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失业保险待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0 15:31:57 194 人看过

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保险金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按月发放。

2、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的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原规定的医疗补助金及住院医疗费补贴相应取消。

3、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并且所在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失业保险待遇科办理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计发标准:连续缴费满一年的,按其失业前平均缴费工资的20%计发,以后每多缴纳一个月的失业保险费加发月平均缴费工资的2%。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不包括参与犯罪活动),其家属应在30日内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失业保险待遇科办理申请手续,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参照当地企业在职职工的有关规定一次性发给其家属。

5、失业人员选择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可按规定办理失业保险待遇转移手续。失业保险待遇按转入地的标准执行,由转入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发放。

6、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参加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规定范围内的免费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

7、被保险人跨统筹地区变换工作单位时,失业保险关系随同转移,但失业保险基金不转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2日 17: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失业保险相关文章
  • 湛江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程序有哪些
    依照《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有关规定,失业人员按照下列程序申领失业保险待遇:(一)失业人员应当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争议的裁决、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持身份证、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原用工单位出具的失业证明及近期一吋彩照1张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办理申请领取手续的,每超过一个月减少一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二)农民合同制工人应当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争议的裁决、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持身份证、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办理一次补助的申领手续。(三)失业保险待遇自办妥申请领取手续的次月起,失业人员凭失业待遇核发卡、身份证按月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楼窗口办理资格验证,说明求职和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同
    2023-05-30
    293人看过
  • 失业保险待遇有哪些,终止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有哪些
    一、失业保险待遇有哪些失业保险待遇是由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构成。失业保险待遇中最主要的是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只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才能享受到其他各项待遇。失业保险待遇中,医疗补助金是失业人员患病就医时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的补助,标准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一般包括每月随失业保险金一同发放的门诊费和按规定比例报销的医疗费两部分;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参照当地在职职工的规定;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是为了鼓励和帮助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而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费用,一般说来职业介绍的补贴支付给职业介绍机构,由他们为失业人员免费介绍职业,而职业培训的补贴的支付办法则不同,有些是直接发给失业人员、有些则是失业人员培训后报销,还有的是对培训失业人员的培训机构进行补贴。二、终止失
    2023-12-11
    199人看过
  • 哪些人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的待遇有哪些
    失业保险待遇是由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构成。失业保险待遇中最主要的是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只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才能享受到其他各项待遇。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保险的待遇有哪些失业保险待遇是由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构成。失业保险待遇中最主要的是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只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才能享受到其他各项待遇。失业保险待遇中,医疗补助金是失业人员患病就医时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的补助,标准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一般包括每月随失业保险金一同发放的门诊费和按规定比例报销的医疗费两部分;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
    2023-12-08
    144人看过
  • 江门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
    江门市贯彻落实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近期,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意见》(以下简称《贯彻意见》),《贯彻意见》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3号)授权,进一步明确相关规定,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与《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一并贯彻执行。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职工从用人单位依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可按规定享受发生的生育保险待遇。职工失业前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符合本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发生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办法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按规定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
    2023-05-05
    381人看过
  • 江门市区申领工伤保险待遇须知
    一、问:被保险人发生工伤事故,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应该怎么办?答:被保险人所在单位应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属地劳动保障局及社保局;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属地劳动保障局提交书面工伤认定申请,并书面报告属地社保局。二、问:被保险人发生工伤事故,须凭哪些资料办理报销?答:(一)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工伤认定决定书》;(二)《江门市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书》;(三)《江门市职工因工伤残待遇申请表》;(四)医疗收费收据原件、门诊、住院费用查询单;(五)身份证复印件和病历复印件;(六)因工死亡的,还需提供死亡证明及其生前供养直系亲属的有关证明。三、问:被保险人因工负伤未致残,可享受什么待遇?答:报销工伤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的总费用中,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四、问:被保险人因工致残。可享受什么待遇?答:(一
    2023-06-08
    221人看过
  • 失业保险待遇的内容包括哪些,失业人员如何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待遇的内容包括哪些?(1)根据缴费年限核定的期限按月支付失业保险金;(2)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给予缴纳医疗保险费;(3)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政策生育的女性失业人员一次性加发4个月当月失业金标准70%的生育补助费;(4)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不含因参与犯罪导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直系亲属或法定继承人发放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5)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就业培训和求职的失业人员减免职业技能培训费和职业介绍服务费。失业人员如何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时,应向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相应的求职证明,同时,按要求如实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并按月发放
    2023-05-05
    276人看过
  • 2020年东莞失业保险待遇
    2020东莞失业保险的领取标准为:第一,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同时失业保险金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第二,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百分之十五,但是如果不足十二个月的,那么按照实际月数的平均缴费工资计算,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成都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和标准一、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三
    2023-06-30
    213人看过
