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妇女的文化教育权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08:00:50 402 人看过

文化教育权益,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受教育的权利和从事各类文化活动权利的统称。妇女的文化教育权益,即妇女在文化教育方面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利益。

妇女文

化教育权益的内涵十分丰富,就文化方面而言,包括从事各个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及其他文化活动的权利;从教育角度看,包括入学、升学、毕业分配、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的权利。

在我国,为了保障妇女同男子享有平等的文化教育权益,现行宪法第48条规定妇女在文化生活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条也作了相同规定,并专章分条文规定了妇女的文化教育权益,并予以特别保护。

因此,凡我国公民,不分男女,都平等地享有接受各类教育的权利,不能剥夺女性受教育的权利;同时,妇女在文化活动方面也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与自由,在从事科研、文艺创作及其他文化活动时,妇女与男子适用同等到条件,享受平等的机会和待遇,不得歧视妇女,不适当地提高条件和标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23: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文化教育权利男女平等有些什么规定
    《妇女权益保障法》关于保障文化教育权利平等的规定有:(一)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文化教育权利。这是一项原则性的规定。这是基于我国妇女约占总人口的半数,是半边天,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支柱。要充分发挥她们的作用,就必须使她们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文化教育权利。文化水平的提高,为更好的提高妇女自身的素质、地位、真正做到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二)学校和有关部门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妇女在入学、升学、毕业分配、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法律的保障性规定,要通过学校和有关部门认真作为自己的职责,来认真贯彻的。在保障妇女在入学、升学方面,不得在招生中压低女生比例,片面不适当地提高女生的录取标准。在派遣留学生方面,应切实保障男女有平等的机会,不得从性别上限制。(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妇女从事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活动,享有与男子
    2023-06-06
    208人看过
  • 国家法律对保护妇女的文化教育权利有何具体规定?
    《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妇女的文化教育权益作了如下规定:第十四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文化教育权利。第十五条学校和有关部门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妇女在入学、升学、毕业分配、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第十六条学校应当根据女性青少年的特点,在教育、管理、设施等方面采取措施,保障女性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第十七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履行保障适龄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除因疾病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以外,对不送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入学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批评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责令送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入学。政府、社会、学校应针对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就学存在的实际困难,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受完当地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第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规定把扫除妇女中的文盲、半文盲工作,纳入扫盲和扫盲后继续教育规划,采取符合妇女特点的
    2023-06-06
    352人看过
  • 我国教育类别之妇女权益显着提升
    2007年初,立法院叁读通过参与「消除对妇女一切歧视公约」(CEDAW)的签署,宣示我国保障妇女权益以及与国际公约接轨之决心。为瞭解我国教育类妇女权益10年来之推动成效及检验我国性别平权意识是否落实,本部经蒐集相关指标并参考国际经济合作组织之性别制度与发展资料库(OECDGIB-DB)与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ECE)之教育类性别统计指标,分别就两性识字率、在学率、高等教育学习领域、女性教师等资料试作国际比较,结果显示我国女性在识字率及在学率皆有显着提升,甚至达到国际水準,不过,在女性担任高职或大专一级主管及于大专担任教职的比率,仍显偏低,未来将有很大的进步空间。根据本部进行的统计指标分析,有几项重要发现:一、识字率部分:我国15岁以上女性人口识字率由1999年的92.0%逐年提高至2008年96.1%,10年来增加4.1个百分点,若以「性别平等指数」(GenderParityIndex
    2023-06-07
    295人看过
  • 妇女的职业教育
    再就业培训
    女性接受职业教育的主要渠道是:中、高等职业学校教育,普通教育中的职业教育渗透,短期职业培训。此外,城市职工的岗位培训、下岗女工再就业培训、农村妇女的实用技术培训也是妇女接受职业教育的通常途径。教育部门为女性提供接受职业学历教育的平等机会。中等职业学校女生在校人数已占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的56.11%。中等专业学校历年招生工作文件规定:除有些特殊要求的专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批准外,不得划分录取男、女生的比例。职业中学招生除特殊专业外,男女生按同等分数线录取。劳动部门规定,技工学校招生时,适合女性的工种和专业要尽量招收女生。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建立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妇女的就业结构和就业方式发生变化,参加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妇女人数迅速增加。为了帮助妇女接受适宜的职业教育,各地相继建立了1600多所女子中等职业学校和3所女子职业大学,开设了60多个适合妇女就业的
    2023-06-06
    255人看过
