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做要约的撤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7 09:43:03 333 人看过

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而受要约人承诺之前,欲使该要约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撤销与要约的撤回不同在于:要约的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要约的撤销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后;要约的撤销是使一个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失去法律效力,要约的撤销是使一个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失去法律效力;要约撤回的通知只要在要约到达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就发生效力,而要约撤销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生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不一定发生效力。在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形下,要约是不得撤销的。

要约的撤回、变更、撤销

1、要约的撤回、变更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在作出要约后,于要约生效前使要约不发生效力的行为。要约发生后生效前,要约人可以撤回要约。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必须具备如下条件:其一,要约已经发出;其二,要约尚未发生效力;其三;要约撤回通知必须先于或同时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其四,撤回通知必须以排除要约发生效力为内容。

2、要约的撤销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消灭要约效力的行为。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规定:“要约人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为了防止受要约人蒙受不测损害,《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还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要约的撤销必须具备如下条件:其一,要约必须到达受要约人处。其二,要约撤销的通知到达承诺人处时,承诺尚未发出。其三,要约未规定承诺期限或者要约人未表示要约不可撤销。其四,不存在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之情形。同时具备上述四个条件的,要约的撤销才具有法律效力。要约撤销的效果是消灭要约的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08: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要约应具备什么条件,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有什么区别
    一、要约应具备什么条件要约应具备以下条件:1.内容具体确定;2.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3.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4.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的生效时间是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二、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有什么区别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有以下区别:1.要约的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要约的撤销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后;2.要约的撤回是使一个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而要约的撤销是使一个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失去法律效力;3.要约撤回的通知只要在要约到达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就发生效力,而要约撤销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不一定发生效力。三、要约的法律效力有哪些要
    2023-06-22
    123人看过
  • 什么叫做特别约定
    保险特别约定又称特别约定,经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共同约定,附加在一张保单上的特殊协议或条款。它是指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保险单的基本条款外所做的其他约定,其内容是保险人与投保人对于保险合同内容的特殊约定,其效力优于基本条款。根据我国《保险法》第13条第1款与第14条的规定,保险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只要缔约双方就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合意,合同即告成立,在保险合同项下,投保人的主要义务是交付保险费,保险人的主要义务是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合同成立、生效和保险责任的开始是三个不同的概念,各自产生的权利义务是不同的。一般说来,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有约定的生效条件和期限,则于约定条件形成或者期限届满,合同开始生效。对于大多数合同而言,保险合同生效意味着保险责任开始,即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和保险合同生效的时间是一致的。
    2023-06-15
    356人看过
  • 民法典的要约撤回是什么
    一、民法典的要约撤回是什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约是意思表示的一种,当事人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第四百七十五条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二、要约的成立条件是什么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并且唤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一方的当事人。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所谓具体是指要约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要约人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而这种订约的意图一定要由要约人通过其发出的要约充分表达出来,才能在受要约人承诺的情况下产生合同。4.要约必须发给要约
    2023-04-13
    496人看过
  • 要约废约与要约撤回有什么区别?
