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及适用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15:22:17 175 人看过

一、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及适用范围

(一)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1、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的判断标准,通常要结合主观(心理状态)和客观(行为)两个方面。可以用主观标准来认定过错的,就无需运用客观标准。只有当无法用主观标准确定故意的场合,则用客观标准来认定过错。所谓客观标准即一般人的注意标准,如果行为人只要尽到轻微的注意即可预见某种情形,但其未注意,即为有过失。但是,无论是主观标准还是客观标准,就其本质属性而言,仍然是人的主观心理状态。

2、无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特点是在确定侵权责任时,不考虑行为人是否有过错,也无需推定行为人具有过错,但其适用范围由法律特别规定。

3、公平责任原则

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在当事人对造成的损害都没有过错,而又不能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况下,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责任的归责原则。是其它两种归责原则的补充,适用范围有严格限制,且前提是双方当事人都没有过错。

(二)不同归责原则的适用范围

1、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

除法律规定适用无过错原则或公平原则外,侵权责任都适用过错原则。但是,其中的过错推定却有严格的适用范围。

2、无过错原则的适用范围

(1)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失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4)因环境污染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其免责事由是不可抗力、受害人自身的责任以及完全由第三人导致。

(5)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有学者认为该责任属于推定过错原则范围,其实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应当属于免责事由。除此之外,其免责事由还有不可抗力、受害人故意以及第三人过错。

(6)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免责事由是受害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但是,如果饲养人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或者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则应承担绝对责任,即不能因受害人的过错进行过失相抵。

(7)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8)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其免责事由是不可抗力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的故意。

(9)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10)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11)为他人提供无偿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或者自身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其免责事由是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人的帮工。

(12)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受害人的重大过失可以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责任。

(13)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14)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

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是有限的,是作为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补充,其适用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不属于法律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只适用赔偿损失的责任形式。

二、侵权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有哪些

侵权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有如下几点:

(一)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过错推定原则: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三)无过错责任: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三、如何承担侵权责任

(一)侵犯人身:

1、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3、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单位,该单位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单位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侵权人已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二)侵犯财产:

1、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2、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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