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被监视居住需的条件有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0 10:26:37 79 人看过

嫌疑人被监视居住需要的条件有: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或者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2、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3、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等其他情形。

嫌疑人被监视居住可能在监视居住被到哪儿

嫌疑人被监视居住的执行地点:

1、一般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

2、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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