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保险价值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7:15:29 202 人看过

其一,保险价值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约定,并在合同中明确作出记载。合同当事人通常都根据保险财产在订立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估定其保险价值,有些不能以市场价格估定的,就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其价值。事先约定保险价值的合同为定值保险合同,采用这种保险合同的保险,是定值保险。属于定值保险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不论所保财产当时的实际价值是多少,保险人都要按保险合同上载明的保险价值计算赔偿金额。

其二,保险价值可以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按照当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在保险事故已经发生,需要确定保险赔偿金额时,才去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是不定值保险,采取不定值保险方式订立的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对于不定值保险的保险价值,投保人与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并不加以确定,因此,不定值保险合同中只记载保险金额,不记载保险价值。

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金额十分重要,它是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也是投保人缴付保险费的依据。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非常紧密,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二者的基本法律关系是,保险价值是确定保险金额的依据,保险金额可以低于保险价值,不得高于保险价值,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

具体讲,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可以有三种状态:

一是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相等。这是足额保险,在这种保险中,如果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受到损失,被保险人可以得到与实际损失价值相等的保险金赔偿。

二是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这是超额保险,这种状态主要是由于投保人和保险人对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未能准确掌握,或者保险合同订立后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下降,或者是投保人故意虚报保险财产价值等原因而形成的。对于超额保险,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对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都是无效的,被保险人不得获得超额的经济补偿。

