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不当得利的方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20 01:22:44 391 人看过

在某些情况下,一方会因为某个事件的发生而受益,使得财产总额增加。但同时,另一方会因为这一事实而受损,财产利益的总额减少,包括积极损失和消极损失。这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然而,这种受益和受损的情况如果没有合法根据,就是非法的。

受益方是指在某个事件的发生下,使得一方财产总额增加的情况。

2.他方受损。所谓受损,是指因一定的事实使财产利益的总额减少,既包括积极损失,也包括消极损失。

3.一方受益与他方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

4.没有合法根据。是指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不当得利的认定原则

不当得利是指在某种情况下,某人获得了不当的利益,而他人却受到了损失。为了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我国法律对不当得利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认定原则。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三条的规定,无因管理扶养、抚养、赡养等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行为,不得认定为不当得利。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明确了遗失物的认定原则,即发现遗失物的人可以请求拾得人返还,但是拾得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应当将该遗失物卖给与其订立合同的人。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六条规定了无权处分人的处分行为效力,无权处分人的处分行为效力自被处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处分行为之日起视为有效。

通过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对于不当得利的认定原则是明确的。在处理相关案件时,司法机关应当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平正义,制裁不法行为,让正义得以伸张。

在我国《民法典》中,明确了受益方和受损方的定义以及它们之间的因果关系。同时,对于无因管理、遗失物和无权处分等行为,也规定了相应的认定原则。这些规定为处理相关案件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司法机关应当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平正义。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4: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当得利相关文章
  • 不当得利纠纷的管辖问题如何判断
    一、不当得利纠纷的管辖问题如何判断不当得利纠纷的管辖问题是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二、不当得利多久能追回不当得利一般六个月追回。如果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那么不当得利追回一般需要六个月。不当得利属于民事诉讼中的借款合同纠纷,适用于普通程序,一般在立案之内六个月内审结。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民事诉讼法》要求的起诉,必须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三、不当得利的法律后果1.发生不当得利之债后,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有返还基于不当得利获取的利益的义务
    2023-08-26
    179人看过
  • 处理不当得利判决书未履行的方法
    《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合同不履行怎么处理如果对方不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合同赔偿相应的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2、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3、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
    2023-07-06
    442人看过
  • 拾得遗失物是不是不当得利的判断依据是什么?
    一、不当得利的含义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这也就在双方之间产生一种债的关系。在此行为之中,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特征具体特征根据有三:①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②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③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不当得利,指无法律上的原因,使他人受损而自己获益的事实,要求他人致损和自己获益是有因果关
    2023-06-21
    391人看过
  • 不当得利案件审判标准及裁判方法
    不当得利之债的法律后果如下:1、在不当得利之债中,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与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遭受损失的人为债权人,他享有不当得利返还以及损害赔偿的请求权。2、不当得利之债的客体是返还所受利益的给付,在给付方式上,因利益形态的不同。3、不当得利的内容,是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和受损人请求返还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债务的什么不当得利是债务的一种类型。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为得利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财产受损失的人为受损失的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2023-07-03
    58人看过
  • 不当得利对方不出庭能判吗
    不当得利对方不出庭能判。但不出庭的对方在此处要视实际情况区分:1.如果是原告经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按自动撤诉处理。2.如果是被告经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有权强制拘传或者依法缺席审理。缺席审理会按照原告提供的证据及陈述进行判决。另外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庭需要提前向法院书面说明并申请延期开庭。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一、一般的普通民事诉讼程序1.起诉(1)符合起诉条件;(2)以书面起诉为原则;(3)写清楚起诉状。2.受理法院审查3.审前准备(1)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对起诉状和答辩状进行比较研究;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委托代理人。(2)被告
    2023-03-29
    217人看过
  •  探讨如何公正地判断不当得利问题
    这段内容讲述了在审理涉及不当得利案件时,法院判断的标准。首先,需要明确一方获得利益和另一方利益损失的概念。其次,需要判断二者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最后,需要判断一方获得利益是否有法律或合同依据,以及后来是否失去了法律或合同依据。根据以上判断标准,法院可以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决。根据上述内容,法院在审理涉及不当得利案件时,可依据以下标准进行判断:1.一方获得利益是指总财产因某些事实而增加或避免减少;2.另一方的利益损失,即利益所有人的财产总额因某些事实而减少,与利益所有人的财产状况相反;3.一方获得利益与另一方利益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损失是取得利益造成的,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一方获得利益没有法律或合同依据,且后来失去了法律或合同依据,但另一方的利益损失有法律或合同依据。 不 当 得 利 案 件 中 , 如 何 认 定 一 方 获 得 利 益 与 另 一 方 利 益 损 失 ?在不当
    2023-09-05
    487人看过