  •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最新全文是什么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法。第二条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逐步完善对妇女的社会保障制度。禁止歧视、虐待、残害妇女。第三条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保障妇女的权益。国家采取有效措施,为妇女依法行使权利提供必要的条件。第四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采取组织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具体机构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五条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和各级妇女联合会代表和维护各族各界妇女的利益,做好保障妇女权益的工作。工会,应当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做好保障妇女权
    2024-01-15
    345人看过
  • 中国妇女与受教育权利
    1、概述九十年代以来,我国政府实施科教兴国的发展战略,确立了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各级各类教育取得重大进展。其中,妇女接受各级各类教育的比例不断扩大,妇女整体文化素质得到改善。统计数字表明,近年来,15岁以上妇女人均受教育年限的增幅大于男性;妇女文盲率下降幅度也大于男性,男女受教育水平的差异进一步缩小。但由于受到社会、经济发展的制约,陈旧思想观念的束缚,妇女受教育机会还存在不平等,还没有消灭妇女文盲现象,还需要改善妇女接受职业培训、科技教育和继续教育的状况,使女童和妇女得到良好教育和培训。尽管在妇女的教育培训方面我们仍有困难,但我们坚信,随着我国政府《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全面实施,我国妇女的教育培训前景将会充满光明和希望。2、政策与措施我国政府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保障男女公民平
    2023-06-07
    233人看过
  • 妇女有哪些受教育权利
    法律综合知识
    一、妇女有哪些受教育权利1.在我国,妇女与男性一样,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这包括:(1)接受初等、中等和高等教育的机会;(2)参与各类教育活动的权利。2.无论年龄、种族、宗教信仰或社会地位如何,妇女都有权接受教育,这是她们的基本人权之一。3.妇女也有权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学科和专业,追求自己的学术和职业目标。二、妇女教育资源配置1.为了保障妇女的受教育权利,我国在教育资源配置方面也做出了积极努力。这包括:(1)提供充足的教育设施、教材和教学人员;(2)确保妇女能够在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中学习。2.国家还设立了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项目,帮助那些在经济上遇到困难的妇女完成学业。这些措施有力地保障了妇女的受教育权利,使她们能够平等地接受教育,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三、妇女教育权实践保障1.除了在教育资源配置方面的努力外,我国还在实践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保障妇女的受教育权利。(1)在受教育过程中,妇女有
    2024-07-08
    117人看过
  • 民初妇女教育的勃兴
    1912年,中华民国的建立,为争取男女教育平等创造了条件。作为南京临时政府的临时大总统孙中山,一向赞同男女平等,主张振兴女学。他认为教育是回复人格的起点,教育既兴,然后男女可望平权。女界平权,然后可成此共和民国。而处于今日,自应以提倡女子教育为最要之事。在他的推荐下,主张男女平等的著名革命教育家蔡元培出任第一任民国教育总长。蔡氏鉴于学校之急当恢复,于1912年1月19日首先颁布《普通教育暂行办法》及《普通教育暂行课程标准》,做出改革封建教育和进一步贯彻男女教育平等的指示。其中规定:初等小学校,可以男女同校;特设之女学校章程,暂时照旧;小学读经科,一律废止。同年9月2日,教育部又公布《教育宗旨令》,正式确立了民国教育新体制。该学制大大推进了男女教育平等的程度。与清朝女子教育相比,其进步体现在:第一,教学内容上,女生课程标准,除了加入缝纫及家政课外,一律与男生等同。第二,受教育机会方面,女子除
    2023-06-06
    404人看过
  • 清末妇女教育的肇起
    法律综合知识
    西方教会女学是中国最早传播近代科学文化的女子学校。1844年,英人阿尔德赛女士奉东方女子教育会之命,来华在宁波设立了近代第一所女子学校。1851年,美国教士琼司女士又在上海设立文纪女塾。1847年至1860年之间,西方传教士在五个通商口岸共创办11所女校。随着帝国主义侵略的深入和风气渐开,教会女学又扩展到内地。20世纪初,教会女学更普遍地发展起来。学校种类也渐由最初的女塾发展至小学、中学,进而大学。教会女学为中国人自办女学提供了良好的借鉴,此后,无论是中国民间办女学,还是政府办女学,都仿教会女学的体制、教学内容及一些管理方法。西方教会在华创办女学半个世纪后,中国人才创办了第一所近代女子学校——经正女学,它是戊戌维新的直接成果。维新派受到西方资产阶级男女平等思想的影响后,又从教会女学中发现兴女学的好处,出于爱国热情,才大肆宣扬兴女学。我中国欲图自强,莫亟于广兴学校,而学校本原之本原,尤莫亟于
    2023-06-06
    437人看过
  • 面向妇女的扫盲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每10个中国妇女中有9个是文盲。20世纪50年代,政府开展了三次大规模扫盲活动,使1600万妇女脱盲。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后,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女性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扫盲教育愈加需要和紧迫。妇联组织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开展扫盲工作。以妇女为对象的巾帼扫盲行动,将扫盲与学习农业技术相结合,与脱贫致富相结合,与普及法律知识、维护妇女权益相结合,收到良好效果。原国家教委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共同设立了巾帼扫盲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奖励妇女扫盲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妇女文盲率大幅度下降。1990年至2002年,全国共有5040万人脱盲,其中62%是妇女。男女文盲率的差别由1990年的19个百分点缩小到2000年的8.5个百分点。青壮年妇女文盲数量由1990年的4443万人降低到2000年的1503万人,青壮年妇女文盲率由1990年的14.78%降到2000年的4
    2023-06-07
    183人看过
  • 妇联推行妇女教育计划
    法律综合知识
    市妇联从今年起利用5年时间.推行《铁岭市妇女教育计划》,以全面提升我市妇女的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此次推行的教育计划,是市妇联在实施《铁岭市妇女创业计划》后,根据我市妇女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又一重要举措。主要任务为:一是对农村妇女劳动力和城市下岗失业妇女进行实用知识培训和转岗就业教育。建立健全农村妇女科技培训网络,分层次对农村从业妇女进行教育培训。对城市下岗失业妇女进行普惠制培训。二是对妇女干部、妇联干部及高层次女性进行综合能力教育。通过各种培训及联谊活动,不断增强他们的性别群体意识和科学决策能力:三是针对城乡妇女进行素质品质提升教育,提高其生活质量。适应形势需要组建不同类型的女性教育讲师团,倡导有条件的地区开办社区、村屯妇女学堂、女性修养学堂.让更多妇女掌握经营家庭的艺术和策略,发挥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作用.普及家庭教育知识。
    2023-06-07
    401人看过
  • 人身权利主要包括文化教育权吗?
    一、人身权利主要包括文化教育权吗?一、身体自由权身体自由权也称作行动的自由权,是指自然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为和不作为,不受非法限制、剥夺、妨碍的权利。身体自由权所包含的,是自然人自由支配自己外在身体行动的权利。非法限制、妨碍或剥夺自然人的身体自由,即为侵权行为。以非法强制治疗的方法,限制受害人的身体自由,就是侵害了身体自由权。这是因为身体自由为自然人的基本民事权利,一经非法剥夺和限制,即属侵害他人行动的自由。二、精神自由权精神自由权,也称作决定意思的自由、意志自由权。在现代社会,自然人依自己的意志和利益从事正当的思维活动,观察社会现象,是进行民事活动的前提,法律应当予以保障。因而,精神自由权是自然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思维的权利,是自然人自由支配自己内在思维活动的权利。非法限制、妨碍自然人的精神自由,即为侵权行为。二、人身权利包括住宅安全权
