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约定不明确案件中止审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1 15:50:55 241 人看过

仲裁约定不明确案件中止审理可以吗

不可以。案件审理是必须要有法定的事由必须要中止审理的,排期不在范围。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30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请示待批、工伤鉴定以及其他妨碍仲裁办案进行的客观情况,应视为仲裁时效中止,并需报仲裁委员会审查同意。仲裁时效中止不计入仲裁办案时效内。

按照该规定,在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遇有以下几种情况,仲裁时效可以中止:

1、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政策规定不明确,或者缺乏处理依据,需要请示上级有关部门并等待答复期间;

2、在处理案件过程中,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现场勘验、委托其他仲裁委员会调查时,在等待结果出来期间;

3、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出现当事人死亡,法定代理人和利害关系人尚不明确,当事人患重病或丧失行为能力等情况,致使当事人不能参加仲裁活动期间;

4、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发生自然灾害或社会变故,造成交通、通讯阻断等其他防碍仲裁办案正常进行的客观情况期间。

仲裁庭在处理案件过程中,遇有上述情况需要中止仲裁时效的,应及时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执行。上述情况消除后,仲裁时效即应恢复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3日 01: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继承人相关文章
  • 不予中止审理裁定书范本
    (××××)×刑×字第××号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以及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羁押处所)。×××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以×检×诉〔〕××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本案不适用中止审理的情形,现不予裁定中止审理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院印)××××年××月××日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刑事中止审理情形:中止审理是指在审判过程中,出现了某些使审判活动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审判人员决定暂时停止审判活动,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1、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2、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
    2023-04-21
    263人看过
  • 仲裁机构约定不明确的几种认定方式
    (一)仅约定纠纷适用仲裁规则的仲裁协议效力问题(二)约定了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仲裁协议效力问题(三)约定由某地仲裁机构仲裁的仲裁协议效力问题约定由某地的仲裁机构仲裁且该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仲裁的仲裁协议效力如何?最高人民法院在1998年7月6日给河北高级人民法院的函(法经{1998}287号)中规定:该合同虽未写明仲裁委员会的名称,仅约定仲裁机构为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但鉴于在当地只有一个仲裁委员会,即石家庄仲裁委员会,故该约定应认定是明确的,该仲裁条款合法有效。《解释》对法经{1998}287号函的规定予以肯定:仲裁协议约定由某地的仲裁机构仲裁且该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的,该仲裁机构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解释》还规定,如果该地有两个以上的仲裁机构,则当事人需就仲裁机构的选择达成一致,否则仲裁协议无效[22].正如前文所分析的那样,这样的规定实际上是间接否定了约定由某地的两个以上仲裁机构仲裁的仲裁
    2023-06-26
    199人看过
  • 法院裁定终止审理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终止审理的条件有:(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1、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
    2023-07-07
    76人看过
  • 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还能用吗?
    在做国际买卖的时候,确定合作了,就会签个买卖合同,为保证以后出现合同纠纷能够尽快解决,通常也会在买卖合同中先说好仲裁机构。但是,在签合同的时候,因为会不会出现矛盾纠纷是不确定的,所以导致协议中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事实上,如果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的,会导致该协议无效,不能继续适用。因为按照仲裁的规定,约定国际仲裁协议的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1、双方意思表示真实。2、事项可仲裁,且不违反我国的专属管辖。3、当事人主体资格适格。4、内容合法,且事项具有可仲裁性。5、仲裁机构适格且明确,具有唯一的指向性。当然,现在仲裁协议是不能用,那么可以去提国际贸易诉讼。要是去起诉的话,那么需要按照下面的程序走:1、先去提起诉讼就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向其认为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按照各国法律的规定,法院决定受理诉讼以后,会将诉状副本送达给每一个被告,并限期被告提出答辩状。2、准备答辩和
    2023-04-30
    264人看过
  • 法院裁定“龙太子”商标案中止审理
    浙江太子龙控股集团公司热销的童装名叫龙太子,然而,龙太子早在1997年就被四川人李光辉注册为童装商标。为此,后者将浙江太子龙公司诉至杭州滨江区人民法院(详见本报2月22日B4版相关报道)。记者近日获悉,法院以浙江太子龙公司申请注册的龙太子商标予以初审公告为由裁定本案中止审理。法院认为,从被告提交的注册商标受理申请书,部分驳回通知书和初审公告可以确认,浙江太子龙公司申请的龙太子商标审定在第25类服装上使用。该商标是否被注册将影响本案的受理,裁定中止审理。对此,原告表示反对。李光辉的代理人冯杭绍认为,浙江太子龙公司申请注册的龙太子商标只是初步审定,并非已注册,而且童装不在此初步审定范围。而且,该商标是否将来被注册,与其已在童装上使用龙太子做商标侵犯原告商标权的行为没有关联性,不影响法院对该公司此前侵权的评判。记者了解到,浙江太子龙公司在25类服装上注册的龙太子商标于今年4月10日初审公告,并驳