    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的区别在于:从表现形式上看,受要约人没有发出承诺通知之前,生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是要约撤回,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是要约撤销。对于要约不得撤销的两类情形,必须要准确记忆,要求受要约人要有两个并列的条件并且缺一不可,条件是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和要求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一、要约消灭的原因第一,要约有效期限的经过,凡是在要约中明确规定了承诺期限的,则承诺必须在该期内作出,超过了该期限,则要约自动失效,不可再接受承诺。第二,受要约人拒绝要约。拒绝要约是指受要约人没有接受要约所规定的条件。拒绝的方式有多种,既可以是明确表示拒绝要约的条件,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作答复而拒绝,还可以表现为对要约的实质内容作也限制、更改或扩张大而形成反要约,不过在后一种情况下,既表明受要约人已拒绝了要约,同时也向要约人提出了一项反要约。受要约人在拒绝要约以后,也可以撤回拒绝的通知,
    2023-06-24
    231人看过
  • 撤回要约需要注意什么
    要约撤回要注意的事项:1、要约是需要在到达受要约人的时候撤回的。2、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发出之后但在发生法律效力以前,要约人欲使该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而作出的意思表示。一、要约解除失效的情形包括要约失效: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要约作为一种订约的意思表示,它能够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二、要约与承诺的区别是什么?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承诺是指对要约接受的一种意思表示。要约和承诺的区别:一、概念不同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二、意思表示要件不同,要约内容具体明确;承诺内容应当与要约内容一致: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
    2023-03-12
    54人看过
  • 要约撤回撤销要求应该写什么
    要约撤回的相关规定是行为人可以撤回要约。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相对人。要约撤销的相关规定是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一、我国民法典对要约生效的时间规定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要约一般是受要约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意思表示为生效时间。如果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要约有效期限的经过,凡是在要约中明确规定了承诺期限的,则承诺必须在该期内作出,超过了该期限,则要约自动失效,不可再接受承诺。二、承诺发出后是否可以撤回?承诺发出后可以撤回,承诺的撤回,是指承诺生效前,承诺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撤回承诺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要约人,如果撤
    2023-03-09
    223人看过
  • 要约撤回的概念
    一、要约撤回的概念要约撤回的概念是指在要约生效之前,要约人使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为了尊重要约人的意志和保护要约人的利益,只要要约撤回的通知先于或同时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就可产生撤回的效力。要约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使要约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因为要约的撤销往往涉及受要约人的利益,所以法律对其设定了一定的限制。二、要约撤回与要约撤销区别1.发生时间不同。要约撤回发生在要约到达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而要约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通知之前;2.后果不同。撤销要约的一方,需要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撤回要约不会造成损失,故没有赔偿责任。三、要约有效的条件1.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所谓特定的合同人,是为外界所能客观确定的人,也就是说通过要约的内容,人们能够知道是谁发出的要约。2.要约必须具有与他人订立合同的目的。要约是一种
    2023-06-04
    112人看过
  • 撤回合同要约的程序是什么
    1、撤回要约合同的程序是什么?效力之前作出为什么要约可以撤回?这是因为在要约产生法律效力之前,它不会对受要约人和交易秩序产生任何影响。在此阶段,应允许要约人发出尚未生效且未产生预期效果的要约。撤回要约的条件是撤回要约的通知在受要约人收到之前或同时送达受要约人。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后到达的,要约生效。能否使要约无效取决于要约是否符合撤回条件。因此,如果要约人想要撤回要约,他必须选择比要约更快地向受要约人发送撤回通知,以便在要约到达之前送达受要约人。如果要约人在要约发出后立即以比要约更快的方式发出撤回通知,撤回通知应在要约发出之前或最迟与要约同时送达受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延误的,撤回通知应当在协议到达后送达受要约人。在这种情况下,受要约人应当及时向要约人发出通知,通知其撤回要约的通知已经逾期,要约已经生效。如果受要约人延迟发出通知,要约人撤回要约的通知应被视为不迟,撤回要约的效力仍
    2023-05-07
    212人看过
  • 要约撤回如何区别于要约撤销以及要约撤回的法律定义
    一、要约撤回如何区别于要约撤销要约撤回区别于要约撤销在于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前,要约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行为。1.从表现形式上看,要约撤回发生在要约到达(或刚刚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而要约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尚未发出承诺通知之前。两者的实质,区别在于:前者是在要约尚未生效(或刚刚生效)时发生的,而后者则是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2.对于要约不得撤销的两类情形,应当准确记忆。特别是要求受要约人不仅得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而且要求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两个并列条件缺一不可。二、要约撤回的法律定义我国法律规定,要约可以撤回。要约撤回的法律定义是指在要约生效前,要约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的表示。要约一旦送达受要约人或被受要约人了解,即发生法律效力。所以,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因此,
    2023-06-26
    434人看过
  • 要约的撤回是指什么,有什么规定