    2024-03-28
    71人看过
  • 妇女教育:90%以上文盲到千万女性知识分子
    新中国成立6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主义制度的有力保障下,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以及妇联组织的推动下,我国妇女事业蓬勃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妇女受教育程度大幅度提高。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妇女90%以上都是文盲。2008年,全国小学学龄女童入学率达到99.54%,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女生、女硕士生和女博士生的比例分别占学生总数的49.86%、48.16%和34.70%,女性知识分子达千万以上,女性享有了更多的接受更高层次教育和进行继续教育的机会。越来越多的女性依靠自己的努力,通过知识改变了自身的命运。
    2023-06-07
    333人看过
  • 妇女生育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法律对妇女生育权的规定是: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育龄夫妻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划生育,有关部门应当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和技术,保障实施节育手术的妇女的健康和安全。国家实行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发展母婴保健事业。法律对保护妇女的文化教育权利有何具体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妇女的文化教育权益作了如下规定:第十四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文化教育权利。第十五条学校和有关部门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妇女在入学、升学、毕业分配、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第十六条学校应当根据女性青少年的特点,在教育、管理、设施等方面采取措施,保障女性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第十七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履行保障适龄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除因疾病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以外,对不送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入学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由当地人民政
    2023-07-06
    14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妇女在文化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文化教育权益,这些权益该如何保障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5
      文化教育权益,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受教育的权利和从事各类文化活动权利的统称。妇女的文化教育权益,即妇女在文化教育方面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利益。妇女文化教育权益的内涵十分丰富,就文化方面而言,包括从事各个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及其他文化活动的权利;从教育角度看,包括入学、升学、毕业分配、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的权利。在我国,为了保障妇女同男子享有平等的文化教育权益,现行宪法第48条规定妇女在文化
    • 妇女享有的文化教育权利主要包括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5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妇女享有的文化教育权利主要内容包括:(1)在入学、升学、毕业分配、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的权利。适用于男性的条件和标准同样适用于女性,不得对妇女附加限制条件或擅自提高标准。学校和有关部门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妇女在这些方面的合法权利。(2)适龄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都有义务保障适龄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国家、社会
    • 妇女的文化教育权利受到哪些法律保护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13
      《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妇女的文化教育权益作了如下规定:第十四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文化教育权利。第十五条学校和有关部门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妇女在入学、升学、毕业分配、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第十六条学校应当根据女性青少年的特点,在教育、管理、设施等方面采取措施,保障女性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第十七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履行保障适龄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除
    • 侵害妇女文化教育权益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3
      违反本法规定,对侵害妇女权益的申诉、控告、检举,推诿、拖延、压制不予查处,或者对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并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对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未及时制止或者未给予受害妇女必要帮助,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
    • 教育部目前有哪些对女性保护文化教育等权益的责任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30
      保障女性文化教育权益的义务是保障男女平等。《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性平等的文化教育权。第十六条规定,学校和有关部门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确保妇女在入学、升学、毕业分配、授予学位、派出国留学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除特殊专业外,学校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取女性或提高女性的录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