三是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这是不足额保险,在这种保险中,保险人是按照保险财产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8: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足额保险相关文章
  • 保险标的价值保险合同规定不明确
    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在实践中,实际价值应按照保险事故发生地的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可以根据评估价格确定。保险标的范围1、凡在中国境内经航空运输的货物均可为本保险之标的。2、下列货物非经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凭证)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3、下列货物不在航空货物保险保险标的范围以内:蔬菜、水果、活牲畜、禽鱼类和其它动物。《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
    2023-07-19
    310人看过
  • 被侵占对象价值如何确定
    由于财物的价值随耗损、市场波动而变化,那么如何确定行为对象的价值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行为对象价值的计算方式主要有二:1、为重置价值,即在市场上购买同质同量财物所需的货币量;2、为折旧价值,即按一定的折旧率计算得出的财物价值。原则上应依行为人拒不退还、拒不交出之时的重置价值确定行为对象价值。
    2023-06-13
    438人看过
  • 公允价值是如何确定的呢
    公允价值的确定方式:1、有价证券按当时的可变现净值确定(见“可变现净值”);2、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按将来可望收取的数额,以当时的实际利率折现的价值,减去估计的坏账损失及催收成本确定;3、完工产品和商品存货,按估计售价减去变现费用和合理的利润后的余额确定;4、在产品存货,按估计的完工后产品售价减去至完工时尚需发生的成本、变现费用以及合理的利润后的余额确定;5、原材料按现行重置成本确定;6、固定资产应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对尚可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同类生产能力的固定资产的现行重置成本计价,除非预计将来使用这些资产会对购买企业产生较低的价值;对于将要出售,或持有一段时间(但未使用)后再出售的固定资产,可按可变现净值计价;对于暂使用一段时间、然后出售的固定资产,在确认将来使用期的折旧后,按可变现净值计价;7、对专利权、商标权、租赁权、土地使用权等可辨认无形资产按评估价值计价,商誉按购买企业的投资成
    2023-06-01
    469人看过
  • 怎样确定财产保险金额和保险价值?
    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是按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的,由于其目的在于补偿遭受的实际损失,因此,保险金额一般不得高于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那么,如何确定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呢?首先我们应该了解到:家庭财产保险是分项承保、分项理赔的,所以在投保时,各类财产都有自己的保额:房屋的保额是房屋的实际价值;家具、家电的保额是其对应的实际价值,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各类财产的损失赔偿要以其自身的保额为限。其次,由于家庭财产一般均无帐可查,并且财产的品种、质量、新旧程度等各不相同,只有投保人自己对家庭财产的情况比较了解,因此,投保家庭财产保险时,一般由投保人根据实际情况,自己确定保险金额,保险人一般不核查。第三,保险金额最好按照家庭财产的实际价值确定,估算得高或低都不好,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的财产得到可靠的保障。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按照损失当天受损财产的实际价值来计算赔款。如保险金额估计过高,则应缴保费数额
    2023-04-23
    264人看过
  • 保险价值的确定方法和意义
    保险价值: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保险标的的价值。是确定保险金额的依据。我国目前确定财产保险价值的方法有:(1)按重建或重置价值估价,按投保时重建或重置保险财产所需资金核定;(2)根据折旧后的价值进行估价,即时保险财产的重建或重置价值减去折旧费后的价值验证;(3)根据投保时保险财产的市场价格,即投保时财产的实际价值核定。什么是保险价值保险价值又称为保险价额,是指保险标的在某一特定时期内以金钱估计的价值总额,是确定保险金额和确定损失赔偿的计算基础。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作为确定保险金额基础的保险标的的价值,也即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享有的保险利益在经济上用货币估计的价值额。保险价值是保险标的物的实际价值,它有时间性,是一个动态值,决定于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因此对于同样的保险标的物,甚至是同一保险标的物,在不同的时期或在不同的地区会有不同的价值量。此外,由于固定资产的财务折旧、技术进步带来
    2023-07-03
    420人看过
  • 保险价值确定方式有哪几种
    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价值的确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定值保险;一种是不定值保险。保险价值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约定,并在合同中明确作出记载。合同当事人通常都根据保险财产在订立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估定其保险价值,有些不能以市场价格估定的,就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其价值。事先约定保险价值的合同为定值保险合同,采用这种保险合同的保险,是定值保险。属于定值保险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不论所保财产当时的实际价值是多少,保险人都要按保险合同上载明的保险价值计算赔偿金额。保险价值可以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按照当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在保险事故已经发生,需要确定保险赔偿金额时,才去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是不定值保险,采取不定值保险方式订立的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对于不定值保险的保险价值,投保人与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并不加以确定,因此,不定值保险合同中只记载保险金额,不记载保险价值。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由于
    2023-06-04
    155人看过
  • 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如何确定
    1、对于为了提高产品质量、改善劳动条件、节约材料消耗、保护环境而建设的附属辅助工程,只要全部建成,正式验收交付使用后就要计入新增固定资产价值。2、对于单项工程中不构成生产系统,但能独立发挥效益的非生产性项目,如住宅、食堂、医务所、托儿所、生活服务网点等,在建成并交付使用后,也要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3、凡购置达到固定资产标准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器具,应在交付使用后计入新增固定资产价值。4、属于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其他投资,应随同受益工程交付使用的同时一并计入。5、交付使用财产的成本,应按下列内容计算:(1)房屋、建筑物、管道、线路等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建筑工程成本和应分摊的待摊投资;(2)动力设备和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需要安装设备的采购成本,安装工程成本,设备基础支柱等建筑工程成本或砌筑锅炉及各种特殊炉的建筑工程成本,应分摊的待摊投资;(3)运输设备及其他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工具、器具
    2023-06-13
    274人看过
  • 如何确定被偷手机的价值?
    被盗手机价值的认定: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构成盗窃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价值如何认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价值有价格的按照价格确定,没有价格的按照同行类产品价格认定。自然人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
    2023-08-16
    469人看过
  • 债务重组如何确定入账价值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重组如何确定入账价格要依据重组的方式而定,如果以资产清偿债务的,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相关法律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六条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应当按照下列原则以成本计量:存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资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成本。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投资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其他成本。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