  • 不当得利判刑多久,一般情况下不当得利违法吗
    不当得利不属于刑事范围,一般是不会被判刑事处罚的。取得不当得利造成他人损失的情况下,需要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一般情况下不当得利不会违法,属于民事行为。一、不当得利可以判多久不当得利属于刑事范围,是不会遭受刑事处罚的,但是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985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二、一般情况下不当得利违法吗不当得利不属于违法行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就是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义务与受损人请求返还不当利益的权利。所以,不当得利的基本效力为受损人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因此没有合法根据
    2023-06-27
    300人看过
  • 怎么才能判断是借款还是不当得利?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即是不当得利。需要满足:一、没有合法依据;二、一方取得利益;三、一方遭受损失一、不当得利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什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1、不当得利的设立必须以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为首要条件。如果只损害他人,而不获得利益,即使承担赔偿责任,也不构成不当得利。这里的利益不仅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财产的积极增加是指权利的增强或义务的消失,扩大财产的范围,如取得所有权、知识产权、所有权负担的消除等;财产的消极增加是指财产应该减少但由于某些事实而没有减少的利益,如应该支出的费用,实际上等于增加财产;2、他人因某些事实遭受损失,减少他人财产总额。如果只有一方获利而没有另一方受损,则不构成不当得利。这里的损失不仅包括财产的减少,还包括财产的消极减少。积极减少财产是指减少现有财产。财产的消极减少是指财产应该增加而不是增加;3、利益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建立,以及利益与损
    2023-04-10
    68人看过
  • 法院判决返还不当得利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牙克石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判决被告王某返还给原告牙克石工行不当得利1.8万元。张女士是牙克石工行的业务员,被告王某委托其经营的饭店厨师在工行存款2000元,因张女士在操作微机存款时失误,误将存款2000元错存为2万元。后向王某索要未果,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王某返还。该案经法院调取工行的监控录像资料证明,当时存款确为2000元,张女士接到存款后核对时明确向存款人表明为2000元,王某和存款厨师在当日来到该工行ATM机前查询存款数额并取款2万元。法院据此认定王某存款2000元属实,张女士存为2万元系工作失误。法院认为被告王某多取得1.8万元存款没有合法依据,属于不当得利,并且给原告牙克石工行造成经济损失,该不当得利应返还受损失一方,遂作出上述判决。
    2023-06-08
    261人看过
  • 民法典中不当得利多长时间失效,返还不当得利的方式
    一、民法典中不当得利多长时间失效民法典规定,受损人在知道不当得利后,在3年时间内不主张返还不当得利的,就超过诉讼时效而失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不当得利】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二、返还不当得利的方式1
    2024-01-29
    114人看过
  • 利益获得方返还不当得利的范围
    受善意还是恶意的影响。分为以下三种情况:(一)受益人为善意,即在取得利益时不知道没有合法根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以利益存在的部分为限,如果利益已经不存在,则不负返还义务。所谓现存部分,不应该只限于原物或原物的固有形态,如形态已改变,其财产价值仍存在或可代偿,仍属于尚存部分。(二)受益人是恶意,即在取得利益时明知道没有合法根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应是受益人取得利益时的数额,即使该利益在返还时已经减少甚至不复存在也不能免除其返还义务。(三)受益方在取得利益时为善意、嗣后为恶意的,其返还范围应以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为准。一、不当得利返还民法典规定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不当得利返还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
    2023-03-01
    337人看过
  • 正当防卫的判断方法
    符合下列条件的防卫行为就认定构成正当防卫:一、有不法侵害发生;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三、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四、正当防卫必须基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五、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者本人。正当防卫的误区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大致有以下10种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1.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两人及多人打架斗殴,一方先动手,后动手的一方实施的所谓反击他人侵害行为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2.对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不法侵害必须是在客观上确实存在,而不是主观想象的或者推测的。3.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4.对自动停止,或者已经实施终了的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5.不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者本人,而是无关的第三者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6.不法侵害者已被制伏,或者已经丧失继续侵害能力时的
    2023-07-04
    421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什么是不当得利,不当得利返还的方式有哪些
    一、什么是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不当得利】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二、不当得利返还的方式有哪些1、返还原物: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2、价额偿还关于价额的计算方法,通说认为,当受益人所受利益为劳务时,其价额为劳务的通常报酬;当原物因附合而丧失所有权时,应以因附合对于受益人所生的利益即物的升值为标准;当原物因他人侵权而灭失时,应以受益人所得赔偿额为限;当原物被消耗时,应以消耗时的市场价格为准。《中
    2024-04-11
    286人看过
  • 民法典怎样判定不当得利
    在此次讨论的主题中,“不当得利”乃是指行为人在无任何正当合法依据的情况下,通过对他人财产或权益的侵害,从而获取了自身不当的经济利益。在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于不当得利问题的判断,主要立足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和分析:首先,必先考察被认定为不当得利的一方是否确实从中获得了经济利益;其次,进一步确认相对方是否因此遭受到了财产或权益方面的实际损失;第三,针对所获利益与所受损失两者间的因果关系进行深入探究,以确定利益损失的真实原因;最后,对行为人所取得的不当利益之取得是否具备法律上规定的合法性依据进行严格审查。例如,若一方当事人因疏忽大意,误将应支付给他方的款项误转入给另一方,则后者在未得到合法授权的情况下,擅自获取该笔资金,便构成了不当得利的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
    2024-08-23
    91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受益人为恶意时,返还范围以取得利益与损失利益中较大者为限;受益人先为善意,后为恶意的,返还范围以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为限。 另外,恶意的受益人将所受利益无偿让与第三人的,恶意受益人... 更多>

