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哺乳期内,单位不得以女职工哺乳子女,可能会影响本职工作为由,降低其工资待遇。
2、哺乳期间,一般单位不能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而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情况下,也需要顺延劳动合同期限。
3、需要给予哺乳期内的女职工一定时间的哺乳时间。
4、不能安排哺乳期内的女职工从事高劳动强度的工作和一些哺乳期内禁忌从事的工作。
一、哺乳期上班能享受到什么待遇
第一,用人单位对于女职工不得以其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由降低其工资待遇。
第二,如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哺乳期满方可终止合同。
第三,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第四,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法律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二、哺乳期工资标准的规定
哺乳期工资标准的规定为:
1、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哺乳期工资,也不能因为女职工哺乳而解除劳动合同。
2、对于哺乳期的女职工应安排每天一小时的哺乳时间,对于哺乳一周岁以下婴儿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加班或者上夜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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