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需要什么资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8 14:57:28 204 人看过

一、南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需要什么资料

认定为残疾人员需提供《残疾证》

认定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需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证书

认定为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需提供《城镇零就业家庭审核认定表》

二、南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受理条件

①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

②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

③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

④登记失业连续12个月以上;

⑤其他难以实现就业的情形。

三、南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五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第四十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制定专门的就业援助计划,对就业援助对象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本规定所称就业援助对象包括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对象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零就业家庭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对援助对象的认定办法,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就业援助对象范围制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6日 23: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社会保险相关文章
  • 顺德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登记表
    点击下载:办理流程1、申请人到户籍所在社区(村)就业服务窗口提交上述申请资料。2、认定,需申请人持社区(村)就业服务窗口初审通过的全部申请资料到镇(街道)人社局审核。
    2023-12-07
    58人看过
  • 南京在哪些情况下会注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一、南京在哪些情况下会注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一)失业登记被注销的;(二)夫妻双方均失业、城镇家庭零就业或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家庭成员中有一人已实现比较稳定就业的;(三)城镇零就业家庭、被征地农民及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通过合法渠道取得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从事二、三产或高效农业的;(四)户籍迁出本市的;(五)其他不符合就业困难认定条件的。二、南京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依据《南京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实施细则》1、认定范围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一)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是指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是指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人员;(三)单亲家庭:是指单独作为未成年子女法定监护人的父亲或母亲;(四)夫妻双方均失业:是指夫妻双方均失业的人
    2023-05-18
    441人看过
  • 住房困难的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申请南宁公租房需要什么材料
    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所需提供的材料:1.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B);2.广西申请住房救助经济状况核对申报表(本收件由民政部门处理);3.广西申请住房救助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4.身份证、户口簿、家庭成员关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5.婚姻状况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离婚证及经民政部门或档案馆确认的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生效法律文书,验原件收复印件);6.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居住状况证明(收原件);7.所在用人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收原件);8.其他材料。
    2023-05-29
    330人看过
  • 钦州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一、钦州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钦州市民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中心兴桂路体育中心主场馆3号门。二、钦州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五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三、钦州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条件①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②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③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④登记失业连续12个月以上;⑤其他难以实现就业的情形。
    2023-05-13
    327人看过
  • 成都市就业困难人员如何认定,流程是什么
    一、提交申请·提交材料:1、申请人本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成都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4、根据认定人员的不同,需提供的材料:(1)残疾人员:《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2)低收入家庭人员:市、区(市)县民政部门或街道(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证明或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证明。(3)按城镇人口安置的被征地农民:市、区(市)县国土部门或街道(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承包土地被征用、按城镇人口安置的证明(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自愿放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或流转其承包土地签订了3年以上流转合同的未转城镇居民的人员提供街道(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或流转合同)。·办理地点:户籍所在村社区(成都市户籍人员)或居住地村社区(非成都市户籍人员)·办理费用:无·办理所需时间:即时办理·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城乡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政策依
    2023-12-05
    162人看过
  • 酒泉金塔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什么时间办
    一、酒泉金塔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什么时间办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二、酒泉金塔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五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四十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制定专门的就业援助计划,对就业援助对象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本规定所称就业援助对象包括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对象是指因身
    2023-05-18
    440人看过
  • 就业困难人员的界定标准是什么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一、公租房领取工资标准公租房收入标准: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2.限制标准是指: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3.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4.房资助能力是指:申请人父母、子女或
    2023-06-27
    318人看过
  • 恩施就业困难人员在哪个机构认定
    一、恩施就业困难人员在什么机构认定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恩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2、受理,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予以许可决定;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4、决定,对准予行政许可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对不予行政许可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力。三、恩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四十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制定专门的就业援助计划,对就业援助对象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本规定所称就业援助对象包括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对象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
    2023-05-13
    278人看过
  • 办理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有何影响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大龄(男50岁,女40岁以上)、身体有残疾(持残疾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城镇居民、零就业家庭成员等,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转为城镇户籍就业困难的人员。进行就业困难认定的人员可以申请当地政府给予的相关补助或补贴。一、失业人员社保减免政策是什么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与用工方解除劳动关系,目前无工作,且档案已转入户口所在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现以某种方式正在寻找工作的人员。根据规定,失业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的人员,以灵活就业的身份续缴社保的,可以享受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社保缴费的三分之二,且享受社保补贴的年限不超过3年。灵活就业困难人员提供资料包括:本人书面申请、本人灵活就业证明、《再就业优惠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个人缴费记
    2023-02-28
    297人看过
  • 南宁装卸管理人员资格认可需要什么材料
    一、南宁装卸管理人员资格认可需要什么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二、南宁装卸管理人员资格认可法律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五)交通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资格认定。铁路监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民航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航空运输以及航空运输企业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第四十四条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应当经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部门制
    2023-05-19
    253人看过
  • 西宁就业困难人员社保按什么标准进行补贴
    西宁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标准已确定为确保就业困难人员充分享受到国家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更好调动灵活就业人员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的积极性,我市继续加大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力度,使就业困难人员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稳定就业,增加收入,解除其后顾之忧。灵活就业的“4045”人员、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单亲下岗家庭成员、部分对越作战退役军人等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均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70%。公益性岗位安排的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为“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之和”,社保补贴标准为:养老保险补贴,按公益性岗位人员实际缴纳的60%─100%养老保险不同的缴费比例分别给予补贴。医疗保险补贴,按8%的缴费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时,补贴其6%的部分,由个人承担2%的部分;按4.2%的缴费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时,给予全额补
    2023-05-04
    185人看过
  • 景德镇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景德镇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法律依据是什么1.《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8号)第四十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制定专门的就业援助计划,对就业援助对象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本规定所称就业援助对象包括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对象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零就业家庭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对援助对象的认定办法,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就业援助对象范围制定。2.《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修订)第五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是指
    2023-05-18
    95人看过
  • 青岛市如何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包括:1、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4050(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且仍未实现再就业的人员2、残疾下岗失业人员3、低收入失业人员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5、失地农民。下文为您介绍的是青岛市如何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应持户口簿、《失业证》(《求职证》、《协保证》)及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区(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其中,持《残疾人证》的人员,向户籍所在地区(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由区(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认定,按规定纳入管理并提供相应的就业援助。(1)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持《青岛市城乡双零就业援助卡》;(2)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持离婚或丧偶证明;(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持《低保证》;(4)残疾失业人员持
    2023-06-09
    375人看过
  • 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
    为规范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和认定程序,根据《就业促进法》、《内蒙古自治区就业促进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5〕103号)的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范围和认定标准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人员。(一)城镇登记的4050失业人员(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以下简称4050人员;(二)持有《残疾证》并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城镇残疾人;(三)经申报确认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四)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城镇失业人员;(五)在城镇规划区内,完全丧失土地且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失地人员;(六)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经公共就业服务机
    2023-06-05
    94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基本社会政策,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济性... 更多>

