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的证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03:30:15 183 人看过

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有7种:即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和视听资料。这些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1.物证、书证,就是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物证是用于犯罪或与犯罪相关联的,能够证明犯罪行为和有关犯罪情节的物品或痕迹,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血迹、指纹、脚印等。书证则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文件或其他文字材料。

2.证人证言就是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作的陈述。

3.被害人陈述就是指直接受到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就受害情况及案件的有关其他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所作陈述。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本人的犯罪行为向司法机关所作的供述,或称口供,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否认自己有犯罪行为或者承认犯罪,但认为应当减轻处罚、免除处罚所作的辩解。

5.鉴定结论是为了查明案情,对专门性问题由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后而写出的结论性报告。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

6.勘验、检查笔录是侦查人员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和尸体进行勘验、检查所作的记录。根据法律规定,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7.视听资料是以录音、录像磁带所反映的形象、声音以及电子计算机中所储存的数据、资料及其载体等用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09: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排除的证明责任
    在诉讼法中,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提出诉讼主张的一方,要对其主张所依据的事实承担证明责任,但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中,辩方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的主张,刑诉法却免除了其证明责任,改为由公诉方承担证明责任。这是为什么呢?之前我们提到过无罪推定原则,根据该原则,审判机关在对被告作出有罪判决前,其在法律上应被推定为无罪的人,被告人对犯罪的罪名与事实并不承担证明责任,公诉机关要通过证据来推翻这一事实,该证明责任是无法转移的。非法证据排除这一程序性的裁判是证据材料证明力的必要条件,也是公诉机关承担有罪证明的有机组成部分。刑事诉讼是国家对犯罪的一场追诉活动,公诉机关在侦查人员的支持下,既可以通过强制措施来获取言辞证据,也可以通过强制性的手段固定其他证据材料。同样,诉讼技巧与经验的差距也使得被追诉人在取证能力方面与公诉机关存在着天然的不平等。言辞证据一步到位的证明责任针对非法言辞证据,《刑事诉讼法》确立了强制排
    2023-06-06
    316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是谁,刑事证据如何收集
    证明对象是指诉讼中必须用证据加以证明的案件事实。最高法院《解释》第52条规定:“需要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一)被告人的身份;(二)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存在;(三)被指控的行为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四)被告人有无罪过,行为的动机、目的;(五)实施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六)被告人的责任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七)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有无法定或者酌定从重、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免除处罚的情节;(八)其他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特别关注:概括起来,刑事诉讼证明对象包括实体法方面的事实和程序法方面的事实两大类。实体法方面的事实主要有:(1)有关犯罪构成要件方面的事实;(2)作为从重或者从轻、减轻、免除刑事处罚的事实;(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情况和犯罪后的表现。程序法方面的事实主要有:(1)关于回避的事实;(2)影响采取某种强制措施的事实;(3)关于耽误期限是否
    2023-04-21
    473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有哪些证据?证据该如何采集
    一、刑事诉讼中有哪些证据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有哪些。证据指证明待证事实是否客观存在的材料。证据种类有以下几种:(一)书证。指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者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比如,书信、文件、票据、合同等。(二)物证。指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说明待证事实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物品。比如,质量不合格的家具、被撞坏的汽车等。(三)视听资料。指用录音、录像的方法记录下来的有关案件事实的材料。比如,用录音机录制的当事人的谈话,用录像机录制的人物形象及其活动,用电子计算机储存的数据和资料等。视听资料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进入证据领域的。(四)证人证言。指证人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对案件事实的陈述。证人所作的陈述,既可以是亲自听到、看到的,也可以是从其他人、其他地方间接得知的。(五)当事人陈述。指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关于案件事实和证明这些事实情况的陈述。(六)鉴定结论。指人民法
    2023-03-02
    281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证据不足,如何应对?
    这段内容讲述了刑事诉讼拘留的最长期限与嫌疑分子的犯罪情况和司法界工作人员的办案能力之间的关系。若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有罪且被告不认罪,拘留期限最长为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然而,关键还是要看司法界工作人员的办案能力,因为在以往确实也发生过不认罪证据充足依然被判刑的状况。若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有罪且被告不认罪,刑事诉讼拘留的最长期限为14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关键还是要看司法界工作人员的办案能力了,在以往确实也发生过不认罪证据充足依然被判刑的状况。 " 司 法 界 工 作 人 员 办 案 能 力 , 关 键 "司法界工作人员的办案能力是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的重要保障。一个有能力的司法界工作人员能够准确地分析和解决案件,保障案件公正处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反之,一个缺乏办案能力的司法界工作人员则可
