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二级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用。根据当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疗费用、治疗费用、住院费用单据或病历、处方确定;
2、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按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3、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经营者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劳动力的平均收入来确定;
4、伙食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贴标准(元/天)X住院天数赔偿。
故意伤害致轻伤二级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
6.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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