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制度规定,人民法院在处理仲裁裁决案件时,不能直接依据仲裁裁决的事实做出判断,而应当重新审理。于仲裁委的开庭笔录中记载的为当事人自认的事实,若在无胁迫和其他证据足以推翻的情况下,可以确定自认的效力。于一方提交的仲裁机关依职权调取的证据,一般情况下都应当予以承认其证明力。这些证据基于劳动争议案件诉讼程序的独立性,必须由当事人将这些材料作文证据提交到法院才具有证据的效力。
根据当前制度规定,人民法院在处理仲裁裁决案件时,不能直接依据仲裁裁决的事实做出判断,而应当重新审理。
2、于仲裁委的开庭笔录中记载的为当事人自认的事实,若在无胁迫和其他证据足以推翻的情况下,可以确定自认的效力,因为事实本身具有客观性,在特定条件下对于于己不利的事实的承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具有较强的真实性。
3、于一方提交的仲裁机关依职权调取的证据,一般情况下都应当予以承认其证明力。
4、这些证据基于劳动争议案件诉讼程序的独立性,必须由当事人将这些材料作文证据提交到法院才具有证据的效力。
【仲裁裁决效力的认定】
标题:仲裁裁决效力的认定
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应当依照裁决内容履行义务。然而,在仲裁裁决的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对裁决的效力产生异议时,如何认定裁决的效力成为了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这意味着,一旦仲裁裁决作出,当事人就应当依照裁决内容履行义务。但是,如果当事人对裁决的效力产生异议,就需要进一步进行法律分析。
根据司法实践,仲裁裁决的效力认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当事人对裁决的效力是否异议;其次,裁决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力;最后,当事人是否已经履行了裁决内容。
在当事人对裁决的效力产生异议时,首先应当审查裁决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如果裁决书在法律上具有效力,当事人就应当依照裁决内容履行义务。如果裁决书在法律上无效,当事人则无须履行裁决内容。
其次,当事人应当审查自己是否已经履行了裁决内容。如果当事人已经履行了裁决内容,那么裁决的效力就应当得到认可。反之,如果当事人未能履行裁决内容,那么裁决的效力就应当受到质疑。
总之,仲裁裁决的效力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当事人对裁决的异议、裁决书的法律效力以及当事人是否履行了裁决内容等因素。只有满足以上条件,仲裁裁决的效力才能够得到认定。
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应当依照裁决内容履行义务。然而,在仲裁裁决的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对裁决的效力产生异议时,如何认定裁决的效力成为了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这意味着,一旦仲裁裁决作出,当事人就应当依照裁决内容履行义务。但是,如果当事人对裁决的效力产生异议,就需要进一步进行法律分析。仲裁裁决的效力认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当事人对裁决的效力是否异议;其次,裁决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力;最后,当事人是否已经履行了裁决内容。在当事人对裁决的效力产生异议时,首先应当审查裁决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如果裁决书在法律上具有效力,当事人就应当依照裁决内容履行义务。如果裁决书在法律上无效,当事人则无须履行裁决内容。其次,当事人应当审查自己是否已经履行了裁决内容。如果当事人已经履行了裁决内容,那么裁决的效力就应当得到认可。反之,如果当事人未能履行裁决内容,那么裁决的效力就应当受到质疑。总之,仲裁裁决的效力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当事人对裁决的异议、裁决书的法律效力以及当事人是否履行了裁决内容等因素。只有满足以上条件,仲裁裁决的效力才能够得到认定。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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