    2023-09-13
    408人看过
  • 诉讼中伪造证据刑事责任是什么
    诉讼中伪造证据刑事责任,是根据《刑法》第三百零六条【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一、有关伪造证据的法律《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诉讼参加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
    2023-03-19
    165人看过
  • 证据的分类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中,依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证据:1.根据证据的来源,可以分为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2.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不同,将证据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3.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4.依据证据的证明作用是肯定还是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将证据分为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一、实物证据的特点根据证据的存在及表现形式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这种证据分类分别称之为人证和物证(广义上的物证),但是实物证据的范围显然是要大于证据法定种类中的物证的,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混淆,故还是称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更为妥当一些。实物证据具有以下特点:1、实物证据客观性、稳定性强,不易失真证据本身是客观存在的,且往往伴随着案件的发生而形成,一般难以,不像言词证据那样易受人的主观因素的影响而出现虚假或失真;而且实物证据在很多情况下是经司法
    2023-03-14
    381人看过
  • 刑事诉讼证据种类2023
    刑事诉讼证据
    一、刑事诉讼证据种类证据的种类,是指根据证据事实内容的各种外部形式对证据所作的分类,是证据的法定形式。证据种类的划分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具备法定形式的证据资料不能纳入诉讼轨道。刑事诉讼法第42条第2款规定:证据有下列7种:(1)物证、书证;(2)证人证言;(3)被害人陈述;(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5)鉴定结论;(6)勘验、检查笔录;(7)视听资料。这表明,证据资料只有上述法定的表现形式才能进入刑事诉讼,但是,具有法定表现形式的证据资料不一定都是具有客观性、相关性的证据。例如,物证有可能被伪造,证人可能说了假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也许存在不实之词。所以,在了解和掌握证据种类的时候,要对证据概念有全面的理解,懂得刑事诉讼法第42条第1款所指出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所体现的内涵。同时,必须特别注意理解刑事诉讼法第42条第3款的规定: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
    2023-04-30
    124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中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认定、区分
    凡是可以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属于直接证据。它的含义是指某一项证据的内容,不必经过推理过程就可以直观地说明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发生,这种犯罪行为是否为正在被追诉的人实施的。凡是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属于间接证据。在理解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分类标准时要注意以下三个问题:(1)分类的范围只涉及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其余与案件主要事实无关,但对量刑有作用的证据并不纳入这种分类方法之中。(2)在直接证据中有肯定性直接证据和否定性直接证据。肯定性直接证据的内容必须具备可以证明发生了犯罪案件和谁是犯罪人这两个要素,否则就不是直接证据。否定性直接证据则不然,只要一项证据足以否定其中的一个要素,就是直接证据。因为只要有一项否定性直接证据成立,就可以断定案件的主要事实不存在,或者不是刑事案件,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3)直接证据或间接证据都可以是原始证据或传来证据
    2023-06-01
    101人看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什么是刑事诉讼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六部委刑诉法规定的依据主要可以归纳为这两部法律。根据此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中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犯罪地”,包括犯罪的行为发生地和结果发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六部委刑诉法规定的依据主要可以归纳为这两部法律。根据此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中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犯罪地”,包括犯罪的行为发生地和结果发生地。 依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刑 事 诉 讼 法 》 , 刑 事 案 件 由 犯 罪 地 的 人 民 法 院 管 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是因为犯罪地指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地方,因此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来审理
    2023-09-04
    331人看过
  • 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中关于排除非法证据的规则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针对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还需要和待证事实有关联性。即并非所有提出的证据都会被采纳,只有待证事实相关的材料才可以作为证据使用。通过刑讯逼供,暴力手段以及其他使当事人感受到痛苦所做出的证言和提出的证据都应当被排除,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和理由。证明程度需要达到确实充分,关于案件的每一个待证事实都应得到充分的说理和论证。所有事实都要有证据作支撑,所有做支撑的证据都要经过法定质证程序,所有经过法定质证程序的证据都应该是通过合法手段手机的材料,所有收集的材料都要原件的待证事实有一定关联性且保证真实可信。以上为在刑事诉讼中需要达到的证明标准。在刑事诉讼中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通常指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使用非法行为取得的证据不得在刑事审判中采纳的规则,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虽然规定了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
    2023-07-17
