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有单位犯罪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7 11:43:28 296 人看过

没有。贪污犯罪所涉及到的贪污主体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些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从事公务的人员,所以贪污罪属于国家的工作人员,并不包括单位。

一、诈骗罪属于职务犯罪吗

诈骗罪不算职务犯罪。在刑法体系中,诈骗罪属于财产类犯罪。职务犯罪对于犯罪主体有主体要求。例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贪污罪对于犯罪主体要求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特定要求。而诈骗罪并无此要求。诈骗罪仅对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有所规定。

二、贪污罪构成要件是什么呢?

贪污罪构成要件是:

1、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也是贪污罪的犯罪主体;

2、侵犯公共财产,是指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用于扶贫等公益事业的社会捐赠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3、主观方面有犯罪意图;

4、行为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挪用、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三、贪污罪的构成要件

构成贪污罪应具备以下要件:

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中行使一定职权、履行一定职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2、侵犯的是公共财物,所谓公共财产是指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和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3、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

4、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7日 23: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单位犯罪相关文章
  • 建议刑法增设单位贪污罪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针对经济领域的新的犯罪形式也不断出现。譬如,实行报账制的某国有单位,将在其变压器挂线的用电户的用电费用,作为一般票据收回后,又将电力部门出具的正式发票上报,从而得到重复款100多万元。这些款项后来用于给单位领导购买小车、给职工发福利。而根据我国刑法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这样的刑事立法意味着,构成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的自然人主体,而对一些国有单位牟取利益,实施了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譬如,采取虚报冒领、增加预算(以便获得节余部分的利益)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由于是单位行为,很难受到处罚。这就给某些以单位名义贪污的犯罪行为提供了钻法律空子的机会,逃避了法律的打击。因此,笔者建议在修改刑法时,把单位增设为贪污犯罪主体。首先,扩大贪污犯罪的主体范围,有利于
    2023-06-11
    427人看过
  • 国企人能犯贪污罪吗
    一、国企人能犯贪污罪吗不能。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只是一般的量刑幅度,也会受到其他特别情节的影响。二、扩展内容国有公司、企业的贪污罪规定有哪些?《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三、国企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罪名有哪些?1、贪污罪《刑法》第382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
    2023-03-13
    280人看过
  • 贪污罪是身份犯吗
    贪污罪与共同犯罪人贪污罪属身份犯,即国家工作人员或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国有财物的行为。关于身份犯的共犯问题,我国刑法总则未付阙如。因此,刑法分则的有关规定就欠缺刑法总则的指导。同时,由于我国刑法总则对共同犯罪人的分类,仅采取了以作用为主、以分工为辅的分类原则,即把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四种,未再进一步按分工分类法,把共同犯罪人分为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和教唆犯,这样,就缺乏了对共同犯罪人在定罪上的比较鉴别。一般而言,组织犯和教唆犯多为主犯,实行犯如果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话,亦为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实行犯和帮助犯属于从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帮助犯为胁从犯。按照缩限的正犯理论,实行犯又称正犯,它指的是直接实现刑法分则各条所规定的构成要
    2023-06-03
    340人看过
  • 贪污判几年怎么处罚贪污犯罪
    (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4.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5.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6.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二)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
    2023-04-05
    70人看过
  • 行贿后在单位报销构成贪污罪吗
    一、行贿后在单位报销构成贪污罪吗?行贿后在单位报销不一定构成贪污罪,构成贪污罪应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中行使一定职权、履行一定职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2、侵犯的是公共财物,所谓公共财产是指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和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3、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4、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二、行贿罪的量刑标准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
    2023-06-03
    55人看过
  • 单位是否应该对贪污罪负责?
    贪污共同犯罪,是指两个以上具备贪污罪主体资格的人,利用职务便利,或者具备贪污罪主体资格的人,不具备贪污罪主体资格的人利用其中具备贪污罪主体资格的人的职务便利,共同故意实施贪污犯罪行为。这里的“具备贪污罪主体资格的人”,是指可以独立构成贪污罪的主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构成贪污罪的情形有哪些(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
    2023-07-02
    498人看过
  • 贪污贿赂是共同犯罪吗?
    贿赂犯罪不需要共同犯罪。必要共同犯罪,简称必要共犯,是指《刑法》规定的只能以两人以上的共同行为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其特点是:犯罪主体必须是两人以上,有共同的犯罪行为,一个人不能单独构成犯罪。在我国刑法中,必要的共同犯罪有两种形式。一合共同犯罪,如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等。二是集团共同犯罪,如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组织罪等。【辟谣】问:共犯中的主犯是一个人吗?答:不一定只是一个人。只要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开展犯罪活动或在共同犯罪中发挥主要作用的是主犯。问:什么是共犯?答: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两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按照犯罪分别处罚。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一)贪污案(第382条、第383条,第183条第2款,第271条第2款,第394条)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
    2023-08-05
    465人看过
  • 贪污100万犯什么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个人贪污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的量刑幅度和处罚方法如下:1、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且不退还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贪污罪和贪污受贿的区别1、侵犯客体不同。受贿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贪污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2、侵犯对象不同,受贿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贪污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共财物。3、客观方面的犯罪手段不同。受贿罪是采取为他人谋利益的手段,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贪污罪是采取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自已主管、经营、经手的公共财物。4、主观方面的犯罪目的不同。受贿罪是为了取得他人或单位的公共财物,贪污罪是为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5、实施时
    2023-08-06
    262人看过
  • 贪污罪有未遂吗?
    贪污罪有未遂。贪污罪是直接故意犯罪,属于结果犯,存在未遂形态。《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什么情形属于贪污罪未遂以下情形属于贪污罪的未遂:1、行为人已着手实施贪污行为;2、行为人还没有取得对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实际控制权或所有权;3、没有取得对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实际控制权的原因,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
    2023-08-02
    157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单位犯罪辩护请律师有用吗?
    一、污染环境罪单位犯罪辩护请律师有用吗?辩护律师,肯定是有用的。刑事案件,分三个阶段,公安侦查阶,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判阶段。只要当事人无论涉嫌什么罪,只要未经法院判决定罪,都不能称为罪犯,也就没有案底,所以请律师最好介入的时间是公安侦查阶段,因为在这个阶段,公安机关不允放家属或亲属探望,只有律师可以见到当事人。并且刑事案件委托律师越早对案件的最终处理越有利。在侦查阶段,或者人一被采取强制措施(拘留)就委托律师介入最好。有律师的介入,可以更早的了解案情,因为他的口供还没有成形,律师可以提醒他怎么说,会告诉他哪些对他不利。再者,律师的介入,可以有效地避免刑讯逼供的发生,没有律师的介入,大部分在侦查拘留阶段会受刑。如果有律师,可以告诉律师,律师可以为他申诉控告。二、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
    2023-06-03
    282人看过
  • 怎么对贪污罪认定,如何认定贪污犯罪?
    一、如何认定贪污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这是贪污罪区别于盗窃、诈骗、抢夺等侵犯财产罪的重要特征。3、主体要件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因此,贪污罪的主体包括以下两种人:(1)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的本质特征是从事公务。这里的从事公务是指代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履行组织、领导、监督、具体负责某项工作等职责。(2)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这里的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是指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
    2023-06-25
    127人看过
  • 贪污罪怎么认定:贪污罪既遂定义,贪污罪
    所谓贪污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的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产或者非国有单位财产的行为,具备贪污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同时产生危害结果。因此,要确定贪污罪是否既遂,必须把握以下两点:1、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符合贪污罪构成要件的特征。其中,衡量非法占有的标准是行为人是否实际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产或非国有单位财产。实际非法占有的,视为既遂。2、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造成客观危害。其中,衡量造成客观危害结果的标准:一是贪污金额实际上已经达到5000元;第二,虽然贪污金额实际上还没有达到5000元,但客观上贪污情节严重的事实。对符合上述两个方面的贪污行为,可视为既遂贪污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罚金贪污罪罚金视情况而定:1、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
    2023-08-06
    100人看过
  • 贪污构成要件有哪些贪污罪能做无罪辩护吗
    一、贪污贿赂罪的犯罪构成要件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犯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主要包括: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是指公司财产属于国家所有的公司及国家控股的股份公司。国有企业,是指财产属于国家所有而从事生产性、经营性的企业。国有事业单位,是指国家投资兴办、管理从事科研、教育、文化、体育、卫生、新闻、广播电视、出版等单位。人民团体,是指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级青、工、妇等人民群众团体。3、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委派”,是指委任和派出。受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无论其先前是否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只要具有合法被委派的身份,即应视为是“以国家工作人员论”者。4、其
    2023-04-28
    314人看过
  • 贪污被关了30天是犯罪吗
    一、贪污被关了30天是犯罪吗贪污罪收到拘留通知最多在拘留所待六个月。贪污罪属于职务违法犯罪,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由监察机关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监察机关可以对犯罪对象采取留置措施,一般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最长为三个月。二、贪污罪收到拘留通知书会在看守所关多久犯贪污罪收到拘留通知书会拘留最长37天的时间。《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三、受贿罪刑事拘留期限拘留期限是多长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
    2023-03-07
    36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或者以单位名义为本单位全体成员或多数成员谋取非法利益,由单位的决策机构按照单位的决策程序决定,由直接责任人员具体实施,且刑法明文规定单位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 更多>

