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可采取哪些具体方式进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08 20:19:36 300 人看过

一、行政处罚可采取哪些具体方式进行

行政处罚可采取以下具体方式进行:

1.警诫罚,如给予违法行为人批评、警告、通报等;

2.财产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

3.行为罚,如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暂停或取消从业资格等;

4.人身罚,如行政拘留等。

二、行政处罚会留下案底吗

当事人被行政处罚了是不会有案底的。但是会留有行政处罚记录,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但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业务。案底是指犯罪记录,当事人只是被处行政处罚而没有被法院判处有罪的,是不会有案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三、行政处罚属于什么责任

行政处罚属于行政法律责任。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相对人实施的惩罚性措施。行政处罚具有强制性、行政性和处罚性。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n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4日 02: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公司可以采取何种方式对员工进行处罚?
    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单位对职工的处罚有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其中,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有下列特殊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1、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推销物品者。2、上班时间,躲卧休息,擅离岗位,怠忽工作者。3、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4、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5、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6、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挂规定标志或穿拖鞋上班者。7、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除此之外,如果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公司可以发放最低工资。因此,员工在工作中出现错误或失误的,如果公司对其采取了处罚措施,那么员工可以向劳动机构申请仲裁。如果员工因违反企业管理条例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可以采取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和开除等方式来对员工进行处罚。
    2024-02-09
    84人看过
  • 合伙事务的执行可采取哪种方式进行执行
    一、合伙事务的执行可采取哪种方式进行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方式有四种,具体如下:1.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这种方式适合于合伙人数较少的合伙。2.由各合伙人分别单独执行合伙事务。3.由一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即一名合伙人受托代表全体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这种方式适合于人数较多的合伙。4.由数名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二、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1.合伙事务执行人享有的权利有:(1)报酬请求权。执行合伙事务,如约定报酬的,合伙事务执行人有请求合伙组织支付报酬的权利。(2)提出异议权。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不执行事务合伙人提出异议,合伙事务可以不停止执行,这是为了提高合伙经营的效力,因为不执行事务和合伙人一般不了解合伙经营的具体情况,他们可以通过要求召开合伙人会议等方式对合伙的经营进行监督。2.合伙事务执行人
    2023-04-27
    404人看过
  • 遗嘱具体可采用哪些方式
    遗嘱可采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这几种方式,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继承开始后,按照遗嘱办理。一、怎样写孕妇奶水堂产前的遗嘱(一)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能确实保障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公证遗嘱也是处理遗嘱继承纠纷最可靠的证据。(二)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称为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将自己的意思用文字表达出来。(三)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但为了保证代笔人书写的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减少纠纷,应由二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它在场见证人和遗嘱人在代书遗嘱上签名。(四)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由录音机录制下来的遗嘱人口授
    2023-03-23
    50人看过
  • 债权人可以采取哪些合法方式进行讨债
    针对债务人规避债务的行为,债权人可采取下列措施进行合法维权:首先是协商解决方案,当债务人未能如期偿还债务时,双方可在既定的偿付期限到期之后,尝试通过协商实现分期还款等形式的债务履行;其次,若经过双方努力仍然无法达成共识,在此情况下债权人权益受到侵害,债权人有权通过携带个人身份证件、户籍证明文件以及诉讼状与借款凭条这两项关键证据材料,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的请求;最后,债权人亦有权选择直接向法院提交支付令申请以追讨应得款项。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有关规定,法院有义务保护每一个当事人根据现行法律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对于满足该法规第一百一十九条所述的法定起诉条件的案件,必须得到审理且予以接受。凡符合起诉要求的,应于七日内在接到通知后完成立案程序;在遇到不符合起诉要求的情况时,会于七日内作出裁决文书,并发布于当事人;若原告对此裁决结果不满的,享有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的权力。《中
    2024-08-06
    90人看过
  • 具体行政行为需满足哪些合法要件方可进行
    一、具体行政行为需满足哪些合法要件方可进行1.主体方面,行政行为的主体必须是享有行政权能的组织;2.权限方面,行政行为必须是在行政主体法定权限内所作的行为;3.内容方面,行政行为具有事实根据,适用法律法规正确;4.程序方面,行政程序合法;5.形式方面,行政行为作出的形式合法,如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的区分。二、具体行政行为的撤销条件有什么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的规定,作出的行政行为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明显不当的,法院可以判决撤销或者部门撤销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必须具备三个要件: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者缺一不可;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6.
    2023-10-16
    296人看过
  • 哪些主体具有行使行政处罚权
    一、哪些主体具有行使行政处罚权具有行使行政处罚权的主体如下:1.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3.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其中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必须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同时具有熟悉有关法律的工作人员,且具备必要的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国务院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定期组织评估行政处罚的实施情况和必要性,对不适当的行政处罚事项及种类、罚款数额等,应当提出修改或者废止的建议。二、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行政处罚的种类如下: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
    2023-06-22
    445人看过
  • 2024年行政处罚具体有哪些
    行政处罚都有: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024-05-04
    106人看过
  • 行政处罚未执行,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五十二条,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行政处罚后扣押的物品如何处理《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
