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中的船舶所有权的原始取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5 02:20:10 300 人看过

关于建造中的船舶的所有权的归属,学者观点不一,大概分为以下四种观点,本文将简单介绍有关建造中船舶所有权的原始取得的相关观点。

1、有认为建造中的船舶,其所有权归属,依民法关于动产的规定,船舶以他人材料施工建筑的,其所有权归属于所有人(Dnnv.Oneal,1Sneed(Tenn.)106,60Am.Dec.140(obiter),但因加工所增的价值显然超过材料的价值的,其加工物的所有权归属于加工人。船舶经改建时,若龙骨如旧,所有权仍属于所有人(propertyinanexistingvesselfollowsherkeel),所附加的材料的价值仍属于所有人。但如价金或报酬未清偿,承揽人有留置权。依美国法例,建筑中的船舶,虽其主要材料由定造人供给,除另有约定外,则除非到船舶建造完毕并经定造人受领,所有权不发生转移(48Am.Jr.S.63)。船舶在完成交付并经由受领人受领前,虽已漆上定造人的姓名,亦同(Mcklowv.Mongles,1Tant.318,9R,R.784),船舶造价,经由分期支付者,除另有约定外,定造人并不当然就未完成的船舶取得部分所有权(Woodv.Rssel,5B.andAnd.942,24R.R.621,1D.R.587),在他人土地上建筑船舶,因承揽人积欠租金,地主就未完成的船舶行使留置权的时候,即使造价由定造人分期支付,定造人也不得以其有一部分的所有权而提出异议(Clarkv.MillwallDockCo.55L.J.Q.B.378;17Q.B.D.494;54L.T.814;34W.R.698;51J.P5-c.A)。

2、有人认为建造中的船舶的所有权,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由造船厂所有。关于这一点,如果材料由船厂供给,当然没有问题;如果材料由定造人供给(包括买材料的价金),也可因造船厂的加工所增价值明显超过材料为理由,认定该建造中的船舶所有权属于船厂。但是这一见解,不问材料由谁供给,一概认为建造中的船舶的所有权归于造船厂,对于供给材料的定造人,甚为不利。鉴于此,台湾海商法第十条设定所谓定造人的继续建造权,使得供给材料的定造人的按约定,按建造程度分期获得建造中的船舶的所有权或对建造中的船舶设定抵押,以获得保障,在遇到造船厂破产时,得自行出资在原处完成船舶的建造,可谓对定造人的权利的救济性的制度设计。

3、也有人认为建造中的船舶,其所有权应又何人原始取得,不得一概而论。

1)船舶所有人欲以自己的材料,在自己的船厂自行建造,则该建造的船舶,由船舶所有人原始取得,即自己出料自己造船。实务中,有的船公司规模巨大,甚至成立集团公司,不但有船队,而且有自己的船厂,负责船队船只的检修、保养以及新船的建造,为的是节省成本,取得规模效应。在这种情况下,由公司自己筹资买料、自己的船厂负责建造,建造中的船舶的所有权当然始终属于该船公司,因而他也当然有权以该建造中的船舶为抵押标的物设定抵押,这是没有问题的。

2)如定造人以自己的材料,委托承揽的造船厂建造,则属于一种单纯的承揽合同,定造人原始取得船舶的所有权。

3)如造船人以自己的材料或大部分材料,为定造人建造船舶,则属于一种工作物供给契约。当事人的意思,兼具产权转移与工作物的完成,是承揽与买卖的混合契约。换言之,关于船舶建造完成,适用承揽之规定;关于所有权的转移,适用买卖的规定。此时,建造的船舶的所有权,由造船人原始取得。

4、台湾学者刘宗荣认为:

1)承揽人提供材料并完成船舶的建造,那么船舶建造合同是一个买卖与承揽的混合,针对不同的法律情况适用相关的法律。

2)如果由造船人和定造人共同出资、提供材料,则需要区分材料是否有主物:

A、在没有主物的情况下,造船人和定造人共同共有建造中的船舶,如果要在建造中的船舶上设置抵押权,则双方必须遵守海商法中相关类似的规定。

B、如果可以区分主物,则由主物的所有人取得建造中的船舶的所有权。

3)如定造人供料,则是一个典型的承揽合同,定做人原始取得物之所有权。但是作者认为这一观点没有考虑到加工的因素,尚不周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9: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船舶所有权相关文章
  • 船舶留置权的取得条件有哪些
    船舶留置权成立必须具备以下要件:(1)必须依照法律明文规定;(2)债权人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对方的财产;(3)债权人的债权须与债权人占有的财产相关联,否则,债权人将不具有留置权;(4)留置权只有在债务人到期后仍不能履行合同时才能实现;(5)债权人留置财产不得违背社会公德;(6)留置权人对留置物享有合法占有权。一、别人欠钱,有条但那人不还钱,能扣他车吗债务人不还钱,债权人不能私自扣押债务人的车辆,因为这种行为是侵权行为,应返还财产并承担侵权责任。但在特定的情况下,债权人私自扣押债务人财产不构成侵权,这种情况在法律规定上称为留置权。留置权成立需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债权人依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二是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有牵连关系,即债权人对动产的留置权与债务的产生是基于同一法律关系发生的,如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因定做人不交付加工费用,有权留置定做人送交的加工定
    2023-03-20
    334人看过
  • 船舶的所有权怎么确认
    通过船舶登记机关的登记确认船舶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均应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没有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此外,转让船舶所有权的,应签订书面合同。一、船舶碰撞的法律适用原则有什么船舶碰撞的法律适用原则有:1、侵权行为的地法原则,侵权地法原则是适用船舶碰撞法的基本原则;2、法院地法则,法院地法也是解决船舶碰撞损害赔偿问题的准据法之一。当船舶碰撞事故发生在公海上,船舶碰撞国籍不同时,法院地法就发挥了作用;3、船旗国法原则,船旗国法是指船舶悬挂旗帜所属国家的法律。法律规定,船舶碰撞损害赔偿,适用侵权法律。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适用于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无论相同国籍的船舶发生在哪里,船舶碰撞之间的损害赔偿都适用于船旗国法律。二、可以向什么地方申请设立海事赔偿可以向海事法院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当事人在起诉前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应当向事故
    2023-03-28
    64人看过
  • 建筑物的物权原始取得和初始取得的区别是什么?
    一、建筑物的物权原始取得和初始取得的区别是什么?没有初始取得的法律概念。原始取得: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因一定的法律事实,财产所有权第一次产生或者不以原所有人的所有权和意志为根据,而直接取得所有权。我国的原始取得包括:收益、劳动生产、孳息、添附、无主财产、拾得遗失物、漂流物、失散的饲养动物、发现隐藏物、埋藏物、先占、善意取得、没收、征收、税收、征用等只有房地产初始登记的概念。房地产初始登记:指对未经登记机关确认其房地产权利,领取房地产权利证书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进行的登记。二、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的区别1、物权的取得不同1)原始取得是指不以他人的权利及意思为依据,而是依据法律直接取得物权。2)继受取得是指以他人的权利及意思为依据取得物权。2、包含内容不同1)原始取得:劳动生产、收益、添附。2)继受取得:移转的继受取得,创设的继受取得,特定继受取得,概括继受取得。继受取得依据:1、
    2023-04-13
    193人看过
  • 房屋所有权的原始取得包括什么
    一、房屋所有权的原始取得包括什么房屋所有权属于原始取得的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依法建造房屋;(2)依法没收房屋;(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4)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层)。二、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一)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根据法律的规定,取得新建房屋、无主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不以原房屋所有的人的权利和意志为根据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依法建造房屋;(2)依法没收房屋;(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4)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层)。(二)继受取得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根据原房屋所有人的意思接受原房屋所有人转移之房屋所有权,是以原房屋所有人的所有权和其转让所有权的意志为根据的。因法律行为而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是取得房屋所有权最普遍的方法,通常有以下几种形式:(1)房屋买卖(包括拍卖);(2)房屋赠
    2023-04-18
    295人看过
  • 商标权的取得原始取得有什么原则
    原始取得又称直接取得,即以法律规定为依据,具备了法定条件并经商标主管机关核准直接取得的商标权。这种权利的取得是最初的,而不是以原商标所有人商标极及其意志为依据而产生的。当前,各国商标权的原始取得通常采用以下三种原则:(1)使用原则。按使用商标的先后来确定商标权的归属,即谁先使用该商标,这一商标的商标权就属于谁,并可以“使用在先”为由对抗使用在后的人,要求撤销其注册商标。采用这一原则确认商标权的取得有利于使用在先的人,但不利于使用在后的注册商标所有人。这种做法会使注册商标长期牌不稳定状态,这不仅不利于商标管理工作,而且一旦发生争议又不易查明谁是最先使用人,不利于争议的处理。因而,目前世界上采用这种取得原则的国家很少。(2)注册原则。按申请注册的先后确定商标权的归属问题,即谁最先申请注册,商标权就授予谁。按这一原则,只有经过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该商标的申请人才能取得商标权。商标注册是一种法律
    2023-03-23
    183人看过
  • 诉讼中的船舶留置权如何取得,有哪些条件
    诉讼中的船舶留置权的取得方式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诉讼中的船舶留置权的取得条件有:1、须船厂占有船东的船舶,且该占有是合法的;2、须造船合同已届清偿期;3、须该造船合同与该船舶有牵连关系,船厂不能留置合同以外船东的船舶。一、留置权的效力1、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2、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3、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4、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所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5、债务人与债权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
    2023-03-07
    411人看过
换一批
#海事海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船舶所有权
    相关咨询
    • 船舶所有权取得的判断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2-15
      船舶所有权 取得的判断应当看该船舶是否登记。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船舶由二个以上的法人或者个人共有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船舶所有权取得的判断题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0-27
      船舶股权获得的判断应看该船舶是否注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由两个以上的法人或个人共的,应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的未登记的,不得与第三者对抗。
    • 船舶转让后可以取得租赁的船舶所有权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27
      船舶所有人转让以及租出的船舶的所有权,定期租船合同约定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不受影响,但是应当及时通知承租人。船舶所有权转让后,原租船合同由受让人和承租人继续履行。
    • 船舶所有权的登记,船舶所有权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23
      船舶所有权需要登记。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必须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的未登记的,不得与第三者对抗。船舶由两个以上的法人或个人共的,应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的未登记的,不得与第三者对抗。
    • 房屋所有权的原始取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04
      所有权的继受取得又称为所有权的传来取得,是指基于一定法律事实,依赖于他人意思表示而取得物权。如因买卖、赠与取得物的所有权。 1.买卖合同。民事主体双方达成协议,出卖人一方将出卖财产交给买受人一方所有,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价款。通过买卖,由买受人取得了原属出卖人的财产所有权。 2.赠与、互易。赠与人自愿将其财产无偿转移给受赠人,一方以金钱之外的某种财产与他方的财产相互交换,也可导致所有权的移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