    #不当得利
    相关咨询
    • 不当得利的得利应该怎样判断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27
      对不当得利中的善意与恶意区分源于非给付不当得利中一种: 1、善意受益人指于受益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的受益人。不知无法律上的原因,不以无过失而不知者为限,因过失而不知者,亦属善意。 2、恶意受益人是指明知无法律的原因而取得利益的受益人。基于得撤销而经撤销的行为所为的给付,受领人知其撤销原因的,也视为明知无法律上的原因。受益人于受领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其后知晓的,自知晓之日起,成为恶意受
    • 如何判断善意不当得利和恶意不当得利
      山西在线咨询 2024-08-23
      对不当得利中的善意与恶意区分源于非给付不当得利中一种: 1.善意受益人指于受益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的受益人。不知无法律上的原因,不以无过失而不知者为限,因过失而不知者,亦属善意。 2.恶意受益人是指明知无法律的原因而取得利益的受益人。基于得撤销而经撤销的行为所为的给付,受领人知其撤销原因的,也视为明知无法律上的原因。受益人于受领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其后知晓的,自知晓之日起,成为恶意受
    • 你能怎样判断是不当得利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7-05
      对不当得利中的善意与恶意区分源于非给付不当得利中一种: 1、善意受益人指于受益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的受益人。不知无法律上的原因,不以无过失而不知者为限,因过失而不知者,亦属善意。 2、恶意受益人是指明知无法律的原因而取得利益的受益人。基于得撤销而经撤销的行为所为的给付,受领人知其撤销原因的,也视为明知无法律上的原因。受益人于受领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其后知晓的,自知晓之日起,成为恶意受
    • 不当得利如何追回追回不当得利的方法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20
      对不当得利中的善意与恶意区分源于非给付不当得利中一种: 1、善意受益人指于受益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的受益人。不知无法律上的原因,不以无过失而不知者为限,因过失而不知者,亦属善意。 2、恶意受益人是指明知无法律的原因而取得利益的受益人。基于得撤销而经撤销的行为所为的给付,受领人知其撤销原因的,也视为明知无法律上的原因。受益人于受领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其后知晓的,自知晓之日起,成为恶意受
    • 不当得利管辖及管辖法院怎么判断?
      浙江在线咨询 2021-09-28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不当得利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只有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的规定: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从当事人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及对方当事人之日起开始计算。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应根据《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