    2023-07-06
    414人看过
  • 行政处理行政处罚流程有哪些,有哪些方式?
    一、行政处理行政处罚流程行政处罚执行程序有三个主要内容:1、罚款决定机关与收缴罚款机构相分离的制度,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能自行收缴罚款,而由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将收缴的罚款,直接上缴国库。这一制度也有例外,在存在以下情况时可以当场收缴罚款:(1)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3)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2、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对于收缴的罚款必须全部上交财政,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返还这些款项的全部或部分。3、强制执行,为确保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对在法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采取以下措施:(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
    2023-06-02
    91人看过
  • 借条不慎丢失,可以采取哪些方式进行补救?
    问:我有一个朋友借了我5万元,借期一年,写有借条,但是一年之后,他并没有按照约定按时还款。我就找到他催要借款,但他以手头没钱为由加以推托。之后我多次催要此款,他却以各种借口一拖再拖。要紧的是,我现在找不到借条了。我有点担心他会赖账,应该怎么办?答:如果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如借条等不慎丢失了,可以采取以下3种方式补救措施1、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司法实践中,借条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司法实践中,如果有证人可以作证而且属实的,一样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2、偷偷录音证明借贷事实。但是应当强调录音取得的合法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合法取得的私自的录音证据,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要注意以下几点:①、被录音者必须是债务人。如果被录音者不承认是本人,可以申请司法鉴定;②、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权债务的内容。例如录音应让债务人完整说出
    2023-06-08
    481人看过
  • 股权转让纠纷可以采取哪些方式进行解决
    一、股权转让纠纷可以采取哪些方式进行解决股权转让纠纷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方式处理。处理股权转让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因股权转让合同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二、有哪种情形股权转让无效股权转让无效的情形如下: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三、股权转让不
    2023-06-21
    395人看过
  •  政府采购中串通行为的处罚方式有哪些?
    该段内容讲述了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具体来说,中标结果将被视为无效,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处以罚款,若存在违法所得将被没收。若情节严重,将被取消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结果将被视为无效。对于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处以单位罚款数额千分之五至千分之十的罚款。若存在违法所得,将被没收。若情节严重,将被取消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政 府 采 购 中 标 结 果 处
    2023-09-04
    486人看过
  • 行政处罚决定具体如何进行复议
    对于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由当事人在知道该处罚决定之日起的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交书面的复议申请和有关的证据材料;或者当事人也可以依法提出口头的复议申请。一、对交通处罚不服该如何去处罚当事人对于交通行政处罚不服的,有两种方式可以提出异议:一种是行政复议、一种是行政诉讼。在复议或者诉讼期间不停止处罚的执行。当事人对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有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具体复议的机关是:1、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交通管理排除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设立该排除机构的交通主管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交通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授权,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管理机构的交通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对复议决
    2023-04-12
    430人看过
  • 行政处罚行为是哪些具体有什么
    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是指行政处罚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具体惩戒制裁手段。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的行政处罚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学理上:人身罚人身罚也称自由罚,是指特定行政主体限制和剥夺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人身罚主要是指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1.行政拘留。也称治安拘留,是特定的行政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在短期内剥夺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2.劳动教养。是指行政机关对违法或有轻微犯罪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且又具有劳动能力的人所实施的一种处罚改造措施。2013年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这意味着已实施50多年的劳教制度被依法废止。决定规定,劳教废止前依法作出的劳教决定有效;劳教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
    2023-06-02
    18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被处罚人可以采取哪些行政救济方式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2-22
      法律分析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采取的法律救济途径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为公安机关作出的治安管理处罚属具体行政行为,所以被处罚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招标应采取哪些方式进行发包?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2-23
      发包人将全部工程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发包给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作为施工的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必须具备施工总承包的资质。 总承包单位在承包工程后,主要依靠自己的施工力量完成施工任务。其可以视工程的需要,并经过发包人同意后,再委托其他施工单位作为分包单位配合施工。
    • 行政处罚决定采取什么送达方式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5-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 1、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2、不能当面送达的,可以采取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采用公告送达必须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前五种方式无法送达时,才能适用的送达方式。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公告期满,视为
    • 债务追讨具体可采取哪些方式?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22
      债务追讨可以采用和解的方式。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来
    • 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可以采取哪些方式进行记录?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对鉴定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并签名。记录可以采取笔记、录音、录像、拍照等方式。记录的内容应当真实、客观、准确、完整、清晰,记录的文本或者音像载体应当妥善保存。