  • 镇江失业保险待遇给付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镇江失业保险待遇给付受理条件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二)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二、镇江失业保险待遇给付设定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规章】《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72号
    2023-05-13
    71人看过
  • 怎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待遇有哪些?
    一、怎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原则确定,一般以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确定失业保险金的计发比例,约在70%-85%之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限期,根据失业人员的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5年的,最多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10年的,最多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最多为24个月。二、失业保险待遇有哪些1、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的医疗补助金?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的医疗补助金是失业保险的待遇之一,它一般采取门诊费定额补助和住院费按比例补助的办法,具体标准和申领程度由各地根据情况确定。一般情况下,门诊补助约为每月10-30元,随失业保险金一同发放;住院补助多按比例报销,报销比例约在实际费用的50-70%之间,但一些地方对报销总额有上限的规定。另外,如果失业人员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危重病,除按前款规定给予补助后,个人及
    2023-06-16
    258人看过
  • 镇江失业保险待遇给付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镇江失业保险待遇给付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镇江失业保险待遇给付办理是不收费的。二、镇江失业保险待遇给付的办理流程1、提交材料进行申请2、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3、核定失业待遇标准和发放月数4、通行银行按月发放三、镇江失业保险待遇给付办理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2、《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72号)第四条县级以上地
    2023-05-13
    343人看过
  • 失业保险缴纳多久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这需要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办理报备不直接对失业本人。如果办理总人数超过8名,公司人事部还得提前通知社保局预约报备。公司随后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时应向离职人员转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回复的审核意见。二、社保局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要求个人具备相应条件:1、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2、已办理失业登记的。3、有再就业要求的。4.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三、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1、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2、社保局统一格式4联式,失业证明。3、社保局统一格式一式两份,失业登表。4、社保局统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四、失业登记之后。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每月约400元以上),同时办理下岗证。失业保障金是交满
    2023-05-05
    359人看过
  • 失业保险的待遇包括什么?
    一、失业保险的待遇包括什么?失业保险的待遇主要包括如下:1、失业保险金,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者的基本生活费,是失业者最基本的失业保险待遇。只要失业者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都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失业者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医疗费给予的补助。由于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尚不健全,失业者的医疗费只能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出。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过去这项费用由职工生前所在单位负担,现在改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包括失业者为接受职业培训所需的路费、住宿费、培训费等。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具体标准为: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
    2023-04-18
    98人看过
  • 如何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及方法如何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一、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答: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失业保险金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二、参保人员离开企业后怎么进行失业登记?答:失业人员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60日内本人携以下材料到各所在镇(街道)人力社保服务站办理:1.《海宁市失业人员登记证明书》2.《劳动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3.《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证明书》4.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各一张5.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三、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及领取期限怎么计算?答:1.我市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根据海宁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七十确定,目前为917元/月。2.失业金领取期限: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
    2023-05-05
    418人看过
  • 失业保险待遇能享受多久?
    市民吴女士:我不久前被单位辞退,现待业在家打算找工作。上班时单位为本人缴纳了失业保险金,请问失业保险待遇的享受期限有多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科:首先需要明确,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所在单位和本人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而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对于享受期限,城镇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享受2个月,最长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农民工实行分段计算,2008年6月30日以前缴费每满1年领取1个月生活补助费,最长不超过12个月,2008年7月1日后缴费年限按城镇失业人员的同样标准确定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领取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1年再次失业的,可继续申领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金;重新就业后缴费年限满1年以上再次失业的,重新计算享受期限,且与前次应领而未领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2023-04-23
    171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失业保险
    相关咨询
    • 失业保险待遇有哪些, 如何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09
      一、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可领取多少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失业员工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1年发1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缴费年限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6个月发1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每次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三、失业保险待遇具体有哪些?1、按月领取失
    • 失业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其医保待遇是否及于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3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原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的,从2011年7月1日起,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接续缴纳医保费;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从2011年7月1日起,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参加职工医保手续,并缴纳医保费。二、女性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补助金,经审核后可一次性发给其3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
    • 失业人员同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同时又享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8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
    • 什么情况下失业人员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并停止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24
      《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 失业保险保障的范围和待遇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23
      1、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范围: 《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包括: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