    2023-04-30
    182人看过
  • 偿债资产公允价值如何确定
    一、偿债资产公允价值怎样确定现行债务重组准则中,对于重组债务以及用于偿债的各种资产或股权的计量一律采用账面价值,而新准则要求根据真实性原则,对用于偿债的各种非现金资产或股权的计量采用公允价值。在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下,重组后债务(或债权)按公允价值入账。譬如,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首先应看其有无活跃市场。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公允价值一般应取活跃市场中的报价,如各类存货。如用于清偿的非现金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企业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以固定资产进行清偿的,可以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估计其价值。再如,股权的公允价值的确定。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其应在市价的基础上进行确定。双方应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可以采用当月月初的市价、前三个月的平均市价等,并考虑增发后稀释的影响,做适当调整来确定。对于没有市价的公司来说,公允价值的确定应采用股权估价模型来确定。二、债务重组的前提条件新准则在对债务重组的
    2023-04-30
    192人看过
  • 保险价格VS保险价值
    针对今年315以来,本报接收的消费者对车辆保险咨询与投诉量陡增的情况。记者近日对海八路华南汽车城的部分4S店进行了实地采访。在海八路利泰集团东风日产利泰专营店,正好遇到了一位正在购买续保的林先生。在记者表明了身份及采访的目的之后,显得有些激动的林先生,打开了话匣子。林先生家住在黄岐某花园,于2005年5月30日在东风日产利泰专营店购买了一台蓝鸟,买车的同时,给车辆购买了全保。从事金属材料销售业务的林先生驾驶技术娴熟,一年以来,车辆从未出过半点磕碰的事情。当时购买的车辆保险自然没有派上半点用场,当然这也是作为车主最开心的事情,谁都不想出险。保险到期了,那接下来的续保到底怎么买?找谁买呢?从事销售业务的林先生,自然认识不少与保险沾边的朋友。最终,在朋友的鼓动之下,林先生通过朋友的朋友以较低的价格购买了车辆保险。但天有不测风云,车有小磕小碰,2006年7月的一个晚上,由于赶时间约见客户,加上雨天
    2023-04-23
    273人看过
  • 关于保险价值确定等问题的复函
    内蒙古保监局:你局《关于保险价值确定等问题的请示》(内保监发〔2007〕24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一、关于保险价值,目前在立法上没有明确定义。根据全国保险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的《保险术语》的解释,保险价值是经保险合同当事人约定并记载于保险合同中的保险标的的价值,或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根据《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确定保险标的保险价值的方式有两种,一是由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并在合同中载明,二是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前者是指定值保险,后者是指不定值保险。在实务中,要注意区分合同载明的是保险标的的保险金额还是保险价值。二、重置价值,是指以同一或类似的材料和质量重新置换受损财产的价值或费用,为财产保险中确定保险价值的一种方法。“固定资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的重置价值”是指人保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规定的以重置价值方式确定固定资产的保险价值。三、以估价方式确定保险金
    2023-04-23
    438人看过
  • 如何确定债务重组的入账价值
    如何确定债务重组的进入价格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如何确定债务重组的进入价格取决于重组方式。以资产结算的,放弃债务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相关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6条采用资产清算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在初始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存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并使资产达到现值的公允价值、税金、运输、装卸、保险等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成本。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包括被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和其他成本。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固定资产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成本,如税费、运输费、手续费、安装费、专业服务费等。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其他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成本,如税费、运输费、保险费等,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
    2023-05-08
    482人看过
  • 未约定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保险公司如何赔付?
    保险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在实践中,实际价值应按照保险事故发生地的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可以根据评估价格确定。保险标的转让未通知保险人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案情〕1999年1月5日,某汽车出租公司(以下简称出租车公司)将其所有的桑塔纳轿车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辆险、第三者责任险和附加盗抢险,被保险人为该出租车公司,保险期限自1999年1月6日零时起至2000年1月5日二十四时止。合同签订后,出租车公司如期交付了保险费。1999年5月2日,出租车公司将一辆桑塔纳轿车过户给罗某个人所有,同时罗某与出租公司约定,其每年向出租车公司交纳管理费和各种税费,车辆以出租车公司的名义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保险费由罗某个人交付。1999年10月10日,罗某驾车营运时在某地遭到歹徒劫
    2023-07-03
    55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足额保险
    相关咨询
    • 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如何确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4
      《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可以由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并在合同中载明,也可以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保险法》
    • 出资,价值如何确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0
      股东依据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用其持有的在其他公司的股权作价出资,设立新公司的行为。以股权出资设立登记时,其验资报告中就出资的股权评估情况进行说明,如果评估值高于或低于原出资额,是按原值出资还是按评估值出资《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并未明确规定以股权出资的,股权出资的作价金额必须为评估机构确定评估结果。个人认为该评估结果应作为确定股权出资作价的参考依据,最后的作价金额应当由出资人与其他出资人在参考评
    • 在车辆保险纠纷中,应当如何确定车辆的保险价值?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13
      《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可以由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并在合同中载明,也可以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保险法》
    • 被保险人的车辆价值应当由保险人的实际价值确定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1-09-29
      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确定。被保险机动车的折旧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不计折旧。例如9座以下客车月折旧率为0.6%,10座以上客车月折旧率为0.9%,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新车购置价的80%。车辆损失险计算公式:折旧金额=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被保险机动车已使用月数×月折旧率。
    • 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未约定保险公司如何赔付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2-28
      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在实践中,实际价值应按照保险事故发生地的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可以根据评估价格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