    #单位犯罪
    相关咨询
    • 单位分钱是犯罪贪污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04
      单位分钱可以构成然贪污罪,但是犯罪主体一般为单位中的公务人员才可以。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贪污罪主体的规定有五类: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4)其他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5)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
    • 单位可以构成贪污罪的共同犯罪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2-15
      贪污共同犯罪,是指两个以上具备贪污罪主体资格的人,利用职务便利,或者具备贪污罪主体资格的人,不具备贪污罪主体资格的人利用其中具备贪污罪主体资格的人的职务便利,共同故意实施贪污犯罪行为。这里的“具备贪污罪主体资格的人”,是指可以独立构成贪污罪的主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 国企贪污单位有挪用公款罪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1-06
      有 1、国企有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即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2、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
    • 贪污罪单处罚金犯罪表现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0
      第一,对贪污犯罪人施以罚金刑,是对其犯罪动机的反制。罚金刑是一种剥夺犯罪人部分财产的刑罚手段,与贪污罪的贪利原因是对应的。 第二,罚金刑是对贪污罪犯罪人有效的惩罚手段,使其欲得反亏。作为刑罚之一种,罚金刑不同于退赔、退缴犯罪所得,而是剥夺犯罪人合法所有的金钱,其首要目的便是惩罚——令贪污罪犯罪人不仅从犯罪中得不到好处,反而要因犯罪付出更高昂的代价。
    • 贪污罪犯罪对象是谁,贪污犯罪的对象有哪些,如何认定贪污犯罪的呢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15
      传统刑法理论认为,贪污罪的对象只能是公共财物。根据刑法第9l条规定,公共财物是指国有财物、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物、用于扶贫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物,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物以公共财物论。在司法实践中,关于贪污犯罪的对象仍有分歧。 l、不动产能否成为贪污犯罪的对象?人们关于贪污犯罪对象的认识通常停留在动产(如金钱)上,但在司法实践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