑职工是否操作不当。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认定为视同工伤,“午休吃饭的时候突发心脏病死亡”这种情况不符合此规定。我国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原则,即发生工伤,不管行为人有无过错,只要有损害结果,就应认定为工伤。当然,我们应区别意外疏忽和蓄意违章两种情况,凡属意外疏忽,即使职工在劳动过程中负伤、致残、死亡负有责任或过错,一般都应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自杀自残行为、斗殴、酗酒、蓄意违章造成伤残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而蓄意违章一般是指恶劣的故意行为,包括凭主
    2023-06-02
    205人看过
  • 因工作导致半月板损伤算不算工伤
    一、因工作导致半月板损伤算不算工伤?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半月板损伤,算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工伤伤残鉴定时间是多久?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
    2024-02-11
    222人看过
  • 村委会工作人员工作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人单位,因此,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受伤或者死亡不算工伤。第一、村委会与其工作人员建立的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有着很大的区别,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一),法律关系建立上,前者是通过村民直接选举的方式建立,而后者则是市场招聘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建立;(二),在法律关系期限上,前者由法律规定,村委会任期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后者则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三),在劳动报酬上,前者是村委会予以适当补贴,后者是用人单位发放工资;(四),在法律关系解除上,前者可以村民联名提出罢免,后者却是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五),在法律关系终止法定理由上,前者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时,法律关系自行终止,后者却没有这种情形,即便后者被判处刑罚的,也只是赋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对
    2023-06-10
    71人看过
  • 工伤人员还算不算工会会员?
    算工会会员,因为劳动合同仍然有效。但单位员工不一定是工会会员,工会需要申请加入,由要求入会的职工向所在单位工会或工会小组提出书面(口头)申请,填写《中国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和《工会会员登记表》,交工会小组讨论。建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与所建工会以及工会投资兴办的企事业单位,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是各自法人主体,应当分别承担各自的民事责任。雇主相对人的团体,因此,雇主相对人才是成为工会会员的实质性的资格要件,不属于雇主相对人的雇主及其代表人或代理人就不应具有会员的资格。一、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怎么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与工会委员会同时建立。工会基层委员会有女会员十人以上的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不足十人的设女职工委员。女职工委员会委员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产生,也可召开女职工大会或女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二、什么情况下公司应当成立工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
    2023-06-22
    361人看过
  • 农村建房工人受伤算不算工伤
    农村建房工人受伤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
    2023-02-15
    342人看过
  • 供销社退休职工算不算公职人员
    如果已经退休了就不能算作公职人员了。一、是不是到了50岁公司就交不到社保了没有这样的规定。用人单位这样的操作是为了规避自身的责任,但是这种操作实际也是不合法的。劳动者虽然达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但是只要没有办理退休,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就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仍然要为劳动者继续缴纳社保,直到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依法办理退休为止。二、享受医保的条件享受医疗保险终身的条件分以下三种:农村医疗保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参保对象为年龄满70周岁的老人、农村残疾人、农村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农村特困户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没有终身享受制度,必须每年都缴纳费用,一旦不缴纳费用就不能再享受医保福利。职工医疗保险需要的条件是:职工在退休之前已经符合享受终身医保的要求,退休之后不用继续缴纳费用还可享受医保。如果不符合要求,退休之后仍需要缴纳医保费用才可继续享受。不同的城市对于享受终身医保的缴纳年限相关政策不
    2023-06-23
    500人看过
  • 在职人员心梗到底算不算工伤
    在岗期间得心梗一般不算工伤。视同工伤的情形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若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心梗死亡的,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请问工人在工地上睡觉中途猝死怎么赔偿工人在工地睡觉时猝死属于以下情形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二、出差生病算工伤吗出差期间生病算工伤吗不一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虽然在出差期间生病,但并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的,不属因工受伤。三、心肌梗塞算工伤吗如果劳动者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然心肌梗死或者在
    2023-06-22
    202人看过
  • 职工因醉酒导致伤亡的算不算工伤
    一、职工因醉酒导致伤亡的算不算工伤1、职工因醉酒导致伤亡的不算工伤。职工工作期间因饮酒死亡的,如果是醉酒造成死亡的,不属于工伤的情形,不能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损害事故的,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但并不是所有的人身损害都是属于工伤的。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二、工伤的认定标准是什么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
    2023-08-09
    10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立功
    词条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情形的行为。... 更多>

    #立功
    相关咨询
    • 职工因公殉职如何向XX委申请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31
      申请工伤认定,然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获得补偿。
    • 殉职不认定工伤因公殉职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09
      是否属于工伤,需根据受伤的时间、地点、原因确定。因公殉职范围太广,无法判断。比如职工加班后回到家中劳累死亡的,就不属于工伤;那如果职工在加班时劳累死亡的,那就属于工伤。若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伤认定的条件或第十五条视同工伤的条件,且不存在第十六条不得认定工伤的情形,则应当属于工伤。
    • XX行员工因公殉职如何补偿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6
      可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规定享受工伤待遇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
    • 企业员工如何申请因公殉职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2-29
      因公殉职只针对国家工作人员,如果企业员工因工作发生伤害的,只能申请工伤。职工发生工伤,首先是抢救治疗,保证生活。然后是进行工伤认定,确定是否属于工伤范围。再后是鉴定伤残等级,作为计发待遇的依据。
    • 因公殉职工伤保险怎么赔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9
      因公殉职书工伤的范围,所以可以进行协商,比如和企业进行具体的协商,达成一致以后就可以执行,属于工伤范围的就必须给予赔偿,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不给您赔偿的话,那么您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