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的期限不能是永久的吗?地役权的期限不能是永久的。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地役权消灭的原因如下:1。土地的丧失是任何以土地为客体的物权丧失的原因,而地役权的消灭不仅是因为土地(地役权)的丧失,而且是因为地役权的丧失。
2。事实上,地役权设立的目的是不可能实现的,即当地役权不再有利于地役权的供求时,地役权就会被消灭。例如,取水地役权因地役权水源枯竭而消灭。三。地役权人终止地役权关系。在下列两种情况下,地役权因地役权人终止地役权关系而消灭:一是地役权人违反法律或者合同的约定滥用地役权。地役权人滥用地役权的情形很多:地役权人不按土地用途使用土地,对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如地役权为耕地,地役权人改变用途,使其无法耕种;地役权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土地,经地役权人多次警告、挖塘养殖等;地役权人超越地役权合同范围使用地役权,妨碍地役权人正常生产生活,经地役权人多次协商仍不改正;地役权人利用地役权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二是有偿使用地役权,约定的支付期限届满后,未在合理期限内支付费用的,经两次催交。在有偿地役权合同的履行中,地役权一方按照地役权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时间向另一方支付价款,是一种合同义务。权利人在合理期限内两次催告后仍不履行支付费用义务的,地役权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地役权关系。
4。地役权人放弃地役权的,地役权恢复为无负担状态,地役权消灭。但是,如果是有偿地役权,地役权人放弃地役权后,仍应支付整个地役权期间的租金。
5。生存期届满或其他预定原因的发生。地役权存续期间届满的,地役权消灭。地役权的设定附有条件的,地役权将因条件的实现而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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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在地役权法律关系中,为自己不动产的便利而使用他人不动产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地役权人,也叫需役地人,将自己的不动产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一方当事人称为供役地人。因使用他人不动产而获...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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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能不能设置成永久的最新规定是什么?甘肃在线咨询 2023-11-21地役权不能设置成永久的,地役权的期限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具体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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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能否设置为永久的除此之外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29地役权的期限不能设置为永久,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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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能不能设置成永久的呀,法律上该如何规定重庆在线咨询 2024-10-03地役权不能设置成永久。地役权的具有期限可以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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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经营权承包期限永久吗。是多久啊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22第二轮土地承包期不是永久的。第二轮土地承包从1997年开始到2027年,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2002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明确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第二轮土地承包必须坚持的原则: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土地权属关系不变;集体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变;土地承包关系长期不变;有利于发展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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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是永久期限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9版权转让的形式,通常以版权所有人将其全部版权权利转让予他人,简单的说,就是将该版权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以后,转让人丧失所转让的权利,并且是在整个版权的保护期限内,等于永久性的版权转让,包含人身权的情况下,人身权不可转让。其中版权转让也可是有期限的,或在某一段时间内的版权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