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关系何时无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21:35:07 226 人看过

在下列情况下,收养关系无效:

1、行为人没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2、行为人的意思不真实;

3、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

4、收养人有子女,收养非孤儿、弃儿或残疾儿童;

5、收养人未满30岁的;

6、除公民或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龄人血亲子女外,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年龄差距不足40岁;

收养关系确认无效要怎么办?

收养被确认无效后,收养关系开始时就没有法律效力。被收养登记机关撤销收养登记从而无效的,也应如此。这就意味着,凡事被确认无效的收养行为,不产生收养关系成立的任何法律后果。无效收养的当事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如收养人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父母借收养名义出卖亲生子女等,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违法责任和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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