    132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证据的证明力如何?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所使用的推理和判断是无效的,不能被视为有效的证据。法院一律不予采信。作为当事人出具的证据,必须是真实存在的,否则也不能被采纳。推理类似于假想,不能客观反映真实情况,因此也不能作为证据。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的推理和判断是无效的。当事人所使用的推理不能被视为有效的证据。不论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法院一律不予采信。作为当事人出具的证据,必须是真实存在的。当事人的推理作为证据,这是不成立的。不论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法院一律不予采信。作为当事人出具的证据,必须是真实存在的。推理类似于假想,不能客观反映真实情况,假想的东西不能作为证据。 民 事 诉 讼 中 证 据 的 效 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时,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如果当事人无法提供原件或原物,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复制品。然而,复印件原则上不能单独作为证据。如果当事
    2023-10-01
    430人看过
  • 刑事诉讼证据的能力与证明力
    明确证据能力的意义在于:(1)没有证据能力的材料,不得在法庭审理的证据调查阶段提出来进行调查,不仅控辩双方不能请求进行调查,法官也不得依职权主动进行调查;(2)控方或辩方对于相对方请求在法庭上调查的某一材料的证据能力存有异议的,原则上应当在法庭审理以前申请排除,由法官作出是否排除的决定;(3)经过法庭调查后判明没有证据能力的证据,法庭应当依职权或者应当事人的异议声明予以排除;(4)审判人员不得把没有证据能为的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如有违反,因此受到损害的一方可以上诉。证据能力属于法律问题,可以由法律加以限制,如规定违法方法获得的口供不得作为证据使用等。一般来说,英美法系国家基于陪审团审判和当事人举证原则,对于证据能力限制较严,大陆法系国家基于实体真实主义和职积调查原则,对于证据能力的限制较少。当然,法律上的限制主要是涉及到当事人利益的一些证据,并不是说法律上没有限制的材料,就一定都有
    2023-06-11
    217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情形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监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收集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调查人供述和辩解、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十四条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经人民检察院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笔录,经人民检察院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第六十五条监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收集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调查人供述和辩解、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能干什么1、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通报家属的关切,缓解犯罪嫌疑人的焦灼情绪,给与心理安慰。有很多人被限制人身自由之初,生活环境、社会地位、心理压力骤然改变,很多人无法忍受,穷困之下,发生一些不该发生的事
    2023-04-21
    107人看过
  •  民事刑事诉讼中证据不足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在刑事案件中,如果无法确定被告人有罪,则被判定为无罪。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会宣布休庭并组织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合议庭将分别作出以下判决: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则判定为有罪;如果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则判定为无罪;如果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则判定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如果刑事案件中无法确定被告人有罪,那么将判定为无罪。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 裁 判 要 领 】 刑 事 无
    2023-09-05
    493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刑事诉讼中有哪些证据 刑事诉讼中证据如何采信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8-31
      证据种类有以下几种: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 5、当事人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 刑事诉讼中的间接证据能作为定案依据吗,刑事诉讼中的间接证据规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26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一起案件中的证据有很多,所谓间接证据,就是指本身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而需要同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单独一个间接证据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它只有同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查明主要事实。间接证据具有依赖性、关联性,间接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方法是推断,同时间接证据具有排他性。对刑事诉讼中的间接证据的审查判断,应从三方面进行:一查物
    • 刑事诉讼中刑事证据的起诉时间是多长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4
      1、刑事证据提交时间一般开庭前五日前,辩护人也可以在开庭时向法庭提交证据。 2、法律并没有规定刑事案件被告人及其委托辩护人、法定代理人的举证期限问题,一般尽量在开庭前提交。
    • 刑事诉讼中有什么证据的法律依据?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8
      跟高兴为您解答刑事诉讼中有什么证据的问题如下证据的种类是指表现证据事实内容的各种外部形式。证据种类实际上是证据在法律上的分类,是证据的法定形式。证据种类的划分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具备法定形式的证据资料不能纳入诉讼轨道。刑事诉讼法第42条第2款规定:证据有下列七种: (1)物证、书证; (2)证人证言; (3)被害人陈述;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5)鉴定结论; (6)勘验、检查笔录;
    • 刑事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意义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02
      刑事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意义: (1)证据是进行刑事诉讼活动的依据,离开证据,整个刑事诉讼活动无法顺利进行; (2)证据是司法公正的基础; (3)证据是证明犯罪事实的唯一手段; (4)证据是促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服法、接受改造的有力武器; (5)证据是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的保障; (6)证据是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