    #社会保险
    相关咨询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前提: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30
      1.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4.被征地农民中的失业人员;5.失业的残疾人;6.需要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7.毕业后超过半年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8.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军人和军烈属;9.纳入去产能政策范围企业的失业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10
    • 就业困难人员怎么才能享受就业困难补贴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4
      厦门目前规定是: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被用人单位招用,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后,可以向所属的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领社保补贴;或者,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且已经通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认定为“灵活就业”,并向地税部门申报参保,按“灵活就业”身份缴纳了养老、医疗、失业三个险种,就业困难人员本人可以向原办理灵活就业认定的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按规定申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去哪里办理
      天津在线咨询 2024-04-04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去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人员,根据申请统一登记,并将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已经调查核实的人员进行公示,并对提出异议和举报电话的情况进行核查。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所对公示无异议,符合初审条件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核准后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并将相关材料集中报县劳动就业管理处办理审核认定。
    • 其它困难就业人员判定条件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03
      1.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4.被征地农民中的失业人员;5.失业的残疾人;6.需要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7.毕业后超过半年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8.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军人和军烈属;9.纳入去产能政策范围企业的失业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10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法律有哪些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2-09
      法律咨询解答 1.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4.被征地农民中的失业人员;5.失业的残疾人;6.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7.毕业后超过半年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8.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军人和军烈属;9.纳入去产能政策范围企业的失业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