    2023-06-07
    419人看过
  •  重新审理中止的案件
    在审判过程中,若出现某些情况导致审判活动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继续进行,审判人员将暂停审判活动,直到相关问题得到解决,然后再恢复审判。刑事案件中止审理后中止事由消失后可以由法庭自己恢复,也可以由检察院向法院提出,案件文号仍用原来的案号。在审判过程中,若出现某些情况导致审判活动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继续进行,审判人员将暂停审判活动,直到相关问题得到解决,然后再恢复审判。刑事案件中止审理后中止事由消失后可以由法庭自己恢复,也可以由检察院向法院提出,案件文号仍用原来的案号。 【恢复审理】中止事由消失,案件文号不变3. 【恢复审理】中止事由消失,案件文号不变在司法实践中,有时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当事人或法院工作人员可能会提出恢复审理的申请。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中止审理的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审理。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恢复审理时
    2023-08-27
    338人看过
  • 如何在简易仲裁程序中审理案件
    仲裁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后,仲裁委员会应立即向双方发出仲裁通知。被申请人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明文件的,也可以提出反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双方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审理案件。当事人未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指定一名仲裁员的,仲裁委员会主任应当立即指定一名仲裁员。仲裁庭应当按照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审理案件。它可以决定举行书面听证会或举行听证会。仲裁庭决定开庭的,只能开庭一次。必要时,仲裁庭可以决定再次开庭。仲裁庭应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仲裁裁决。
    2023-05-07
    186人看过
  • 合同仲裁和诉讼约定不明确可以起诉吗
    合同约定仲裁不可以起诉。仲裁与诉讼是商事实践中常用的纠纷解决机制,那么在合同纠纷中,一方申请了仲裁,另一方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发生商事纠纷时,有仲裁的必须仲裁,没有的可直接起诉,仲裁不执行可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无法解决,可继续提起诉讼。一、降薪多少以内幅度可以仲裁不论降薪幅度的大小,只要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擅自降薪,双方因此而产生争议的,劳动者就可以仲裁。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而对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争议,在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之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企业降薪必须要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后才能实施。仲裁要遵循的原则:1、协议仲裁的原则。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
    2023-03-12
    476人看过
  • 劳动仲裁中止审理申请书范本
    一、劳动仲裁中止审理申请书范本申请人:xx***有限公司被申请人:请求事项:1、请求中止张为小张申请关于劳动关系的仲裁申请;事实与理由:你单位受理的张**儿子小张与我公司劳动关系争议的仲裁申请,在仲裁期间,被申请人对申请人方提供称具有劳动关系的关键证据证明有异议,认为该证明是无效证明;也不能作为证据。而该证据是认定张*与我公司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的主要证据,现我公司已经对该份证明的效力向川汇区人民法院提出了民事诉讼,法院也已经受理;该民事诉讼直接会影响到仲裁结果。特根据法律规定向贵会提出中止仲裁审理的申请,望批准。此致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xx****有限公司XX年XX月XX日二、用人单位申请劳动仲裁须提供的材料1、被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2023-06-04
    318人看过
  • 案件审理后仲裁庭如何裁决
    审理后仲裁庭应当根据案件的审理情况和提供的证据作出裁决。根据当事人的意见,当庭再行调解;不宜进行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休庭合议并作出裁决;仲裁庭复庭,宣布仲裁裁决;对仲裁庭难作结论或需提交仲裁委员会作决定的疑难案件,仲裁庭可以宣布延期裁决。制作仲裁裁决书:仲裁裁决书由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仲裁庭当庭裁决的,应当在自裁决作出之日起7日内发送裁决书;定期另行裁决的,当庭发给裁决书。一、仲裁庭裁决案件的流程是怎样的(一)、当事人申请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先决条件和必经程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二)、审查受理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
    2023-03-02
    93人看过
  • 仲裁机构约定不明合同仲裁协议无效
    唐先生是一个个体户,前段时间跟别人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我们听说仲裁委打官司比较快,于是就约定了,如果发生纠纷的话,通过仲裁的形式来解决,不去法院。现在,对方没有付款,唐先生想去申请仲裁,但仲裁委回复说我们没有约定仲裁机构,需要我们补充约定仲裁委,否则要去法院起诉。请问:我们签订的合同有什么问题吗?唐先生反映的问题涉及到仲裁协议或者是仲裁条款的签订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16条规定: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本案中,您签订的合同,虽然有约定以仲裁的形式来解决纠纷,但没有选定具体的仲裁委员会,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您可以与对方达成补充协议,选定仲裁委员会。如果协商不成的话,那么就只能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了。