    要约撤回,是指在要约生效之前,要约人使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为了尊重要约人的意志和保护要约人的利益,只要要约撤回的通知先于或同时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就可产生撤回的效力。要约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使要约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因为要约的撤销往往涉及受要约人的利益,所以法律对其设定了一定的限制。一、广告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普通广告属于要约邀请,悬赏广告属于要约。第一,含义上的区别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提出条件,望对方接受的意思表示。辨证的讲若对方变更了要约人的条件,则构成反向要约,原来的要约视为失效。要约邀请是希望对方向自己提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可以这样理解,要约邀请提出的不是具体条件而是意思表示(想法)。第二,后果上的异同普通广告基本上都是在价格数量质地都没限制的范围内希望对方购买(有意向则需要再谈)属于要约邀请。悬赏广告一般是对指定行为的承诺,承诺的条件一
    2023-03-17
    404人看过
  • 撤销要约和撤回要约的区分方式
    撤销要约和撤销要约的区别在于:1、要约撤回要约生效前,要约人可以反悔,方法是撤回要约。有两个条件:发出撤回通知;撤回通知先于要约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对方。撤回要约的效力是防止要约生效,因此撤回要约不是要约失效的原因;2、要约撤销生效后,在对方作出承诺之前,要约方可以反悔,方法是撤销要约。有三个条件:发出撤销通知;撤销通知必须在相对人发出承诺通知前到达相对人;要约属于可撤销要约。三种要约属于不可撤销的要约:要约人确定承诺期限;明确要约不可撤销;被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准备履行合同;3、要约被撤销后,要约失去了效力,对方失去了承诺的权利,因为承诺的对象必须始终是有效的要约。要约人的行为构成缔约过失的,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撤销要约与撤回要约的区别(一)要约的撤回所谓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发出以后,尚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也就是在要约发生效力之前,要约人使其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法律之所
    2023-07-04
    210人看过
  • 要约的撤回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要约可以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下列情形下的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2)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的;(3)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一、要约失效的几种情况要约失效,即要约丧失法律拘束力。要约失效后,要约人不再受其约束,受要约人也终止了承诺的权利。要约失效后,合同即失去了成立的基础,受要约人即使承诺,也不能成立合同。民法典规定,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拒绝要约,包括明确表示拒绝,或对要约进行了修改、限制或扩张。要约人一旦收到受要约人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要约的通知,要约即因被拒绝而终止效力
    2023-03-12
    95人看过
  • 撤回要约的通知的规定是什么?
    一、撤回要约的通知的规定是什么?要约撤销,是要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约人欲使其丧失法律效力而取消该项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要约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承诺前,使要约丧失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也就是说,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要约人可以撤销要约。由於撤销要约可能会给受要约人带来不利的影响,损害受要约人的利益。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利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
    2023-04-13
    235人看过
  • 要约请求与撤回要约是什么意思
    可以撤回要约。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当事人之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对方,要约可以撤销,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确规定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一、技术合同签订时间怎么写(1)当事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2)要约的生效时间。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以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要时间为到达时间。(3)要约的撤回、撤销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时有效。(4)依法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况: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
    2023-06-22
    45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什么叫撤回仲裁申请要求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20
      申请撤案是当事人的程序权利,但申请人撤案申请权的行使将会对对方当事人乃至仲裁程序产生影响,因而当事人的撤回申请须经仲裁机构或仲裁庭的程序性审查,符合以下条件的,才应予准许。 1.主体条件:撤回仲裁申请必须由有权的人员提出。所谓有权提出的人员,是指仲裁申请人或被申请人(限于反请求部分)、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以及经其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2.形式要件:撤回仲裁申请须采取书面形式。虽然仲裁法对撤回仲裁
    • 怎么撤回一个撤回过的要约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29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 ? 要约? 什么时间撤回?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20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撤回,是指在要约生效之前,要约人使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为了尊重要约人的意志和保护要约人的利益,只要要约撤回的通知先于或同时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就可产生撤回的效力。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民法
    • 请求撤回和要约撤回有什么区别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02
      申请撤回是指在申请发生法律效力之前,申请人不发生法律效力而撤销申请的行为。申请撤销是指申请发生法律效力后,申请人失去法律效力撤销申请的行为。要约的撤销和要约的撤销的区别是1、从表现形式来看,要约的撤销发生在要约到达(或者刚到达)的要约人之前,要约的撤销发生在要约到达要约人之前,要约人没有发出承诺通知。两者的实质,区别在于:前者是在要约尚未生效(或刚刚生效)时发生的,而后者则是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
    • 如何理解要约的撤回,对方说要撤回要约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31
      规定,要约可以撤回。要约撤回,是指在要约生效前,要约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的表示。要约一旦送达受要约人或被受要约人了解,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