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突发事件上级可越级指挥军队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9:30:32 370 人看过

来源:成都日报

经中央军委批准,《军队处置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日前颁布实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加突发事件处置行动有了纲领性文件和准则。

《预案》规定,处置军事冲突突发事件、协助地方维护社会稳定、参与处置重大恐怖破坏事件、参加地方抢险救灾、参与处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等5大任务,是军队参加处置突发事件行动的基本任务。紧急情况下,师团级以上部队可以越级报告情况,上级也可以实施越级指挥。《预案》还规定,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的第一时间,应主动公布消息。

据军队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军队是参与处置国家突发事件的重要力量,在各种突发事件处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预案》是在吸收军队几十年来参加处置突发事件的经验教训,并参考了外军相关法律、条令的基础上形成的,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适用性,将使军队的行动流程更清晰、处置更及时、效果更明显,可有效提高军队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据新华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22: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军残九级如何安置
    一、军残九级如何安置伤残军人退役安置政策:1.军官、文职干部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残疾,或者因病医疗期满后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可以作退休安置。伤病残军官、文职干部退休安置,按照职务任免权限审批。2.士官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或者因病医疗期满后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可以作退休安置。伤病残士官退休安置,由军区级单位军务部门审批。3.初级士官患精神病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义务兵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由国家供养终身;被评定为五级、六级残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置。士官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符合退休条件,自愿放弃退休安置的,可以选择由国家供养终身。二、相关法律知识《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第二十四条因战、因公、因病致残性质的认定和残疾等级的评定权限是:(一)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的残疾,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
    2023-05-29
    492人看过
  • 发生Ⅰ级或Ⅱ级突发公共事件应在4小时内报告国务院
    基于对突发公共事件危害性的认识,总体预案对信息报告的第一要求就是:快。为了做到“快”,总体预案强调,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在4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同时通报有关地区和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在报告的同时,事发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必须做到“双管齐下”,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对于在境外发生的涉及中国公民和机构的突发事件,总体预案要求,我驻外使领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应急救援。
    2023-04-24
    211人看过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原则是什么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来划分等级。一般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原则上特别重大(Ⅰ级)国家负责统一调度处置,重大(Ⅱ级)省级负责处置、较大(Ⅲ级)市级负责和一般(Ⅳ级)县级负责。一、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判定标准发生3例以上为聚集性疫情,发生10例及以上才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定义指一所学校在同一学期内发生10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结核病病例,或出现结核病死亡病例时,分管该学校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核定事件,确定是否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也可根据防控工作实际,按照规定工作程序直接确定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鉴定标准发生3例以上为聚集性疫情,发生10例及以上才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结核病突发公
    2023-02-25
    153人看过
  • 军残9级地方安置吗
    一、军残9级地方安置吗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工作,有军队军务、干部、营房部门和地方政府优抚安置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军残9级地方肯定会进行安置工作的。二、安置计划1.伤病残军人批准退休后,翌年审定安置去向,纳入军队退休干部、士官安置计划,单独列项。伤病残军人退休安置去向审定,按照现行规定执行。审定安置去向时,部队除提供伤病残退休军人符合安置去向审定条件的材料外,应当提供《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审批表》或《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表》、《士官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表》。2.伤病残退休军人移交政府安置工作,纳入年度军队退休干部安置交接工作统一组织实施。3.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义务兵,以及因患精神病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残疾的初级士官和义务兵年度安置计划,由总参谋部和民政部有关部门共同编制,分别下达。符合上述条件的军队院校生长干部学员年度安置计划,由总政治部汇总
    2023-05-29
    275人看过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由什么组织实施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确认分级,应当由当地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包括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组成和相关部门的职责等主要内容。一、三级响应需要值班吗三级响应需要值班。根据突发事件生产供应的状态级别,实行三级值班制度。三级状态实行三级值班制度,工作时间内安排专人8小时值班;8小时工作时间以外,安排专人进行监控。应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预案,周密部署各项应对措施,设立工作小组,全面、高效、有序地落实各项救灾工作。二、疫情面前出门不戴口罩违法吗公共场所需要佩戴口罩,不配合者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违法。根据相关法律: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
    2023-04-02
    403人看过
  • 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管理的级别如何划分
    一、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管理的级别如何划分1.特别重大参与人数3000人以上,冲击、围攻县级以上党政军机关和要害部门;或打、砸、抢、烧乡镇级以上党政军机关的事件;阻断铁路干线、国道、省道、高速公路和重要交通枢纽、城市交通8小时以上,或阻挠、妨碍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施工、造成24小时以上停工;或阻挠、妨碍省重点建设工程施工、造成72小时以上停工的事件;或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30人以上受伤;或高校内人群聚集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等,引发跨地区连锁反应,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或参与人数500人以上,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群体性械斗、冲突事件。2.重大群体性事件参与人数在1000人以上,3000人以下,影响较大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上访请愿、聚众闹事、罢工(市、课)等,或人数不多但涉及面广和有可能进京的非法集会和集体上访事件;或阻断铁路干线、国道、省道、高速公路和重
    2023-04-27
    27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上海市突发事件警告级别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27
      本市按照国家制定的预警级别划分标准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国家尚未制定预警级别划分标准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先行制定,报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备案。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 上海市突发事件预警级别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6
      本市按照国家制定的预警级别划分标准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国家尚未制定预警级别划分标准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先行制定,报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备案。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 刑事案件越级可以上诉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29
      一个刑事案件申诉一般不能越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6条申请再审或申诉一般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请再审或申诉,一般交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对经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后仍坚持申请再审或申诉的,应当受理。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及其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申诉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交下一级人民法
    • 什么是指越级上彷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25
      越级上访是信访人跨越本级向上一级机关提出来访事项。国家信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从2014年5月1日起,信访部门将不再接待越级走访,但通过网络、邮件等形式进行信访则不受限制。《信访条例》第四条信访工作应当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相结合的原则。第十六条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
    • 刑事案件是否可以越级上诉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5
      按照《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不能越级上诉。 大多数案件,都是向当地的区县级法院提起诉讼,启动一审程序,区县级法院也叫基层法院。 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一般是向当地的地市级法院上诉,地市级法院称为中级法院。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法律规定刑事案件是否可以越级上诉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