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要求虚假报告机构有权解除合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1 14:54:25 181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委托人要求评估机构出具虚假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是有权解除委托合同的且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第十九条委托人要求出具虚假评估报告或者有其他非法干预评估结果情形的,评估机构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评估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利用开展业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允许其他机构以本机构名义开展业务,或者冒用其他机构名义开展业务;

(三)以恶性压价、支付回扣、虚假宣传,或者贬损、诋毁其他评估机构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

(四)受理与自身有利害关系的业务;

(五)分别接受利益冲突双方的委托,对同一评估对象进行评估;

(六)出具虚假评估报告或者有重大遗漏的评估报告;

(七)聘用或者指定不符合本法规定的人员从事评估业务;

(八)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哪些国有资产需要进行评估

国有资产占有单位(以下简称占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

(1)资产拍卖、转让。

资产转让是指国有资产占有单位有偿转让超过百万元或占全部固定资产原值百分之二十以上的非整体性资产的经济行为。

(2)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

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以承担债务、购买、股份化和控股等形式有偿接收其他企业的产权,使被兼并方丧失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

企业出售是指独立核算的企业或企业内部的分厂、车间及其它整体性资产的出售。

企业联营是指国内企业、单位之间以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投入组成的各种形式的联合经营。

股份经营是指企业实行股份制,包括法人持股企业、内部职工持股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不上市)企业和股票上市交易的企业。

联营、股份经营的企业进行资产评估时,应对联营及合股各方投入的资产进行全面评估。

(3)与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开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者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4)企业清算。

企业清算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宣告企业破产,并进行清算;或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改组、合并、撤销法人资格的企业资产进行的清算;或企业按照合同、契约、协议规定终止经济活动的结业清算。

(5)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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