    2023-06-06
    434人看过
  • 不同意中止审理需要出裁定吗
    当事人对法院作出的刑事案件中止审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请,法院会对当事人提出的意见进行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二)被告人脱逃的;(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2023-06-13
    143人看过
  • 破产案件中法院可审查仲裁裁决
    林某系清江公司员工,1999年患重病,2001年,林某与公司因报销医疗费问题申请劳动仲裁。裁决后,林某不服,提起诉讼。一、二审法院判决:清江公司报销林某2000年2月至2001年11月之间的医疗费用6万余元;林某2001年11月以后的医疗费按医保处核定的标准报销。法院判决与仲裁裁决均明确报销的医疗费按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计算。2004年9月,林某再次对2001年11月以后的医疗费用申请仲裁,仲裁委裁决:按非强制性的大病统筹医疗保险标准计算,应报销费用为15万余元。后清江公司对此提起诉讼,法院建议仲裁委撤销裁决书,同时建议原告清江公司撤诉。在仲裁委没有撤销裁决书的情况下,原告撤诉,仲裁裁决书已生效。林某申请执行,因清江公司破产,法院裁定终结执行。林某以仲裁裁决书为依据向清江公司破产清算组申报劳动债权。清算组提出异议,认为应按基本医疗保险标准确定劳动债权数额。该案在审理中观点不一:对于法院能否审查
    2023-06-09
    216人看过
  • 刑事中止审理的法定情形,刑事案件中止审理和终止审理的区别
    一、刑事中止审理的法定情形刑事中止审理的法定情形:1.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2.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者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4.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中止审理。被告人归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必要时,应当对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5.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二、刑事案件中止审理和终止审理的区别刑事案件终止审理与中止审理的区别在于:1.原因不同。终止审理缘于审理中出现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的情形,而中止审理则是因为出现了使得案件无法继续
    2023-06-19
    216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人
    词条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继承人
    相关咨询
    • 案件裁定中止审理需不需要检察院证明?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6
      如果法院裁定中止审理,违反了法律规定,检察院有权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要求法院纠正,恢复审理。《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
    • 确认仲裁机构名称约定不明确的仲裁协议中约定的仲裁机构效力有效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2
      [2005]民立他字第55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2005]鲁立请字第1号《关于如何确认仲裁机构名称约定不明确的仲裁协议的效力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一方当事人认为仲裁协议中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未申请确认仲裁协议的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实体纠纷的,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能够确定仲裁机构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当事人申请仲裁;认为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仲裁协议无效的,应
    • 刑事案件中止审理裁定什么情况下可以中止案件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2
      1、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2、被告人脱逃的; 3、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4、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
    • 行政案件审理中中止是否下达裁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8
      当前行政案件法院裁定种类主要是:(1)裁定不予受理。根据 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一条的限定,人民法院审查诉讼,对不符合提诉讼讼要求的诉讼,作出裁定不予受理。(2)裁定驳回诉讼。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对于已 立案 受理但确属不符合诉讼要求的诉讼,应作出裁定驳回诉讼。(3)裁定诉讼期间停止具体行政做法的执行或者驳回停止执行的申请。诉讼期间,人民法院对隶属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限定的应当停止具体行政做法的执行情况
    • 商事仲裁中止审理时限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7-14
      仲裁是指买卖双方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签订书面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予以裁决,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协议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它通常作为合同中的一项仲裁条款出现;另一种是在争议之后订立的,它是把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给仲裁的协议。这两种形式的仲裁协议,其法律效力是相同的。下列情况下,中止仲裁: 1、当事人一方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仲裁的; 2、一方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